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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24
《基于对民法制度“借用”的税法私法化研究-论文.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是把国家征税看成一种债,税收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只是这种债有着更大程度的公法意义,但这种公债又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基于对民法制度“借用’’的国家和纳税人在不同阶段的主体地位是不同的,换言之,在税款征收阶段,国家作为债权人,纳税人作为债务人,纳税人需税法私法化研究要缴纳税款以履行其对国家的债务,但其在缴纳税款之后,该法律关系并未终结,只是其中的主体地位发生了转换,在税款使■李丹博士生(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用阶段,国家是作为债务人存在的,纳税▲基金项目:2013年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人的地位转换成了债权人,国
2、家需要提供助项目“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规制”(13XZJJF公共消费品以履行其对债权人即纳税人的—YJs—O2)债务,此时该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才算终结,◆中图分类号:D922.22文献标识码:A也就是说不同阶段承担债务的主体是不同的。这是税法对民法之债的宏观“借用”,告中明确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与民法之债本质上相同但也有其特殊性。内容摘要:本文借助相对较成熟的民决定性作用,故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本文从微观角度,对税收征管制度中的三法理论制度成果,在民法中的重要制公权力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只是辅助性手段,个核心制度进行探讨,通过论证其与民法度债的不当得利返
3、还、保全和担保制已不能发挥决定性作用,私权利即市场才相关制度的契合,来论证税法对于民法制度“借用”基础上形成税法上的出口退能担当此重任,而且随着私法理念越来越度层面的“借用”。税、代位权撤销权和担保制度,从这个层面深入探讨税法对民法的“借用”,多地渗透到税法基础性理论及具体制度中,(一)出口退税对不当得利返还之进一步完善税法私法化理论和实践支税法早已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公法,在对民“借用”撑,以促进税法私法化进一步完善。一法相关理论与制度的“借用”基础上。税般而言,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关键词:税收私法化借用法正在逐步私法化。的正当理由而得到利益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借用”该作何理解
4、呢?前文提到,税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不“私法化”与“借用”的解读法中出现大量民法上的理论与制度,是税当得利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法“是关于法私法化的重要表现。为与税法上的“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的直接法律后果是受税收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台湾学有概念”相区分,对于被税法“借用”的损人取得的返还请求权,受益人承担返还者陈清秀认为,税法“即是规律作为课税私法上已使用并具有明确意义与内容的概义务。民法之所以确认不当得利之债,是权主体的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与作为经念称为“借用概念”。税法上“借用概念”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5、济活动主体的人民间的法律关系”。国内学的出现并非学者们的主观构想,而是根源使不正常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正常状态。不者一般认为,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于对征税对象的科学定位,换言之,国家当得利的法律构成要件为:双方当事人必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征税活动对纳税主体的确定性及纳税主体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学界地位的独立性必然要求对其主体地位、个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在对税法定义探讨的基础上对税法进行了人财产、合法收益等概念予以明确,而这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法律部门归类,关于税法的法律部门归属
6、,恰好构成民事法律调整主体交易行为的重既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也有不同视角,若把税收看成一种国家宏要内容,当主体问交易行为所涉及的诸多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观调控中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手段,税法私法概念,如私法已经明确的“行为”、“收根据。应属于宏观调控法,处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益”、“财产”等,一旦进入税法的调整视出口退税制度是税法中的重要制度,围;若把税收作为行政法规中《税收征管域,便演化成税法上特有的“征税对象”的其主要内容是税收部门退还出口商品在国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则是政府的行政行概念。税法概念上的私法化,是对源自民内生产、流通、出口环节已经缴
7、纳的消费为,税法应当归属于经济行政法。而基于法领域概念的“借用”,它意味着对民法调税与增值税,主要目的是使出口商品以不目前法学研究观点,经济法属于典型的公整的承继与续延,也表明税法与民法的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其在国际市私交融的法律部门,行政法虽属于公法范可分离性。税法对民法概念的“借用”,即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对外出口贸易,并避畴,但其中经济行政法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概念范畴上的“税法私法化”是税法上的免对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的断发展,也逐步具备些许私法色彩。前提征纳行为与民法上的交易行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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