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婚同居法律规制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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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第23期经济研究导刊No.23.2014总第241期EC0NOMIGRESEARCHGUIDESerialNo.241我国非婚同居法律规制研究金品,彭淑娴(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摘要: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在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形下,基于合意自愿组成的具有稳定性、持续性的生活共同体。非婚同居现象在我国日益公开化、普遍化,但目前我国相关立法存在局限性和滞后性。立法上应当赋予非婚同居当事人类似于婚姻关系当事人的部分权利义务。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人身关系的内容体现为双方当事人负有同居义务和忠实义务,享有自由解除同居关系的权利

2、;财产关系的内容主要涉及财产制、扶养关系和继承关系。关键词:非婚同居;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法律规制中图分类号:DF5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305-0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开放,非婚同居法同居”同义;二是认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在法律规定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中日趋普遍化、公开化,成为了不可避免的时期内建立起共同生活体而又无婚意的同居,强调同居不的现实。虽然我国法律并不禁止非婚同居,但相关法律呈现以结婚为目的;三是认为非婚同居的实质就是未经婚姻登记滞后性和局限性。婚姻法对非婚同居采取了既不

3、合法也不非的事实婚姻关系,是具有社会公认的夫妻共同体,认为非婚法,既不提倡也不禁止,既不保护也不惩处的放任态度,这实同居等同于事实婚姻。四是认为男女双方在符合结婚实质要际上将非婚同居置于“脱法”状态。然而在现实中非婚同居引件的情形下,基于合意自愿组成的具有稳定性、持续性的生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诸如同居关系中弱者权利的救济、活共同体;无论是否以结婚为目的,都会形成非婚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中债务偿还、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分配、子女权益笔者以为,第四种观点较为贴切。在我国社会现实和现有法保护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我国现有制度框架之下不能得到圆律制度

4、背景下,非婚同居是指无配偶男女在符合结婚实质要满和公正的解决,不仅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救济,而且我国件的情形下,自愿组成具有稳定性、持续性的共同生活体的正常的社会秩序也频受冲击。法律应当积极回应社会实际需行为,至于双方达成合意的内容是否指向婚姻在所不问。其求,规制非婚同居关系,以防范其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实质是当事人以非婚姻的方式在感情、经济和性等方面形成了相互依赖的家庭生活共同体。一、非婚同居内涵的厘清(二)非婚同居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一)非婚同居的内涵非婚同居不同于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指违反法律禁止性“非婚同居”并不是一个法律确定的概念。

5、在我国法律语规定的同居关系,非法同居包括婚外同居等情形,其“非法”境下存在“同居”、“非法同居”等法律用语,但没有“非婚同二字有明显的否定和谴责意味。“可以说,将婚内同居(包括居”的提法。确定非婚同居的准确含义是对其进行法律规制被认定为具有婚姻同等效力的事实婚姻)视为合法同居,除此的前提,正如法理学家博登海默所言,“概念乃是解决问题所之外的持续性两性关系均被视为非法同居”。而非婚同居必必须的,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须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才能成立,范围比非法同居窄。另外,清楚地、理智地思考法律问题,没有概念我们便无法

6、将我们非婚同居也不等同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对法律的思考转变为语言,也无法以一种易懂明了的方式把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其这些思考传给他人,如果我们试图完全摒弃概念,那么整个是夫妻关系的结合。事实婚姻的本质是婚姻,其特征是欠缺法律大厦就将化为灰烬。”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不加区分地结婚的形式要件,而一旦被法律认定事实婚姻成立,那么事实使用非婚同居、非法同居、婚前同居、未婚同居、姘居这样的婚姻就具备和法律婚姻相同的效力,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和正词语。事实上人们就“非婚同居”本身的理解也是不一致的:式婚姻一

7、样的权利义务关系。非婚同居的本质是同居。所以一是认为非婚同居是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或者形式要件认定非婚同居的关键在于认定当事人是否有稳定的共同居而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这基本与我国学界争论的“非住生活。法律对非婚同居进行规制并不是将其合法化,非婚收稿日期:2014—06—15作者简介:金品(1987一),男,山西朔州人,硕士,从事知识产权研究;彭淑娴(1993一),女,四川德阳人,学生,从事法律研究。-——305-——同居一旦得到法律的认可,法律也不赋予其和法律婚姻同等不小的冲击。家庭承担的某些社会功能在逐渐弱化,“生育功的效力。而且

8、非婚同居并不要求同居双方达成结婚的合意,能逐步退化;消费功能由单一到多元;赡养功能弱化;教育功但是事实婚姻要求当事人达成结婚的合意,而且在外观上以能分化”。个体对婚姻家庭的依赖性减弱,婚姻不再是通向家夫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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