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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08
《中南地区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民航明传电报签批盖章梁世杰等级特急中南局发明电〔2014〕423号关于下发《中南地区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监管局,各机场(集团)公司,南航南阳基地,中信海直,南航珠海直,中南空管局:根据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I-R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CCAR-70TM-R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办法》(AP-66I-TM-2010-0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检查员管理办法》(AP-66I-TM-2010-02)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中
2、共28页南地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工作,我局结合中南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中南地区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实施细则》。现正式下发,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南地区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实施细则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2014年3月18日(此件依申请公开)抄送:民航局空管办。承办单位:空中交通管制处电话:020-86131906-2-中南地区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航中南地区管制员资质(以下简称管制员资质)管理工作,根据《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I-R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
3、管制培训管理规则》(CCAR-70TM-R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办法》(AP-66I-TM-2010-0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检查员管理办法》(AP-66I-TM-2010-02)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中南地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南地区管制员执照申请人的培训、考试、考核,执照的申请、受理、颁发、注册与管理,以及管制员资质的监督检查。第三条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管制员资质管理、管制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使用等工作。区内各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监管局)根据管理局授
4、权负责承办辖区管制员资质管理工作。民航中南地区空管局负责检查员的选拔、推荐、考核、培训;选派检查员协助进行管制员执照考试等工作。各管制单位负责管制员档案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第二章培训第四条申请执照及执照类别、特殊技能签注前,申请人应当通过管制基础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并取得管制基础培训合格证。管制基础培训合格证是申请执照的必备条件。第五条申请执照前,申请人应当取得申请经历证明。申请人取得管制基础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管制岗位培训和岗位见习,获得申请经历证明。第六条管制员经历所涉及的培训内容应满足《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的要求。第
5、七条申请人申请经历证明由申请人取得经历的管制单位所属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或者机场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申请经历证明的具体样式见本细则附件一。管制单位应当将申请经历证明的复印件及经历相关信息按规定纳入管制员技术档案。第八条申请人取得申请经历的管制单位应当保存申请人岗位培训和岗位见习的情况记录。第三章考试考核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申请执照前,申请人应当通过管理局组织的执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取得执照理论考试合格证和技能考核合格证。第十条申请人取得管制基础培训合格证,满足规定的执照申请经历要求后方可参加相应的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申请人申请
6、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可以分别提出,也可以一并提出。第十一条管理局根据申请情况,组织执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由监管局在所辖区域内具体负责实施,原则上每季度1次。申请考试考核人数较多时,可以适当增加考试考核频次。辖区监管局空管处可以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统筹协调的基础上适当减少考试考核频次。第十二条执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程序如下:(一)申请人或者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代其向所在辖区监管局空管处提交《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理论考试申请书》、《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技能考核申请书》以及申请书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管制基础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和经历证明复
7、印件。申请书具体样式见本细则附件二、附件三。(二)辖区监管局空管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相关情况报管理局空管处。执照申请情况报表具体样式见本细则附件四。管理局空管处至少在考试、考核前5个工作日统一下发执照理论考试、技能考核通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辖区监管局空管处在接受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三)申请人持考试、考核通知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执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四)管理局空管处对执照理论考试或者技能考核合格的申请人签发理论考试或者技能考核合格证明文件。具体样式见本细则附件五、附件
8、六。第二节执照理论考试第十三条执照理论考试的试题由辖区监管局空管处按照执照理论考试大纲的要求在执照理论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第十四条辖区监管局空管处主持执照理论考试,考试后负责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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