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do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doc

ID:53685871

大小:60.50 KB

页数:24页

时间:2020-04-0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doc_第1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doc_第2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doc_第3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doc_第4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4.3.4合同索赔的管理1、索赔的概念和特点(1)索赔的概念索赔是在合同框架下,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2)索赔的特点1)索赔是双向的。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少,而且处理方便。2)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不是惩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

2、件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所导致。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3)索赔的特征是不主张不赔偿,事后提出,依法解决的过程。    2、工程索赔的意义(略)(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2)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3)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24(4)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5)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3、索赔的分类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标准,索赔有如下几种分类方法:

3、(1)按照干扰事件的起因分类可分为: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与合同订立时预计的不一样索赔,现场遇到通常不能预见到的外界障碍或条件索赔,法律变化索赔,市场物价上涨索赔,货币兑换率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2)按所签订的合同类型索赔可分为: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索赔,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的索赔,合伙成员之间的索赔,承包商与劳务供应商之间的索赔,承包商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与保险公司、与银行等之间的索赔。(3)按索赔要求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4)按索赔依据的理由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

4、索赔,道义索赔。1)合同内索赔。即发生了合同规定给承包商以补偿的干扰事件,承包商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要求,合同条件作为支持承包商索赔的理由。这是最常见的索赔。2)合同外索赔。指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干扰事件的性质已经超过合同范围。在合同中找不到具体的依据,一般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例如工程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的民事侵权行为造成承包商损失。243)道义索赔。是指非被索赔人原因造成索赔人的损失(责任不在被索赔人一方),被索赔人一方可以结合自己的意愿予以补偿的一种特例。也就是说道义索赔是指通情达理的业主看到承包商为

5、完成某项困难的施工,承受了额外费用损失,甚至承受重大亏损,出于善良意愿给承包商以适当的经济补偿,因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此项索赔的规定,所以也称为“额外支付”,这往往是合同双方友好信任的表现,但较为罕见。(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可分为:单项索赔,总索赔。4、索赔管理工作的内容(1)承包人对发包人、分包人、供应单位之间的索赔管理工作的内容应包括预测、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收集索赔的证据和理由,调查和分析干扰事件的影响,计算索赔值;提出索赔意向和报告。(2)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反索赔管理工作应包括对收到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

6、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通过合同管理,防止反索赔事件的发生。5、引起索赔的因素(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与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图纸、工程量表及其他附件等因不同的工程而异,常因疏忽、错误而招致索赔,大致有以下3种情况:24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合同文稿通常在招标文件中早已拟就,签约时一般不修改,而把投标前后的往来澄清函件等写进合同补遗文件或会谈纪要中去,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这时必须写明“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各种往来文件均不再有效”。但有时,由于发包人的疏忽,并未整理任何补遗文件或会谈纪要

7、,也未宣布往来信函是否失效,这就容易引起双方争执而导致索赔。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有些承包人认为接到授标意向书后,签约已不成问题,匆忙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后因发包方原因取消合同,承包人向根据意向书索赔损失,结果往往徒劳无效。因此在正式签约前,承包人即着手各项实际准备工作,其风险只能由承包人自己承担。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索赔。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有时是难免的,如果发现这类错误,且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承包人应有权进行索赔。(2)因工程施工引起的索赔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勘察设计单位在初

8、步设计前做的地质勘察工作普遍不够,发包人明知此点,一方面要求承包人在开工后进行补充勘探,另一方面在合同条件中常常写明,承包人承认已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在提交投标书前确认现场的形式和性质,包括地表以下条件、水文和气象条件等,甚至规定承包人不得因误解和误释这些资料而提出任何索赔,许多招标文件将发包人提供的地质资料定位为参考性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