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微生物与免疫学系.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微生物與免疫學系國立嘉義大學生物醫藥科學研究所九十七學年度第四次聯合教師評審委員會議紀錄開會日期時間:98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4時0分開會地點:本校蘭潭校區綜合教學大樓6樓系所辦公室(A32-624)參加人員:張德卿(請假)、邱義源、黃承輝、洪炎明、余章游、黎慶(請假)、朱紀實等委員主席:朱紀實記錄:黃子娟一、主席報告:(略)二、討論事項:提案一提案單位:系所辦公室案由:微生物與免疫學系/生物醫藥科學研究所著作審查委員資料庫,請討論。說明:一、依據本校辦理教師著作外審作業注意事項辦理。二、本案經98年3月18日九
2、十七學年度第十次聯合系所務會議討論通過。三、系所著作審查委員資料庫如附件一、二。決議:1.審查委員需具教授資格,且不在私立科技大學、私立技術學院或專科任職。2.其餘照案通過,委員名單送院備查。提案二提案單位:系所辦公室案由:生物醫藥科學研究所九十七學年度專任教師(陳立耿助理教授)申請升等案,請討論。說明:一、依據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辦理。二、生命科學院97學年度第4次院教評會議紀錄,生藥所之系(所)教評會評審程序有暇疵,決議退回並重審,於4月10日下午5時前將審查通過之所有資料、著作(或作品、展演相關資料)及該會
3、審查之結果與意見送院教評會審查,逾期不再受理。擬辦:一、成立學術審查作業小組二、系(所)教評會依著作審查委員資料庫中向院長推薦校外專家學者至少十人為著作(或作品、展演相關資料)審查人,並將推薦名冊編號後密封送院教評會組成之著作審查小組;升等申請人得向院教評會提出二位(含)以下認為不宜審查其著作之迴避名單供簽報審查人參考,並應敘明理由;院教評會亦得增列審查人三至五人,並由著作審查小組保密作業隨機決定審查人審查順序,以依序進行審查;著作外審時,不得重複送請已擔任該升1等案之外審審查人審查。三、審查時,依序送請四人審查,著作
4、人姓名得公開,但著作審查人姓名及審查過程則應予以保密;著作審查通過標準為七十分(含),其中一人審查不通過時送請第四人審查,並將外審成績結果(經送第四位審查人通過者,評定成績以七十分計算)送院教評會複審。但申請升等人之研究指導教授、著作之合著人或共同研究人、曾在同一系(所)、學校服務及有親屬關係者或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有關規定者,應迴避審查。決議:1.本系所教師升等學術審查作業小組,推薦三人分別邱義源教授、洪炎明教授、余章游教授擔任,學術審查作業小組召集人由邱義源教授擔任。2.經出席委員充分討論之後,圈選送審人學術專長建
5、立著作校外審查專家(教授)共27人,依票數取前10位專家為參考名單。3.抽籤號次順序:8,5,1,7,3,4,9,6,10,2。4.系(所)教評會向院長推薦校外專家學者至少15人為著作(或作品、展演相關資料)審查人。5.校外四位審查人審畢並寄回審核資料後,下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開會時間暫定4月9日(星期四),以審核升等資料,屆時由系所辦公室通知開會時間。提案三提案單位:系所辦公室案由:生物醫藥科學研究所九十七學年度專任教師(陳俊憲副教授)申請升等案,請討論。說明:二、依據本校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辦理。二、生命科學院97
6、學年度第4次院教評會議紀錄,生藥所之系(所)教評會評審程序有暇疵,決議退回並重審,於4月10日下午5時前將審查通過之所有資料、著作(或作品、展演相關資料)及該會審查之結果與意見送院教評會審查,逾期不再受理。擬辦:一、成立學術審查作業小組二、系(所)教評會依著作審查委員資料庫中向院長推薦校外專家學者至少十人為著作(或作品、展演相關資料)審查人,並將推薦名冊編號後密封送院教評會組成之著作審查小組;升等申請人得向院教評會提出二位(含)以下認為不宜審查其著作之迴避名單供簽報審查人參考,並應敘明理由;院教評會亦得增列審查人三至五
7、人,並由著作審查小組保密作業隨機決定審查人審查順序,以依序進行審查;著作外審時,不得重複送請已擔任該升等案之外審審查人審查。三、審查時,依序送請四人審查,著作人姓名得公開,但著作審查人姓名及審查過程則應予以保密;著作審查通過標準為七十分(含),其中一人審查不通過時送請第四人審查,並將外審成績結果(經送第四位審查人通過者,評定成績以七十分計算)送院教評會複審。但申請升等人之研究指導教授、著作之合著人或共同研究人、曾在同一系(所)、學校服務及有親屬關係者或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有關規定者,應迴避審查。2決議:1.本系所教師升
8、等學術審查作業小組,推薦三人分別邱義源教授、洪炎明教授、余章游教授擔任,學術審查作業小組召集人由邱義源教授擔任。2.經出席委員充分討論之後,圈選送審人學術專長建立著作校外審查專家(教授)共22人,依票數取前10位專家為參考名單。3.抽籤號次順序:8,5,1,7,3,4,9,6,10,2。4.系(所)教評會向院長推薦校外專家學者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