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中国死刑替代措施——以学说争论与批判为视角

试析中国死刑替代措施——以学说争论与批判为视角

ID:5304308

大小:321.87 KB

页数:4页

时间:2017-12-07

试析中国死刑替代措施——以学说争论与批判为视角_第1页
试析中国死刑替代措施——以学说争论与批判为视角_第2页
试析中国死刑替代措施——以学说争论与批判为视角_第3页
试析中国死刑替代措施——以学说争论与批判为视角_第4页
资源描述:

《试析中国死刑替代措施——以学说争论与批判为视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10年第2期武汉公安千部学院学报2010No.2试析中国死刑替代措施以学说争论与批判为视角王园(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0)[摘要]死刑替代措施是指在立法上替代具体犯罪法定刑中的死刑的刑罚措施。本文试从学说争论与批判为视角,通过对死刑替代措施的定义之争、内容之争的分析,对相对无期徒刑替代说、无期徒刑长期自由刑替代说、死缓替代说、多元采用说等进行逐一的批驳。无期徒刑绝不等同于终身刑,应当在不久将来立法上逐步废止死刑的语境下讨论死刑替代措施,不必设置终身刑,也不必提高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应当维持我国现行刑法关于有

2、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规定。[关键词]死刑替代措施;无期徒刑;终身刑[中图分类号】13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390(2010)02—0051—04刑罚的演进历史和趋势表明,死刑必然被废止,只有两派观点:我国学者高铭暄教授基于当前限制死刑的是何时废止的问题。随着死刑逐步废止的趋势,刑罚体价值取向,提出司法上替代死刑立即执行说,“死刑替代系中必须要采取死刑替代措施。本文通过对死刑替代措措施是指基于限制死刑适用的目的,对于立法上特定性施的定义之争、内容之争的分析,对相对无期徒刑替代质的犯罪,司法中特殊情况

3、下的罪犯,不适用死刑立即说、无期徒刑长期自由刑替代说、死缓替代说、多元采执行,而代之以其他刑罚处罚方法。”;而我国学者李希用说等进行逐一的批驳。笔者的核心观点是:无期徒刑慧教授则基于未来立法逐步废止死刑的价值取向,提出绝不等同于终身刑,应当在不久将来立法上逐步废止死立法上替代最严重犯罪之死刑说,“死刑的替代措施是指刑的语境下讨论死刑替代措施,不必设置终身刑、也不必提高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应当维持我国现行刑法关在废除了最严重犯罪的死刑后所采取的替代死刑的处罚于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规定。方法。”由此可以看出,死刑替代措施

4、定义之争,根本上在于其语境之争,价值取向之争。一死刑替代措施的定义之争、那么究竟应该适用何种语境,遵循何种价值取向来在讨论死刑替代措施定义之时,首先必须分清楚是分析死刑替代措施呢。笔者认为死刑替代措施应该基于在什么样的语境下分析死刑替代措施,换而言之,“死刑未来立法逐步废止死刑的语境下进行,即以其他刑罚措替代措施究竟是在未来立法活动中取代死刑成为某些犯施替代原有的死刑作为特定犯罪的最高法定刑。罪的法定刑,还是仅在当前司法活动中替代死刑(尤其首先,从刑罚发展趋势上看,自从贝卡利亚在200是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抑或是两

5、者兼而有之。”这不仅是研究死刑替代措施最根本的问题,也与死刑替代措年前发出废除死刑的呼声后,“从刑法演进和趋势上看,施的价值取向息息相关。死刑替代措施的定义之争主要死刑必然被废止,只是何时废止死刑之争。”因此,未来[基金项目]2008年中国与欧盟合作项目“毒品犯罪死刑适用的全球考察及其对中国的借鉴”阶段性成果之一o[收稿日期]2010—01一l8[作者简介]王园(1988一),女,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5l立法逐步废止死刑是刑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终极价值,减刑、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终身

6、监禁),并没有湮灭犯而限制死刑是基于当前我国国情立刻废止死刑不现实状罪人追求自由、改恶从善后出狱的希望,因而相对而言态下的权宜之计,换而言之,限制死刑不是目的,而是更具可取性。长期自由刑也能起到替代死刑的作用”,对逐步废止死刑的过程;其次,从语义学上看,替代顾名于无期徒刑(终身监禁)具体期间的长短、减刑或假释思义是“代替、取代”的意思,限制与“替代”一词含的适用条件,长期自由刑到底是通过提高数罪并罚的上义上大相径庭,死刑替代措施从语义学上看,是其他刑限、还是提高有期徒刑的上限来实现等问题,该学说并罚措施“取代”原有的

7、死刑作为特定犯罪的最高法定刑;没有明确指出,而是需要进一步探讨。最后,从国内外的立法例看,意大利、加拿大、德国、(三)死缓代替死刑说、瑞典、芬兰、丹麦等国家也是在废止死刑后采用其他较该说认为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来替代死刑立即执行为严厉的刑罚,作为被废止死刑之犯罪的最高法定刑。的适用。我国学者陈兴良教授在《刑法哲学》一书中主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部门”自2003年以来也在考虑以张“为减少死刑,应该扩大死缓的适用,甚至可考虑对无期徒刑来替代死刑,作为某些犯罪的最高法定刑,以所有的死刑犯一律判处死缓。”称之为全面替代说。而我彻

8、底废止死刑。可以看出,国内外立法例中,死刑替代国学者陈家林教授则主张“改变现行刑法中死缓只是死措施指的是立法上的代替,代替的自然结果是死刑被废刑执行的一种选择方式的地位,将死缓列为死刑执行的止,而不是死刑被限制。必经程序,即对任何一名犯罪分子,如果罪该处死,都因此,死刑替代措施应该在不久将来立法逐步废止必须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再视两年的实际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