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混业经营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正当性分析制度变迁与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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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混业经营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正当性分析——制度变迁与公司治理两个宏微观向度的研究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傅振中白伟冰【中文摘要】在未来,中国金融业应当混业经营已成共识,而如何选取混业经营的模式以及这种选取背后所蕴涵的正当性分析却少有人研究。本文先比较分析了选取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弊,继而从宏观上的制度变迁的视野分析考察这种选取的正当性,并进而从微观上的公司治理角度来分析这种模式选取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架构内的相容度,以图从实践层面上再次校验这种模式选择的正当性。本文最后提出了我国对于建

2、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应当采取的立法回应方式。【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混业模式选择正当性制度变迁公司治理立法回应【中图分类号】D922.291金融业的经营模式应该是“分业”还是“混业”目前已成为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经济界对此研究已经非常深入,并已趋向于一个共识,即认为我国银行制度在入世之后必将实现从“分【1如对业”到“混业”的演变。因此,对“混业”的正当性上再作更多的探究和论证,似显多余。本文将关注的是这样一些更加细致且更富操作性的问题:如何选取我国混业经营的具体模式?这种选取有何正当性支撑?这种正当

3、性如何在宏观上获取论证、微观上获取检验?我国立法对于这种模式的选择应当如何作出调适和回应?这些都将是绕有趣味的问题。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一)金融“混业”经营的模式梳理对于国际上现行的“混业”模式,学界有多种归纳。有学者分为直接结合模式、间接结合模【2】式(转投资公司型、金融控股公司型)、混合结合模式等三种;有学者分为综合银行模式、母No.42,GuanriRoad,SoftwarePark,Xiamen,Fujian361009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42号邮编361009

4、1【3】子公司(控制从属公司)、相互投资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四种;有学者则认为存在德国型全【4】能银行、英国型的金融集团模式、美国型的银行控股公司模式等三种;更有学者在没有严格界定金融控股概念的情况下,认为存在“母公司为非金融企业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母公司为【5】商业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等四种。仔细分析可以发现,由于经济界与法学界对于一些概念的理解上还存在一些歧义,故各自提法虽有不同,实并无差异。在此,有必要对一些相应的概念进行区分。金融集团与金融控

5、股公司。在法律上,金融集团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只能理解为一群有关联关系或是相互持股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集合体,这个集合体里不一定需要有一个核心公司,但通常存在这样的公司。而金融控股公司本身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该公司法人通过再投资或其他控制手段在各个金融业务领域内新设或是控制另外一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可以这么说,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和各业子公司集合起来可以构成一种型态的金融集团,但金融集团还有更多的型态。银行控股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在概念上有广、狭二义,广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不仅包括纯粹

6、投资型的金融控股公司,还包括本身从事金融业务(乃至其他工商业经营)的事业型的控股公司;狭义的金融控股公司仅指前者,称其为金融控股公司乃是因为由其控股的公司主要系从事金融业务,其本身并未从事金融业务。一般指称的金融控股公司乃采其狭义之解释,如此,银行控股公司就不属于金融控股公司,而是另外一种型态的公司。这种公司本身系商业银行,同时亦设立或控制其他金融业务的子公司,兼具投资性和事业性。金融控制从属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制从属公司乃指某单一金融行业(银行、证券、保险等)为一母公司,其另外投资或控制其他

7、金融业务公司,母子公司一并形成一个公司集合体。上述之银行控股公司可谓此之一种,亦可称为银行控制从属公司,另尚有证券控制从属公司、保险控制从属公司等,可以母公司从事之金融业务种类作具体区分。相互投资公司与金融控股公司。相互投资公司即一群从事不同或相同金融业务的公司,这些【6】公司相互持股(可网状或线状持股)并形成一集合体,该集合体中没有很明显的核心公司(或是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故该集合体与我们上述界定的金融控股公司之下的集合体有明显差异。归纳起来,笔者认为,现行存在的“混业”经营模式可区分为全能银行制

8、、金融异业母子公司(也即事业型金融控股公司,最常见的是银行异业母子公司)、金融相互投资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四种模式。其他模式已尽如上述,而全能银行乃指一银行本身不必再分立或投资其他之子公司,本身即可经营一切金融业务,甚至可以涉足其他工商业领域,各领域的业务彼此之间并未独立,而在一银行内共存。德国及欧盟的银行较多采取这种模式。No.42,GuanriRoad,SoftwarePark,Xiamen,Fujian361009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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