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附加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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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附加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条款[2008]字第1-12号文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目录(1)感谢您选择了我们-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您阅读本条款之前,请浏览一下目录,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第一章保险责任条款:向您介绍本合同的基本构成,以及您通过本合同所获得的保障及2-3给付利益。第一条合同的构成2第二条投保范围2第三条保险期间2第四条保险责任2第五条责任免除3第二章一般条款:向您介绍您对本合同所拥有的权益和义务,以及保单服务,理赔的具体4-6要求。第六条保险费的交付4第七条合同效力的中止4第八条合同效

2、力的恢复4第九条合同效力的终止4第十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4第十一条保险事故的通知5第十二条保险金的申请5第十三条如实告知6第十四条年龄及性别的确定与错误处理6第十五条合同内容的变更6第十六条地址的变更6第三章名词释义:向您解释本合同条款中所提到的一些专用名词,便于您更好的理解本合7同。保险责任:保险金给付限额8AOMR1第一章保险责任条款第一条合同的构成《金盛附加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经列于保单首页后始生效。除非批单另有规定,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与主合同生效日一致。若上述构成本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

3、我们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本附加合同的英文简称AOMR。第二条投保范围(2)凡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续保可至65周岁)且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对于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应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对于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被保险人,可由其本人或对其有保险利益的人向我们投保。第三条保险期间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您交付了保险费并经我们同意承保当日24时起至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任一种终止情况发生之日24时为止。第四条保险责

4、任(3)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前(4)往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治疗,我们按如下规定给付“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一、我们给付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门急诊医疗费用。(5)二、给付前先扣除本附加合同所载“自负额”,同一意外伤害的累积给付金额不超过保单首页所载最高给付金额。三、同一意外伤害的治疗跨二个保险年度时,其给付金额归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当年度本附加合同之给付限额。四、实际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以当地卫生局或政府核准的收费标准为限。给付范围包括门急诊药费

5、、挂号费、门急诊手术费、救护车费等,该费用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公费医疗、社会劳保医疗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我们在计算“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时,将扣除被保险人由政府、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司、单位、其他机构、其他医疗保险或其AOMR2他第三方已支付的费用。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门急诊医疗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一、您、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6)三、被保险人醉酒、故意自伤、自杀;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五、被保险人

6、患精神疾病或遭受医疗事故;六、被保险人进行整容手术、外科整形、视力矫正或天生畸形矫治;七、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7)(8)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处方药物、管制药品或毒品;九、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脊椎间盘突出症、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视网膜剥离;(9)(10)(11)(12)十、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13)赛马、特技表演、赛车等高风险运动;(14)十一、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十二、已宣战或未宣战的战争、军事行动、恐怖主义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三、核爆炸

7、、核辐射或核污染;十四、一般体格检查、疗养、特别护理、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和心理治疗的具体范围根据各地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或公布的范围确定)。AOMR3第二章一般条款第六条保险费的交付您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向我们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经我们同意,您可以按照被保险人在续保时的职业和年龄,根据我们核定的保险费费率计算交付续保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1年。若我们不接受续保,将于主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前书面通知您。第七条合同效力的终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终止:1.1年保

8、险期届满,我们不接受续约时;2.主合同退保、终止、交费期结束或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时;3.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它效力终止的情况。第八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除有特殊约定,本附加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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