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975153
大小:144.43 KB
页数:9页
时间:2020-04-05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本制度于2008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8年3月21日第1页共9页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转让管理………………………3第三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信息和股份变动的申报管理…………………5第四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信息披露管理……………7第五章附则…………………………………………………………………
2、…………8第2页共9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3、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第二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转让管理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第3页
4、共9页(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买入或卖出本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禁止进行反向交易,即买入后六个月内不能卖出,或者卖出后六个月内不能买入。上述“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5、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六个月内卖出的;“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第八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
6、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第九条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第4页共9页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或减资缩股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的,可同比例增加或减少当年可转让数量。第十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第三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信息和
7、股份变动的申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具体工作由公司证券部承担。公司证券部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对高管股份管理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一)新任董事、监事在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