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子公司管理制度(2011年5月) 2011-05-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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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QLY-ZD-ZL-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编码2011006版次第1版子公司管理制度实施日期2011.5.24修改日期2011.3.8签发人:分管领导:页码第1页共5页受控状态:受控核稿人:起草人:目的为加强对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股份公司和子公司。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范管理第三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四章内审管理第五章运营管理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第七章考核管理第八章附则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1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

2、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经2011年5月24日公司第2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本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要,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

3、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一)全资子公司,是指由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二)控股子公司,是指由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本公司控股50%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三)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超过50%(含50%),且公司在该子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第三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

4、等股东权利。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第五条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第二章规范管理第六条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依据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

5、,对被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2第七条公司向子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定。第八条子公司须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子公司须及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第九条子公司的董事

6、、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半年和年终各一次,向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子公司

7、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各子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报批任免,同时向公司汇报并备案。第三章财务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子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并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并报公司证券投资部和财务部备案。第十三条子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告或报表(

8、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公司递交年度报告以及下一年度的预算报告,年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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