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859147
大小:67.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20-03-31
《政法干警民法物权.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二部分物权一、物权概述(一)物权的概念与特征:1、物权为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 2、物权是权利人得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 3、物权是权利人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物权的特征:1、物权是对世权。2、物权是支配权。3、物权是绝对权。4、物权是以物为客体的权利。(二)物权的客体分为:不动产和动产1.物的概念与特征:(一)物的概念。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 (二)物的特征1.物须存在于人体之外2.物主要限于有体物。3.能满足人的需要。4.物必须具有稀缺性。5.物必须能为人支配。6.物须独立成为一体。2.物的分类1、动产与不动
2、产。这是关于物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划分。其意义在于:物权变动公示、他物权设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不同。2、主物与从物。注意不要混淆整体与部分、独立物与独立物的关系。3、特定物与不特定物。4、原物与孳息。原物是指能够产生收益的物。孳息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注意两种孳息的所有权归属:若无相反约定,天然孳息所有权归用益物权人,无用益物权人的,归原物所有人。法定孳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依交易习惯取得。(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特定物与种类物;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有主物与无主物。(三)物权的类型1.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1、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
3、――完全物权与不完全物权2、物权人对标的物所支配内容――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物权的标的物的种类――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4、物权能否独立存在――主物权与从物权 5、物权的续存是否有期限――有期物权和无期物权 6、物权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一般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2.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一)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所有权。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财产的权利,由于他物权的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某一方面对物的支配,故也是物权的形式。 (二)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
4、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区别。不动产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典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方法、成立要件等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交付,而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 (三)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对于物权的取得、变
5、更、丧失,从物权应与其所附的权利共命运。 (四)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四)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14-/14这确立了物权法定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物权种类法定。第二,物权内容法定。2公示公信原则。公示是指物权变动时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方式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悉,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失,保护交易安全。公信是指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以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
6、对于依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仍然承认其行为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五)物权的保护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物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物权的民法保护,按是否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物权的自我保护,传统民法上称之为自力救济。二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对物权的保护,传统民法上称之为公力救济。物权的自我保护,是指所有人行使其物权受到侵害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权,即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后,依据民法的规定,请求侵害人为一定的行为。这时,如果侵害人依物权人的请求为了一定的行为,如停止侵害、返还原物、赔
7、偿损失,物权人的权利就得到了保护。可见,物权人行使请求权而保护其物权,是保护物权的一个重要方法。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对物权的保护,是物权人在其所有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予以保护,恢复物权人被侵犯的合法权益,包括恢复物权人对其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行使,赔偿物权人因受侵犯而受的损失。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向侵害人提出请求。如果侵害人没有依物权人的请求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