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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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X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及X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审议决定、公布、备案、评估、清理及其监督管理,按照上述规定及本细则执行。第三条  本区行政机关制定的重大经济社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第四条  本区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备案、

2、清理等相关管理工作应通过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进行,以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17-第五条  本区行政机关应当通过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开展必要性论证等方式,对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统筹、综合;内容相近的行政管理事项,应当归并后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数量原则上应当逐年减少。规范性文件应当具有明确的制度、措施和程序等实质内容,不得制定没有实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者本市政策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不得制

3、定内容重复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工作部门通过制定或者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可以满足履行职责需要的,应当自行制定或者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府办)制定或者转发规范性文件。第六条  本区下列行政机关(以下统称制定机关)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一)区政府;(二)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三)街道办事处。区府办负责编制本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经区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以外的单位,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17-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逻辑结构严密,表述简洁准确,语言文字规

4、范。第八条  禁止规范性文件规定下列内容:(一)增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二)增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三)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内容;(四)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劳动权等基本权利;(五)超越职权规定应当由市场调节、企业和社会自律、公民自我管理的事项;(六)违法设置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措施,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

5、出条件;(七)制约创新的事项;(八)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本市政策禁止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17-第九条  起草部门应当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同步谋划、组织编撰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其中,解读方案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渠道、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即解读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文件解读材料的形式原则上为图文形式。第十条  起草部门应当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同步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公平竞

6、争审查意见,并作为合法性审核的材料。第十一条  制定机关应当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承担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审核机构)。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由区府办负责审核;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由法制机构负责审核,未设立法制机构的,由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机构的合法性审核期限一般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不得提交集体审议。第十二条  制定机关应当规定规范

7、性文件的施行日期。-17-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但有《规定》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或者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执行的除外。规范性文件不溯及既往,但为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第十三条  制定机关应当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有效期届满未明确延续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一般不超过5年。本区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需要超过5年的,应当在起草说明中载明理由,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0

8、年。未明确有效期的,有效期为5年。专用于废止原有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停止某项制度实施等的规范性文件,不适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冠以“暂行”、“试行”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2年。未明确有效期的,有效期为2年。 第一节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第十四条 -17- 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制定机关组织起草。区政府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区府办可以确定由一个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其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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