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780530
大小:302.02 KB
页数:16页
时间:2020-03-30
《天津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天津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天津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天津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天津市试点企业、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人行天津分行)负责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监督管理工作。(一)对天津市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关信息进行维护、监测。(二)对人民币
2、同业往来账户的融资规模进行调控和管理,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进行比例管理。(三)对试点企业、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第四条人行天津分行负责对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跨境贸易人民币资金业务,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开立、使用以及相关业务信息的报送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人行天津分行将依法进行查处。1第二章试点企业第五条在天津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以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3、企业经天津市政府推荐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委确认后,可以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第六条试点企业应当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作为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报告银行。试点企业的主报告银行负责提示该试点企业履行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试点企业在非主报告银行办理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主报告银行报送相关信息。第七条试点企业在向境内结算银行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时,需向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编号、信息主报告银行名称等有关信息及
4、其证明文件。第八条试点企业申请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时,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进出口报关时间或预计报关时间及有关进出口交易贸易单据(合同、发票、加工贸易手册等),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和进口付款说明(见附表1、2),配合境内结算银行进行贸易单证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工作。第九条预收预付对应货物报关后,或未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试点企业应当在实际报关后或预计报关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2第十条试点企业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时出现延期收付超过210天或将出口项下
5、的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的,应当通过其指定的信息主报告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试点企业至货物出口后210天时仍未将人民币货款收回境内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结算银行填报《企业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申报备案表》(由银行提供),向人民银行报告该笔货物的未收回货款金额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情况,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相关未收款证明材料。第十一条试点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第十二条试点企业收到跨境
6、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第十三条拟将出口项下的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的,试点企业应通过其境内结算银行向人行天津分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留存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账号、用途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号等信息。第三章境内结算银行第十四条坐落在天津的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境内结算银行),在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3币结算服务前,应做好以下业务准备:(一)建立必要的国际结算网络,
7、包括境外联行和代理行。(二)行内用于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系统调试到位,并能确保有效区分境内外人民币资金来源。(三)行内业务以及会计核算系统能有效记载人民币跨境收付情况,并能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规定的信息数据。(四)加入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第十五条境内结算银行完成上述内部准备后,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入工作。全国性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下简称人总行)一点接入;坐落在天津的地方性及区域性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分行主报告行在人行天津分行一点接入
8、。银行在完成相关的业务及内部系统准备后,应通过其总行(或主报告行)将准备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以下简称上海总部)。上海总部受理后,书面告知银行及人总行科技司。由人总行科技司或人行天津分行科技处通知银行领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口报文规范,并办理系统接入工作。第十六条试点企业在向境内结算银行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时,境内结算银行应通过联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