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所面临的全球反垄断风险公司并购所面临的全球反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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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并购公司并购所面临的全球反垄断风险公司并购所面临的全球反垄断风险所面临的全球反垄断风险所面临的全球反垄断风险------可口可乐并购汇和吉利收购沃尔沃带来的启示--可口可乐并购汇和吉利收购沃尔沃带来的启示可口可乐并购汇和吉利收购沃尔沃带来的启示可口可乐并购汇和吉利收购沃尔沃带来的启示1周照峰博士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禁止了可口可乐公司(“可口可乐”)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汇源”),因为该收购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有关经营者集中的规定。2010年3月28日,中国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利”)与

2、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在瑞典哥德堡正式签署收购福特旗下的沃尔沃汽车公司(沃尔沃)的协议,同意以1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沃尔沃。2010年8月2日,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最终交割仪式在伦敦举行,吉利完成了对沃尔沃的全部股权收购。从3月底签署收购协议到8月初该收购正式完成交割,期间有长达4个多月的等待审批时间。这其中就包括等待反垄断审批。在该项并购中,吉利在中国、美国、欧盟、巴西、加拿大、俄罗斯、南非、乌克兰和土耳其进行了反垄断申报。上述两个案例的共同点之一是都在并购过程中向反垄断机关进行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mergerc

3、ontrol)。所以,中国企业除了需要注意防范诸如国际贸易方面的风险外,还应注意其在并购过程中的反垄断申报问题。但是,目前很多中国企业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很陌生。本文旨在向公司介绍其在并购活动中可能会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风险及应对措施。III什么是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I什么是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什么是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什么是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虽然各国描述经营者集中的具体词汇不尽相同,但是基本内容是相同的。以我国《反垄断法》为例,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1周照峰,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反垄断法和W

4、TO博士,卓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邮箱:zhaofeng.zhou@chancebridge.com。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卓纬的观点。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欧盟《合并条例》对集中的定义如下:“如果一行为导致相关企业控制权发生持续性变化,并进而对市场结构带来持续性变化,则该行为构成集中”。具体而言,经营者集中包括企业合并(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收购(含2股权收购)以及设

5、立合资企业等。凡是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都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申报标准是不同的。我国的标准是: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IIIIIIII全球全球全球性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风险全球性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风险

6、性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风险性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风险世界上有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有反垄断法,这其中有超过80个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法有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规定。这其中包括中国、美国、日本、韩国、欧盟及其成员国。中国负责审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机构是商务部。2欧盟法规定只有全功能的合资企业(full-functionjointventure)才被认为是经营者集中。全功能合资企业是欧盟反垄断法独创的一个概念,是指能持续性地履行独立经济实体的所有功能的合营企业。欧盟负责审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机构是欧盟

7、委员会,美国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机构是美国司法部和公平贸易委员会。在吉利收购沃尔沃的项目中,吉利在包括中国、美国和欧盟在内的9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所以,企业在进行并购时可能会在多个国家遭遇反垄断审查的问题。换言之,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所遇到的反垄断审查问题是全球性的。IIIIII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风险III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风险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风险---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风险---------影响交易进程影响交易进程影响交易进程影响交易进程目前各国对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的

8、规定主要分为自愿申报和强制申报两种。强制申报又分为强制事前申报和强制事后申报。除了少数几个国家(如英国和新加坡)实行自愿申报外,目前包括中国、美国和欧盟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实行强制事前申报。尽管各国对于提交反垄断申报的具体时间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是事前强制申报的共性是在未获得审查机关的批准前,并购不能完成交割。否则,将会面临罚款和要求恢复到并购前的状态。例如,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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