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秘密侦查措施立法的完善_陈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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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11月山东警察学院学报November.,2008第6期总第102期JournalofShandongPoliceCollegeNo.6Ser.No.102论秘密侦查措施立法的完善陈伟,李波阳(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摘要:近年来,走私、贩毒、贩枪犯罪以及有组织犯罪大量涌现并呈现出新的形式,致使一般的侦查措施在揭露和证实这些犯罪的过程中很难收到明显效果,于是秘密侦查作为一种有效的侦查措施逐渐在我国侦查部门得到广泛运用。但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秘密侦查措施缺乏法律规定,使这种侦查手段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完善秘密侦查立法,严格依法办案程序,真正做到有

2、法可依,有法必依,最终实现秘密侦查措施的法治化,无疑是我国秘密侦查立法工作应当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关键词:秘密侦查;立法;途径中图分类号:D9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565(2008)06-0098-04秘密侦查措施作为现代各国侦查实践的一种特技术侦查。殊侦查手段而被普遍应用。在我国,秘密侦查措施2.内线侦查。内线侦查是针对重特大刑事案是相对于公开侦查而言的一种特殊侦查方法,它是件、犯罪集团案件以及预谋犯罪案件,为了掌握犯罪指为了对付危害严重且侦破难度大的某些特殊犯动向,了解犯罪的内部情况,及时收集证据,由特定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侦查主体针对特定

3、侦查对的侦查人员深入犯罪团伙内部开展的侦查。其主要象采取伪装或隐瞒身份、目的、手段的方法,运用一采用的是拉出来或打进去的方法。内线侦查些科学技术手段,暗中搜集证据和线索,以揭露和证是一种特殊的秘密侦查行为,一般在使用通常的侦实犯罪的一种具有隐蔽性和强制性的侦查措施。由查方法难以掌握线索、难以获取证据的情况下才予于秘密侦查往往要使用一些专门的科学技术手段,以采用。从侦查实践来看,内线侦查主要包括贴靠[1]故又称为技术侦查。侦查、逆用侦查、复线侦查、卧底侦查(潜入侦查)、狱内侦查等等。一、秘密侦查措施的类型3.外线侦查。又称外围侦查,是指依法享有目前,我国的秘密侦查措施

4、主要有三种类型:秘密侦查权的国家机关或部门为了掌握犯罪嫌疑人1.技术侦查。技术侦查是具有侦查权的国家机的行踪,了解其接触人员和活动范围,甄别犯罪嫌疑关为了侦查犯罪而采取的特殊侦查措施,包括:电子人,发现和收集犯罪情报和线索,获取犯罪证据,发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或录像、秘密获现和制止新的犯罪行为,通过采取跟踪盯梢、守候监取某些证据、邮件检查等秘密侦查的专门技术手段。视等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和控制的一种秘在侦查实践中,技术侦查通常简称技侦或行动密侦查行为。外线侦查常用的方法主要有跟踪盯梢、守候监视、秘密辨认、化装侦查和秘密拘捕等等。收稿日期:2008-11-

5、01二、我国秘密侦查措施的立法现状及问题分析作者简介:陈伟(1979-),男,甘肃平凉人,甘肃政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秘密侦查措施在打击走私、贩毒、贩枪等有组织李波阳(1968-),男,甘肃静宁人,甘肃政法学院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德国、法国、日本及意大利等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典中98陈伟,李波阳:论秘密侦查措施立法的完善都详略不同地对秘密侦查措施作了规定。我国现行侦查措施的监督制度进行规定,在具体的监督方式刑事诉讼立法对于控制下交付等诱惑类侦查措上,各国普遍实行的是司法审查制,由中

6、立的法院对施和秘密监听、监视、电子证据获取、秘搜秘秘密侦查措施的采取进行监督,以确保秘密侦查措取、卧底侦查等秘密派遣调查人员展开秘密侦施不至于被滥用。由于我国秘密侦查措施的相关立查并没有作出任何规定,而且对于秘密侦查措施的法没有纳入刑事诉讼法的统一调整范畴,侦查措施适用范围、使用条件、程序及所获材料的运用等在立的采用实行自我约束、内部审查、同体监督,因而缺法上也均未作出规定。这就使得侦查实践中对这些乏有效的外部监督。[2]侦查措施的运用缺乏立法规制。由此导致我国的(三)秘密侦查获取的证据难以作为定案的依秘密侦查措施在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据(一)秘密侦查行为有违侦查程序

7、法定原则侦查活动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收集犯罪嫌疑人现代法治国家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其根本实施犯罪的证据,并为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提供立法目的,认为国家权力存在的合法性就在于为公审判依据。但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立法并没有对民提供保护。!刑事诉讼法∀是我国调整刑事侦查秘密侦查获取的线索证据作出明确规定,这就直接活动的最基本立法,侦查机关也只能享有!刑事诉导致秘密侦查措施获取的证据只能在分析案情时[3]讼法∀所明确授予的权力,对于!刑事诉讼法∀没有使用,不能在审判中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致使犯明确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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