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荣誉制度与勋爵制度 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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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荣誉制度与勋爵制度组图中国古代的“国家荣誉制度”,通过对特定群体的褒奖,对全体臣民进行道德教化,借以建立王朝所需要的政治与社会秩序。古代王朝的“荣誉制度”以皇帝或朝廷授予的名誉性称号为核心,辅以相应的实际奖励,用奖励来表现荣誉的价值。以唐代为例,比较典型的荣誉表彰有赐姓、对功臣“图形”(画像)以纪念以及旌表等。  中国历史上“国家荣誉制度”的实质  中国历史上有没有“国家荣誉制度”?如果从现代国家的意义上来说,是没有的,更多的“国家荣誉”来自于古代王朝的褒奖。  “荣誉”本应属于精神层面的褒奖,无关实利,如“荣誉博士”、“荣誉市民”之类。但因古代之“荣誉感” (实为受政权褒奖而产生之荣誉感)本就缺乏纯粹的超越性,又属于稀缺资源,故享有此资源者往往因此而获得赢取利益的机会。当然,脱离实利的荣誉并非全然不存在,但从整体而言,若无实利作为支撑,对荣誉的关注和推崇很难长久维持。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社会观念中对政治、经济等实际利益的重视,也使得“荣誉”无法纯粹化。正基于此点,中国古代的王朝在操作上习惯于将荣誉称号与实际奖励相结合,就像商鞅为取信于民而以重金诱之一样,先诱之以利,方能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古代的“王朝褒奖制度”(或者我们姑且称为“国家荣誉制度”),目的是通过对特定群体的褒奖,对全体臣民进行道德教化。褒奖只是手段,引导官员与百姓效仿被褒奖者,建立王朝所需要的政治与社会秩序才是目的。所以,古代王朝的“荣誉制度”,是以皇帝或朝廷授予的名誉性称号为核心,辅以相应的实际奖励,用奖励来表现荣誉的价值。有些研究者认为,中国古代的封爵、散官、勋官、旌表和赐姓都属于“国家荣誉制度”(张树华、潘晨光《中外功勋荣誉制度》)这种说法有些牵强。如果按照我们对“荣誉制度” 的定义,封爵、散官、勋官都属于政治层面的内容,行政意义与政治意义远远大于褒奖意义。而且,封爵本身包含对宗室的封赐和对大臣的封赏两部分,宗室未必有功,封赏大臣时也并非全然是对功劳的表彰;散官和勋官带有品级化的特点,更偏重于对官员品级的确认而非功勋的奖赏。相比之下,只有旌表与赐姓的荣誉色彩稍浓一些。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误会”,说到底,还是对中国古代“国家荣誉制度”定位不清所致。  唐代“国家荣誉制度”解析  让我们暂且以唐朝为例。唐朝建立之初,唐高祖李渊在一道褒奖太原起兵功臣的诏书中就明确表示:“官爵之荣,抑惟旧典;勋贤之议,宜有别恩。”他认为对起义首功之臣的褒奖,应该是“别恩”,而不能是朝廷按照一定标准为大臣封官赐爵之举,言下之意就是,如果用封赐官爵的办法来褒奖功臣,那将扰乱官爵授予的正常秩序,即“旧典”。在这一思路之下,功臣们虽然也享受封官、封爵等待遇,但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因此他们的官爵并不比其他大臣更突出;他们获得的“别恩”,就是按照功劳大小,获得一次或两次不等的“免死”资格。李渊的这个做法,既保证了制度不被“别恩”所侵蚀,也用“免死” 这一特权表示了对功臣的特殊恩赏。  除去对开国功臣这些特殊群体的褒奖,唐朝对臣民的褒奖有赐姓,有旌表,有赠谥号与赠官,有陪葬与附享,有“图形凌烟阁”进行纪念,以及仪仗方面的特殊褒奖等。在这些褒奖中,赐姓、对功臣“图形”(画像)以纪念以及旌表比较具有典型性。  唐代赐姓的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为唐朝立下大功之人和对唐朝统治具有重大意义之人两类。对前者来说,赐姓体现了王朝的褒奖,因为他们多数是唐朝的臣子或归附为唐朝之人,因而赐姓表现了对他们效忠与立功的褒奖;后者则多数是周边部族的君长酋帅,他们向唐王朝称臣或出兵助唐,为了统治的需要,李唐朝廷赐他们“国姓”,既能拉近关系,又能表明他们是代唐朝皇帝管理边境,更多是策略上的考量,因而褒奖的用意并不很强。  唐初有一批因投附唐朝而被赐姓的大臣,比如割据一方的杜伏威、高开道、郭子和与罗艺,再比如一些因归附而使唐朝获益极大之人,比如李密手下的大将徐世勣。赐姓是对这些大臣的一种特殊奖赏,本身并没有任何实利,但暗示皇帝将他们视为“自家人”。这表示了对他们的充分尊重,也会有一个榜样的作用,让天下人看到唐朝皇帝求贤若渴、善待降将的胸怀。   有了这样的高姿态,唐朝皇帝希望看到的,是这些被赐姓者感恩图报、尽忠职守。的确,这些被赐姓者中,有一些此后就成为唐朝的中流砥柱,比如李密手下的大将徐世勣。  徐世勣早年和翟让一起为盗,后来迎接李密做这支地方势力的首领,因此深受李密信任。李密和王世充作战失败后匆促降唐,先前控制的地盘都在徐世勣手中。这片地域非常广大,当时徐世勣如果将其作为自己降唐的筹码,会换来令人瞠目的荣华富贵。但是他却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将这些州县名录与君民户籍簿交给李密,将进献土地人口的功劳让给李密。此举令唐高祖李渊惊叹,认为徐世勣心地纯厚,为他赐姓李氏,并且还册封他的父亲徐盖为王。此后徐世勣称李世勣,后因犯太宗名讳,改称“李勣”。从此,他就在军事方面发挥自己的才能,并成为贞观末年政权交接中的重臣。   由此看来,赐姓确有一定的功用,能够让受赐的大臣感觉来自皇帝的信任,从此对王朝效忠,但也因人而异,若受赐者本身对王朝缺乏忠诚度,获得赐姓也不能让其被感化,比如高开道。高开道在隋朝末年便在地方起事,于唐高祖武德三年向唐朝求降,受封为北平郡王,赐姓李氏。不过,他投降唐朝并非出自真心。当时,高开道看到唐朝势力越来越大,自己的兵力与物资不易与之抗衡,因而向唐朝称臣。后来,他趁幽州饥荒,诈称为当地提供粮食,骗取了幽州的三千人马与若干驴马,瞬即与突厥联合,自立为王,并屡次配合突厥南下劫掠。  “图形凌烟阁”也是唐代对功臣的一种褒奖与纪念。唐高祖、太宗时代,对功臣的物质赏赐与官爵擢升一直都存在,相比之下,对功臣的精神褒奖就不那么突出。贞观十七年,唐太宗下诏,命令为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与魏徵等二十四名功臣画像并作题记,将画作保存在凌烟阁内,作为对功臣的表彰。从此,“图形凌烟阁”就成为对功臣的最高精神褒奖,唐代宗、德宗等也曾效仿太宗,为功臣画像陈列于凌烟阁。  相比其他的王朝褒奖,“图形凌烟阁”较为成功,因为主要体现的是对功臣的纪念,不涉及实质性的奖赏,而且表彰规模很高,只有居功至伟者才能入选,所以成为有志于为王朝建功立业之人的追求。李贺那句“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就是这种人生理想的具体表现。  “旌表”:面向大众的“国家荣誉制度”  赐姓也好,图形凌烟阁也罢,都是针对极少数人的褒奖方式。在唐朝,能和多数人的生活搭上关系的,就是“旌表”。所谓“旌表”,就是由朝廷对孝悌节义者进行表彰,表彰的形式是朝廷或地方官府为受表彰者进行事迹宣传,并通过在其住所或家乡设立建筑等形式进行表彰。当然,受旌表者也会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   在唐代,受旌表者不在少数。仅就正史记载便有十几例,多数都在《孝友传》与《列女传》。对这些孝悌节义者的表彰,唐朝法令中有相关的规定,由地方官将在乡里有名的“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闾者”的事迹汇报给朝廷,由朝廷“表其门闾”,就是颁发相关的精神嘉奖,同时还要将这些事迹报送给史馆,载入国史。  不仅如此,唐朝为了避免伪造事迹博取嘉奖的情况发生,还专门对何种情况应该旌表做了具体规定,比如,“孝”就是要在父母生前恭顺地事奉,父母去世后怀念之情溢于言表,而且哀痛表现超越了礼制规定;“义”则要一家几代同居,和睦相处,长幼有序,各个小家庭皆无私财,为乡里所羡慕。除了这些具体规定,唐朝的法令中还强调,如果地方上推举的这些被旌表者出现名实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就要剥夺其旌表资格,如有胡乱申报,或者隐瞒实情,地方管理者与基层工作人员(如里正)都要受到处罚。旌表作为面向全社会的道德表彰,其目的在于维持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因而对有益于人伦者大加推崇。但只有精神上的褒奖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唐朝也规定,因道德而受旌表者,由朝廷发给蠲符,可以免除租税和劳役,这种优惠措施,确实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这种表彰也会使社会价值观出现扭曲,以追求超道德为目标。到了唐玄宗开元时期,就有御史奏报,青州人吕元简一家四代同居,相处融洽,而且还产生了非凡的“感召力” ,吕家饲养的牛马羊狗等家畜,居然也都“异母共乳”,即不同物种之间和平共处、亲如一家。这种不同物种间的亲密关系,且不说在现实中是否能够实现,仅就御史的结论而言,这种表现是来自主人家的道德影响,未免有些夸张,也有些超过了道德表彰的范畴,走向奇诡之境了。中国古代勋爵制度的历代演变中国的勋爵荣誉制度历史悠久,早在上古时期就已出现了“爵制”,到战国时期勋爵制已臻于完善。中国古代勋爵制包括封爵制度及带有荣誉性质的官职制度,其中以封爵制度为古代社会荣誉制度的主要内容。及至清末民国时期,受西方文化影响出现了崭新的荣誉表彰系统,涉及社会各个层面,但由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侧重于军事领域。 封爵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之一。封爵是中国古代皇帝为了维护政治统治而经常采用的政治手段,依据封赏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依据与皇帝的亲缘关系进行封爵,即对皇亲国戚的封爵;二是对文武官员的论功行赏。先秦爵制与世袭的宗法、分封等制度互为表里,爵位往往就是政治权力的标志。秦以后的爵制(分赐爵与封爵)与先秦爵制的性质有所不同,爵不具备行政职能,主要用来确定皇亲、功臣世袭的政治名位和经济权利。受爵后通常可得到食邑或相当数量的财富。封爵制度在中国古代数千年的历史中有相当大的发展变化。一中国历代勋爵制度概况 一)先秦时期中国封爵制度历史十分悠久,《礼记•王制篇》就记载:“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战国以前,官爵一体,封爵是统治天下的一种形式,是政体的组成部分。封国和采邑确定了各级贵族在社会等级中的位置,也是国家机器的一种运作形式。在封爵制下,天子与诸侯、诸侯与大夫、大夫与家臣,形成了分别递相臣属的等级制。三代王朝,特别是周朝是等级制社会,其等级制就是通过封爵制来体现的。掌握对爵的封赐权,对各级君主至关重要,它是天子实施国家管理的主要方式。此时的封爵制与其说是一种奖励制度,不如说是一种职官制度,它是宗主权、君主权和行政统治权的综合体现。董意城:《我国古代行政奖励制度研究》,研究生学位论文,兰州大学,2007年,第29页。 1.上古的“爵” 根据唐代杜佑的《通典•职官•封爵》中关于上古“爵制”的记载:“黄帝时期,方制万里,为万国,各百里。”至唐、虞、夏时期,建国凡五等“公、侯、伯、子、男”。殷商时代,公、侯、伯三等;周时,分公、侯、伯、子、男五等。周公居摄改制期间,扩大了封赐。《孟子•万章篇》也说:“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但这里的“爵”只是一种名号,与后世的封爵有很大的区别。除天子之外,公侯伯子男的地位和权力是相等的,仅仅是在礼节上的待遇有一定程度的差别。2.春秋战国时的封爵 早在春秋时代,中国就开始出现社会功勋制,主要是爵与禄。周代,官爵分为九个等级,称九命。上公九命为伯;王之三公八命;侯伯七命;王之卿六命;子男五命;王之大夫、公之孤四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公、侯伯之大夫,子男之卿二命;公、侯伯之士,子男之大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他们的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等,各按等级作具体规定。《周礼•春官•典命》。周初,爵与禄是按不同标准制定的。《周礼》大司徒职中提到,要对民众施行十二个方面的教育,其中除了以法固德等内容外,还包括根据贤行颁授爵位,根据功绩制定俸禄。周朝还按照社会贡献的大小授予土地,并实行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具体事务由司勋负责。《周礼•夏官司马第四•司勋》记载:司勋掌管六乡赏赐土地的法则,以赏赐的多少体现功劳的大小。凡有功劳的人,其名字和功劳都书写在王的大常旗上,死后在冬季祭祀宗庙时让他享受到祔祀于帝王宗庙的配食待遇,由司勋向神报告其功劳。对于所颁赐的赏地,国家收取三分之一的租税,对于加赐的田地国家不征税。对有社会功勋者的奖惩由司士负责,《周礼•夏官司马第四•司士》记载:报请王所当黜陟的臣,根据德行报请黜陟爵位,根据功劳报请黜陟俸禄,根据能力报请黜陟职事,根据长期任职的表现确定所当给予的食粮数。规正朝仪的位置,分辨贵贱的等级。周初的政治录用主要是世袭制,礼仪法亲亲原则仍居主导地位,降爵继承没有制度化,庶民参政机会很少。 到了战国时期,社会功勋制已臻成熟,打破了贵族与庶民的界限,降爵继承制度逐步完善起来,根据这一制度,社会功勋者的后人如果不努力为社会作贡献,很快会失去爵位成为平民。 战国以前,各诸侯国内部的爵实际上有卿、大夫、士三级,每级又分上、中、下三等,各国按国大小待遇不同。战国时,各国的爵大致有卿、大夫等。如各国都曾有“上卿”、“亚卿”、“客卿”等,均为将相所得的高爵。大夫一级有上大夫、中大夫、国大夫、五大夫等。战国各大国还出现了侯爵,如秦有彻侯、关内侯,楚有通侯,其他各国均有侯。除侯外还有封君,侯、君封地或以县计,或以户计,但仅能食其封地的租税,无军政司法独立权,不世袭。除此以外,各国还有一些特别的爵称,如楚国的封爵还有执珪、执帛等。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开始因功授爵,爵位与官秩合一,共定二十等军功爵,分别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汉书•百官公卿表》。彻侯食租税于县,关内侯食租税于关内,大庶长以下十八等,则如吏职。凡是战场上斩获敌人首级一颗者,即赐爵一级,还有赐田宅和服役人员一名的优待。有爵级则可为官,斩敌甲首一颗,赐爵一级,愿做官的,可以作“五十石之官”,即斗食小吏。(二)秦汉秦灭六国,实行纯粹的郡县制,赏爵仍为商鞅变法时的二十等爵。 西汉初分封了七个异姓诸侯王,不久之后大多被扫除,又分封了一批同姓诸侯王于关东,镇土抚民。初期诸侯王国一般较大,常有几郡。汉景帝时,吴、楚、赵、胶西、济南、菑川、胶东七个同姓诸侯王国权势越来越大,终于爆发了叛乱汉平定七国之乱后削减诸侯王,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撤内史,令相治民,相的地位如同郡太守,成为诸侯王国的实际执政者,诸侯王的权力大为削弱。后来,王国相当一郡,且王死后诸子皆可分其地,其辖地权力越来越小。东汉略如西汉制,以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傅、相、中尉等。侯国建制相当于县,有国相,相当县令,受所在郡守节制。列侯另有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数官。朝廷京师设主爵中尉管理列侯,景帝时改由大鸿胪管理。东汉时列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设国相,有家丞、庶子等家臣。汉仍承秦二十等爵,不久后其爵渐轻。武帝时在此之外,又特设武功爵十一等。规定立功受爵的将士可以补吏,可以赎罪;功劳超等者,大者封侯,小者补郎,使受爵者得到实际利益。但是,由于规定了武功爵可以买卖,所以也就无法避免爵位朝轻、滥的方向发展。 东汉时期,由于征辟、察举和任子等制度基本上垄断了官吏选拔权,虽二十等爵仍在,其作用已式微而益轻,除列侯、关内侯两级外,其余的后来几乎名存实亡。东汉末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下又设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皆为不食租的虚封。(三)曹魏、两晋、南北朝1.曹魏的封爵建安时期(196—220)是从东汉至曹魏的过渡时期,此时曹操以汉丞相的名义行使封爵的权力,封赏包括曹操的儿子、归降者、军功将领等,爵制基本与汉制相似。曹魏代汉后,财政经济大为好转,授封标准放宽,增加了县侯、王侯食邑户较大的封爵对象陈明光:《曹魏的封爵制度与食封支出》,《西北师大学报》2005年第2期。;正式废除了秦汉以来的二十等爵,实行公侯伯子男五等制度,以后为历朝所沿行。此外,曹操在关内侯以下创立了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等,皆为不食租的虚封《三国志•魏志•武帝纪》。,开虚封之先河。 魏文帝黄初年间(220—226),定爵制为九等,分别为:王,为皇室宗亲独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宗室、功臣都有,均有封地;县侯、乡侯、关内侯,为功臣及名门子弟起家封爵,无封国,食租税。王至男视官一品,县侯视三品,乡侯视四品,亭侯视五品,关内侯视六品。黄初三年始封皇子为王,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乡侯,公之庶子为亭伯;黄初五年改封诸王皆为县王,以县为国;明帝太和六年再调整,改封诸侯王,以郡为国。2.两晋的封爵晋武帝咸宁三年(277)定制,爵位有: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亭侯、关内侯。非皇子不得封王,宗室封爵有公、侯、伯、子、男;功臣有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子、开国男、乡亭侯、关内侯、关外侯等。西晋时较少在五等爵前加“开国”二字,东晋多以此酬异姓功臣,其建制不久,常与原五等爵混称,沿用至后世。从官品上看,开国郡公、县公为一品,开国县侯、伯、子、男为二品,县侯三品,乡侯四品,亭侯五品,关内名号侯六品,关外侯七品。晋武帝时对王国制度有具体规定。大国二万户,兵五千,置三军,中军二千,上下军各千五百;次国一万户,兵三千,置上下两军,各千五百;下国五千户,兵一千五百,置一军。公之制同王之下国。侯不满五千户,亦置一军,兵千人。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递降。王、公、侯国均以中尉领兵。王国置相,后改称内史;王官除傅、保、友、郎中令、中尉、大农、常侍、侍郎外,职官略同郡,以上均由朝廷任命。享受的赋税,租调由王“三分食一”,至东晋改为“九分食一”。 3.南朝的封爵南朝宋制因袭两晋,不分大小国皆置三军,至孝建年间(454—456),王国的官属不得对其主称臣,改称下官。王子为后,例封千户。齐因袭宋爵制。梁封爵大体因袭前代,称谓有定制:诸王所说的话称令,境内称之为殿下;公侯称教,境内称之为第下;都自称为寡人。梁的五等爵制为:五等诸公,即开国诸公,地位视同三公,朝班位次之;开国诸侯,位同孤亲、重号将军、光禄大夫,班次之;开国诸伯,位视九卿,班次之;开国诸子,位视二千石,班次之;开国诸男,位视二千石,班次之。《隋书•百官志上》卷二六,志第二一。陈有郡王、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侯、伯、子、男、沐食侯、乡亭侯、关中关外侯,共十二等。4.北朝的封爵 北魏道武帝皇始元年(396),始封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天赐元年(404),废伯、男二爵,增设王爵,为四等:王、公、侯、子,后又复添伯、男二等。皇子和异姓元功上勋皆可封王。景明元年(500)定制有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共十一等。各爵品级为:除王外,开国郡公正一品,开国县公、散公从一品,开国县侯正二品,散侯从二品,开国县伯正三品,散伯从三品,开国县子正四品上阶,散子从四品下阶,开国县男正五品上阶,散男从五品下阶。北齐,爵分王、公、侯、伯、子、男六等。王,位在大司马上;非亲王则在三公下。北周郡县亦有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均加“开国”。宇文泰为魏太师时,改《周礼》九命之制:“诸侯为外命,公九命,侯八命,伯七命,子六命,男五命”,共计有王、郡王、县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乡男,凡十一等。(四)隋唐时期到了隋唐五代时期,大体上形成了九等爵制。(见表1—1)1.隋朝的封爵 隋文帝开皇年间,设爵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九等。郡王第一品,秩万石。嗣王、藩王、开国郡县公,第二品;开国郡、县侯,第三品;开国县伯,第四品;并视中二千石。开国子,第五品;开国男,第六品;并视二千石。汤沐食侯,第七品;乡、亭侯,第八品;并视千石。关中、关外侯,第九品;视六百石。另有记载与其稍有出入:王正一品,郡王、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从一品,开国侯正二品,开国子正四品下阶,开国男正五品上阶。炀帝时只保留王、公、侯三等,其余皆废除。2.唐朝的封爵唐朝的封爵,基本与随代相似(见表1—1)。至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定爵制九等,各封爵还授给世袭的永业田。(五)宋辽金元时期1.宋朝的封爵宋初的封爵增加到十二级,为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公、侯、伯、子、男都带本郡县开国,如岳飞曾被封为武昌郡开国侯;封国公时,则称某国公。初次只封小国,后改移大国。皇子、兄弟封国,谓之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宗室近亲承袭,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及特旨者封国公。 王只封宗室、皇室,宋依汉例,“非刘氏不王”,异姓无生封王爵者,至徽宗封童贯为“广阳郡王”开启封异姓为王之先例,至南宋时生封韩世忠为“咸安郡王”、张浚为“清河郡王”,但无生封国王之例。龚延明:《从岳飞封爵看宋代爵制》,《岳飞研究》第四辑,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450—451页。其他宗室近亲并封郡公。其开国公、侯、伯、子、男皆随食邑:二千户以上封公,一千户以上封侯,七百户以上封伯,五百户以上封子,三百户以上封男。现任、前任宰相食邑、实封共万户。相应品级为:王正一品;嗣王、郡王、国公从一品;郡公、开国郡公正二品;开国县公从二品;开国侯从三品;开国伯正四品;开国子正五品;开国男从五品。后嗣王、郡公、开国公不封,保留九等。有封爵者必有食邑,并以增户数为等。但食邑只是虚数,只有食实封才有实际利益。食实封从千户到百户,共分七等。实封约为虚封数的半数弱,食实封者,随月俸向官府领取。宋代官员的这些封爵和食邑、食实封等,都没有子孙可以世袭的规定。2.辽金的封爵 辽的封爵很多继承唐制,也有王和五等爵,以及食邑、食实封等制度。金朝封爵分九等:王、郡王、国公、郡公、郡侯、郡伯、县伯、县子、县男,各有相应的官品和食邑定制。此外,辽金时期诸王王爵俗称“一字王”、“二字王”。辽金时,诸王王爵分为两大等级。第一等级,王号中的国邑全为一字,故称“一字王”,如辽之赵王、魏王、燕王,金之邵王、汴王、泾王、郑王等。第二等级,王号中的国邑全为二字,国邑后又均缀郡王,称“二字王”,如辽之兰陵郡王、饶乐郡王、柳城郡王,金之广平郡王、平原郡王等。辽金以一字王为尊,二字王较一字王为逊色3.元朝的封爵元代封爵大体分为: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国公,正二品;郡公,从二品;郡侯,正三品;郡侯,从三品;郡伯,正四品;郡伯,从四品;县子,正五品;县男,从五品。其中诸王封爵较有特色。《元史•诸王表》云:“元兴,宗王驸马,通称诸王,岁赐之颁,分地之入,所以尽夫展亲之义者,亦优且渥。然初制简朴,位号无称,惟视印章,以为轻重。厥后遂有国邑之名,而赐印之等犹前日也。”元代宗王驸马等在受封分地领民及岁赐的同时,还获得赐印章王爵,并以此为象征,形成了一套封君贵族等级秩序和继承规范。李治安:《元代分封制度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24页。蒙古国时期,宗王、功臣贵戚封授王爵印章始于成吉思汗,至元世祖朝六等印章封爵制得到确立:一等为金印兽纽,二等为金印螭纽,三等为金印驼纽,四等为金镀银印驼纽,五等为金镀银印龟纽,六等为银印龟纽。忽必烈根据血缘亲疏嫡庶身份的宗法原则和对元廷的恭顺抗逆等,分配不同等级的印章王爵。终世祖朝共封印章王爵(包括进封)37位。世祖朝对一般功臣(尤其是汉族功臣)只封国公,不封王爵。 (六)明清时期1.明朝的封爵明朝的封爵分宗室和功臣外戚两种。明太祖之初,定制袭封: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均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均视二品;诸子则授镇国将军,从一品;孙辅国将军,从二品;曾孙奉国将军,从二品;四世孙镇国中尉,从四品;五世孙辅国中尉,从五品;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从六品。初亲王岁禄定为五万石,后定减亲王岁禄为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将军三百石,奉国将军二百石。另有大量赐田,有的亲王竟至数千上万顷。明朝根据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后革子、男,只留公、侯、伯三等,并定制:“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予。”爵分两种,一是只授终身,一是可以世袭,世与不世,以军功大小而定,均给诰券。除有军功者外,可得爵号的还有曲阜孔子后裔衍圣公及驸马都尉、外戚等因恩泽受封者,但只是给诰而不给券。与前朝不同的是,明朝的公、侯、伯只有爵号和食禄,并无封邑。2.清朝的封爵 清初,尚处于爵职不分的状态,至最后的完善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天命五年(1620),“论功序爵,列总兵之品三等,副参游击亦如之,其牛录额真俱为备御,每牛录下设千总四员”《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三。。天聪八年(1634),改称五备御之总兵官为一等公,一二三等总兵官为一二三等昂邦章京,一二二等副将为一二三等梅勒章京,一二等参将为一二等甲喇章京,游击为三等甲喇章京,备御为牛录章京。顺治元年,加封公、侯、伯世爵,不久更昂邦章京为精奇尼哈番,梅勒章京为阿思哈尼哈番,甲喇章京为阿达哈哈番,牛录章京为拜他喇布勒哈番,以及拖沙喇哈番。乾隆元年(1736),又比照汉称,定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哈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乾隆十六年(1751),定世袭七品官为恩骑尉,从而确立了二十七等世爵制。此外,还有不列等的闲散公、闲散侯、伯品级官、子品级官、男品级官、轻车都尉品级官、骑都尉品级官、云骑尉品级官。以上世爵主要用于封功臣及外戚。宗室皇亲另有制度,分和硕亲王、世子、多罗郡王、长子、多罗贝勒、多罗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若除去世子、长子外共十二级。 一般爵位均为降级世袭,即子嗣承袭父爵要降一级。承袭者本人无甚功勋,不能晋级。少数特许可世袭罔替,如清初的八家“铁帽子王”: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和顺承郡王勒克德浑八家以及后世的乾隆时封的怡贤亲王、同治时封的恭亲王、光绪时封醇亲王、庆亲王四家。(七)清末至民国时期1.清末荣誉制度的引入清末的功勋荣誉制度主要是宝星制度。宝星又名勋章,因清代勋章镶嵌有珍宝,故称宝星。最初是清政府对有功劳“洋人”的一种奖赏,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制度,并由“洋人”推及国人。近代以来,中国大门打开,一批掌握近代科学技术的“洋人”相继来到中国,并在海陆军、工矿企业、邮电通讯、交通运输和教育等部门服务。当他们对清政府有突出“贡献”时,就会受到一定的奖赏。在奖赏的物件方面,最初清政府设定为官员们乐意接受的顶戴和职衔。第一个获得清政府奖赏的是“洋人”华尔,华尔教练洋枪队对抗太平军,同治元年前后“立功”尤甚,赏给四品顶戴花翎。同治二年(1863),英国人瑞斯克镇压农民起义,崇厚奏请赏给“洋人”银质功牌,这是颁给“有功”将士的一种奖牌;同年,又赏给“洋人”银两,此两项为首例。此外,还有传旨嘉奖、各国自行给奖等方式。相比较而言,“洋人”愿意接受功牌,因它与外国的宝星较为相似。 “洋人”喜得宝星的心理,让接触“洋人”较多的两个大臣——李鸿章、崇厚提出了仿照外国式样改造金银牌和功牌的请求。同治元年(1862),李鸿章提出一套奖励办法,但由于没有具体方案,未被清政府采纳。同治二年(1863),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提出了较为可行的方案,并取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支持。改铸方案为:名称叫金宝星,分为一两二钱重和一两四钱重;式样为背面双龙形,下面铸“御赐”字样。这套宝星奖励办法,得到同治皇帝的允准,总理衙门还明确加以倡导,于是逐渐推广。李焱胜:《徽章及其收藏》,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9页。到此时,宝星的等第划分也开始出现,在奏定宝星章程出现以前,宝星业已形成三个等第。光绪七年(1881),《奖给洋员宝星章程》正式颁布。该章程对宝星的名称、等第、藻饰与式样、执照、制造颁赏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见表1—2)通过光绪二十二年、二十三年两次修订,晚清的宝星制度不断完善。 此后,清政府派驻出使大臣到各国,这些大臣常获得他国宝星,并在各种外事活动中佩戴,但他们没有本国宝星。据当时的国际惯例,外交官先佩戴本国宝星,后佩戴他国宝星。这样,光绪三十四年(1908)经外务部请求,清政府对宝星奖赏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由专赏外国人发展到赏中国出使大臣。此后,农工商部官员、海陆军大臣和重要行政官员相继获得宝星。这样,中国的宝星制度完成了与世界各国勋章制度的接轨。宣统元年(1909),清政府外务部、陆军部、政务处遵旨开始拟定以国人为颁授对象的奖赏制度。宣统三年(1911),清政府颁布了《勋章章程》,勋章设5种19等。但勋章制成后,清廷即将崩溃,因此这套勋章并未颁授。2.民国时期荣誉制度(1)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年,孙中山批准了《勋章章程》,授勋对象扩大到为国立功的一般国民。南京临时政府的勋章共有3种,为九鼎勋章、虎罴勋章、醒狮勋章。九鼎勋章共分9等,授给有特别战功的陆海军军人。授予勋章时附给证明书,书内载有受勋者的特别战功,以后领取年金,均以此为据,直至该人死亡为止。九鼎勋章中刻黄帝像,旁列五兵,外围以九鼎。虎罴勋章授予有寻常战功的陆海军官兵,共分9等。获得虎罴勋章的人,在战事结束后,由国家给予勋金一次。勋章中刻虎罴两兽,外围以花纹。醒狮勋章,授予为国尽瘁、功劳卓著的一般人员,也可授予陆海军官兵,共9等。凡是褒赏名誉的,无赏金,其他均给赏金,额数临时酌定。勋章中刻一狮,外围以花纹。(2)北京政府时期。勋章分为普通勋章和陆海军勋章。前者有大勋章、嘉禾章、宝光嘉禾章、星云勋章;后者有白鹰勋章、文虎勋章、金狮勋章。 ①大勋章。1912年袁世凯公布的《勋章令》规定,大勋章为勋章的最高级,大总统佩戴,可由大总统赠予外国元首,为大绶,红色。②嘉禾章分9等,授予有功于国家或有功于学问及事业的人。1916年《修正勋章令》将嘉禾章划为第3类,共9等10种。嘉禾章通体银质镀金,绘嘉禾1茎5穗,其色黄叶绿,红色结绳,正中嵌红色宝石1粒。③宝光嘉禾勋章共分5等6种,1916年10月7日颁行。④星云勋章,1925年《星云勋章条例》规定,凡民国官吏及人民有勋劳于国家或社会,及外国人于民国国家或社会著有勋劳者,均可颁给星云勋章,分9等。⑤白鹰勋章,1912年颁行,授予有特殊功勋的陆海军官兵,分9等;中心镂刻白鹰。⑥文虎勋章,1912年《陆海军勋章令》规定,授予有武功或劳绩的陆海军官兵,分9等;中心镂刻文虎。⑦金狮勋章,1925年由临时执政的段其瑞颁行,凡民国陆海军军人在平时、战时有勋劳或非陆海军军人及外国人对民国陆海军著有勋劳者,均可颁给,分9等。(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这一时期普通勋章有采玉大勋章、采玉勋章、中山勋章、卿云勋章、景星勋章;陆海空军勋章有青天白日勋章、宝鼎勋章、云麾勋章、国光勋章;空军勋章有大同勋章、河图勋章、洛书勋章、乾元勋章。 普通勋章。①采玉大勋章,1933年由南京国民政府颁行,属各种勋章中最高级,国民政府首脑佩戴,可由国民政府特赠外国元首。②采玉勋章,1933年的《颁给勋章条例》规定,凡中华民国人民有勋劳于国家或社会者(军人除外),由国民政府颁给采玉勋章,分9等。③中山勋章,1941年《勋章条例》规定,不分等级,凡“统筹大计安定国家者,翊赞中枢敉平祸乱者,其他对于建国事业有特殊勋劳者”,均得颁给,由国民政府主席亲授。④卿云勋章,1941年颁行,凡有劳于国家或社会者,由国民政府授予,但公务员、非公务员及外国人颁授的条例各有不同;依勋绩分等,以绶为区别,分大绶、领绶、襟绶三种。⑤景星勋章,1941年颁行,凡中华民国或外国人有劳于国家或社会者,均可由国民政府颁给;依勋绩分等,以绶为区别,分大绶、领绶、襟绶三种。陆海空军勋章。①青天白日勋章,1929年公布的《陆海空军勋章条例》规定,青天白日勋章不分等级,凡陆海空军官佐、士兵,于抵御外侮保护国家时立有特殊战功者,得由国民政府授予;勋章为银质镀金,绶为白心蓝条红缘。 ②宝鼎勋章分为9等,是南京国民政府陆海空军勋章的一种,非陆海空军军人或外籍人士对于战事建有勋功者,也可颁给宝鼎勋章。③云麾勋章,1935年公布的《陆海空军勋赏条例》规定,凡陆海空军军人,对于国家建有勋绩或“震慑内乱立有勋绩者”,授给云麾勋章。非陆海军军人或外籍人员对于战事建有勋功者,也可颁给。勋章分9等。④国光勋章,1937年公布的《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规定,国光勋章无等级,陆海空军军人于战事时捍御外侮保卫国家著有特殊战功者,可颁给此勋章。空军勋章有大同勋章、河图勋章、洛书勋章、乾元勋章,均无等级之分,授予这些勋章各自需不同的条件。此外还有复兴荣誉勋章,1937年公布的《特授空军将士复兴荣誉勋章条例》颁定,分3等,各有不同条件;外籍空军军人投效本国,于空战时著有勋绩者,也授予各等复兴荣誉勋章。1944年,颁行了用于奖赏武职的忠勇勋章、忠勤勋章等。古代授予官员的“九锡”荣誉九锡是九种礼器,是天子赐给诸侯、大臣有殊勋者的九种器用之物,是最高礼遇的表示。  锡,在古代通“赐”字。九种特赐用物分别是:车马、衣服、乐、朱户、纳陛、虎贲、斧钺、弓矢、鬯。记载见于《礼记》。九锡释名及其寓意: 一曰车马,指金车大辂(hé车辕上用来挽车的横木),和兵车戎辂;玄牡二驷,即黄马八匹。其德可行者赐以车马。二曰衣服。指衮冕之服,加上配套的赤舄(xì鞋)一双。能安民者赐之。三曰乐则。指定音、校音器具。使民和乐者赐之。四曰朱户。指红漆大门。民众多者赐之。五曰纳陛。有两种说法。一是登殿时特凿的陛级,使登升者不露身,犹贵宾专用通道。  二是阶高较矮的木阶梯,使登阶别太陡,这两种说法都不甚具体。能进善者赐以纳陛。六曰虎贲(bēn)。守门之军虎贲卫士若干人,或谓三百人;也指虎贲卫士所执武器,戟、铩之类。能退恶者赐虎贲。七曰弓矢。彤弓矢百,玄弓矢千。指特制的红、黑色的专用弓箭。能征不义者赐之。  八曰斧钺。能诛有罪者赐之。九曰秬鬯(chàng)一卣(音有,提梁壶)。指供祭礼用的香酒,以稀见的黑黍和郁金草酿成。孝道备者赐之。什么是“九锡”? 皇权最盛的汉武帝朝,就首先议论过“九锡”之礼。后来曹操接受过汉献帝所赐予的“九锡”,具体是:衣服,朱户,纳陛,车马,乐则,弓矢等。本来都是皇帝赐给大臣的荣誉物品。东晋朝廷就曾屡赐给过桓温羽葆鼓吹,班剑,甲仗等,大多拒而不受罢了。问题在于所谓“九锡”,王莽,曹操,司马昭都接受过;后来宋,齐,梁,陈四朝的开国皇帝都曾受过“九锡”,于是乎“九锡”成了篡逆的代名词。《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公元128年]颜师古注引应劭语,以车马、衣服、衣器、朱户、纳陛、虎贲百人、鈇钺、弓矢、秬鬯[chang,音同厂,乃春秋时盛谷物之用,后专为祭祀用品]为九锡。说出纬书《礼·含文嘉》,见《春秋公羊传》庄公元年何休注。王不劳而获谋代汉室,先受九锡,使公卿大夫奏请,据“经文所见,《周官》、《礼记》宜于今者,为九命之锡”。  《周礼·春官·典命》与《礼记·王制》,意为官爵的九个等级,“上公九命”,为最高的等级。王莽将其与上述车马等牵合,受衣服(包括佩刀、玉饰、色履)、车马、弓矢、斧钺、秬鬯、玉珪瓒、朱户、纳陛、虎贲三百人,仅略异汉献帝建安末,曹操为魏王受九锡,顺序全依《礼·含文嘉》,惟虎贲三百,又以珪瓒为秬鬯之副,合为一种。后两晋、南北朝大臣谋夺帝位者,都照此例,先加九锡。乃以承天命之意。 历史上有不少功臣拒受九锡以避嫌,譬如李严曾向诸葛亮试探劝进受九锡,诸葛亮回答要灭晋之后再接受。《三国志·蜀书·李严传》注引《诸葛亮集》云:“严与亮书,劝亮宜受九锡,进爵称王。”诸葛亮回答:“今讨贼未效,知己未答,而方宠齐、晋,坐自贵大,非其义也。若灭魏斩睿,帝还故居,与诸子并升,虽十命可受,况于九邪!”。接受九锡名人有:王莽被汉朝授九锡,后建新朝曹操被汉朝授九锡,其子曹丕建立曹魏司马昭被曹魏授九锡,后建晋朝孙权被曹魏授九锡桓玄被东晋授九锡南朝四朝开国皇帝刘裕、萧道成、萧衍、陈霸先都曾从前朝受九锡,然后创立新朝李渊从隋朝接受九锡,后建立唐朝王世充要求隋朝皇泰主杨侗给予九锡成功 汉代麒麟阁十一功臣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西汉中兴之主汉宣帝刘询因匈奴归降,回忆往昔辅佐有功之臣,乃令人画十一名功臣图像于麒麟阁以示纪念和表扬,后世往往将他们和云台二十八将,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并提,有"功成画麟阁"、"谁家麟阁上"等诗句流传,以为人臣荣耀之最。 麒麟阁十一功臣是中国西汉王朝时期十一位名臣的总称,后世简称麒麟阁。麒麟阁坐落在未央宫中,因汉武帝元狩年间打猎获得麒麟而命名。十一人中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霍光为第一,其次为大司马张安世;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韩增:后将军赵充国;大司农、御史大夫、丞相魏相;太子太傅、御史大夫、丞相丙吉;太仆、右曹、给事中、御史大夫杜延年;阳城侯刘德;太中大夫、给事中、少府梁丘贺;任谏大夫、丞相司直、御史大夫、左冯翊、大鸿胪、御史大夫、太子太傅、前将军、光禄勋,领尚书事萧望之;中郎将苏武共计十一人。汉初十八侯萧何、曹参、张熬、周勃、樊哙、郦商、奚涓、夏侯婴、灌婴、靳歙、王陵、陈武、王吸、薛欧、周昌、丁复、虫达酂侯萧何第一。以客初起。从入汉,为丞相。备守蜀及关中,给军食,佐上定诸侯。为法令,立宗庙。六年正月丙午侯,八千户。谥文终侯。平阳侯曹参第二。以中涓从起沛。至霸上,侯。以将军入汉,以左丞相出征齐、魏。六年十二月甲申,以右丞相为平阳侯,万六百户。谥懿侯。宣平侯张敖第三。兵初起,张耳诛秦为相。合诸侯兵钜鹿,破秦,定赵,为常山王。陈余反袭耳,弃国,与大臣归汉。汉定赵,为王。卒,子敖嗣。其臣贯高不善,九年四月废为侯。谥武侯。 绛侯周勃第四。以中涓从起沛。至霸上,为侯。定三秦,食邑,为将军。入汉,定陇西。击项羽,守峣关,定泗水、东海。六年正月丙午侯,八千一百户。谥武侯。武阳侯樊哙第五。以舍人从起沛。从至霸上,为侯。入汉,定三秦。为将军,击项籍,再益封。从破燕,执韩信。六年正月丙午侯,五千户。谥武侯。曲周侯郦商第六。以将军从起岐,攻长社以南,别定汉中及蜀。定三秦,击项羽。六年正月丙午侯,四千八百户。谥景侯。鲁侯奚涓第七。以舍人从起沛。至咸阳,为郎中,入汉。以将军从定诸侯,功比舞阳侯。死事。六年中,母疵代侯,四千八百户。汝阴侯夏侯婴第八。以令史从降沛。为太仆,常奉车,为滕公,竟定天下,入汉中。全孝惠、鲁元。六年十二月甲申侯,六千九百户。常为太仆。谥文侯。颖阴侯灌婴第九。以中涓从其砀。至霸上,为昌文君。入汉,定三秦,食邑。以车骑将军属淮阴,定齐、淮南及下邑,杀项籍。六年正月丙午侯,五千户。谥懿侯。阳陵侯傅宽第十。以舍人从起横阳。至霸上,为骑将。入汉,定三秦。属淮阴,定齐,为齐丞相。六年十二月甲申侯,二千六百户。谥景侯。 信武侯靳歙第十一。以中涓从起宛、朐。入汉,以骑都尉定三秦。击项羽,别定江陵。六年十二月甲申侯,五千三百户。以车骑将军攻黥布、陈豨。谥肃侯。安国侯王陵第十二。以客从起丰。以厩将别定东郡、南阳,从至霸上。入汉,守丰。上东,因从战不利,奉孝惠、鲁元出睢水中。封雍侯,五千户。六年八月甲子,定侯安国。谥武侯。棘蒲侯陈武第十三。以将军,前元年率将二千五百人起薛。别救东阿,至霸上。二岁十月入汉。击齐历下军田既,功。六年三月丙申侯。谥刚侯。清阳侯王吸第十四。以中涓从起丰。至霸上,为骑郎将,入汉。以将军击项羽,功。六年十二月甲申侯,三千一百户。谥定侯。广平侯薛欧第十五。以舍人从起丰。至霸上,为郎中,入汉。以将军击项羽、钟离眛,功。六年十二月甲申侯,四千五百户。谥敬侯。汾阴侯周昌第十六。初起,以职志击破秦。入汉,出关,以内史坚守敖仓。以御史大夫定诸侯,比清阳侯。六年正月丙午侯,二千八百户。谥悼侯。阳都侯丁复第十七。以赵将从起邺。至霸上,为楼烦将。入汉,定三秦,别降翟王。属悼武王*,杀龙且彭城,为大司马。破羽军叶,拜为将军,忠臣。六年正月戊申侯,七千八百户。谥敬侯。:*吕泽 曲城侯蛊逢第十八。以曲城户,将卒三十七人初从起砀。至霸上,为执珪。为二队将,属悼武王。入汉,定三秦。以都尉破项羽军陈下。六年三月庚子侯,四千户。为将军击燕、代,拔之。谥圉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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