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526
大小:50.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7-04-27
《第七章 课后习题答案.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七章课后习题答案二、单项选择题1、2003年6月2日杜某将自己家的耕牛借给邻居刘某使用。6月8日刘某向杜某提出将耕牛卖给自己,杜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3天后交付价款。但6月10日,该头耕牛失脚坠下山崖摔死。对于该耕牛死亡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C ) A.杜某 B.杜某与刘某各承担一半 C. 刘某 D.杜某承担1/3,刘某承担2/3 本题涉及交付时间的确定问题。依《合同法》第140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刘某已
2、经占有了杜某的耕牛。6月8日双方达成买卖协议,该时间即为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再依《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刘某和杜某对风险负担未有约定,耕牛已经交付于刘某,故刘某应承担该风险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C。2、甲方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于6月15日提货,但其因没有安排好汽车而未能提货。当天傍晚,出卖人的仓库遭雷击起火,货物被烧。你认为应如何确定损失的承担? A、出卖人,因为货物是在其控制之下
3、B、出卖人,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C、买受人,因为他未能按时提货 D、双方分提,因为谁都没有过错 【答案】C 【考点】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143条的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C正确。3、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5月1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M县。在运输过程中,5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将批玉米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5月4日由于遇到洪爆发,火车在运输
4、途中出轨,玉米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与丙分担 【答案】C 【考点】买卖合同的风险承担 【详解】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与乙间的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那么在乙为甲代办托运完成时交付就已完成,标的物的风险责任就应由甲承担。根据《合同法》第144条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
5、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甲、丙达成协议将在途标的物转让给丙,丙自5月3日起应承担风险负担。所以,在5月4日发生标的物损失时,丙应承担该损失。4、甲答应赠与乙800元,资助乙的一项发明。甲在给乙500元以后,就不再给了,乙认为甲答应赠与就应全部赠与,于是向甲索要另外300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应再给乙300元,否则即违约B.赠与合同无效C.甲可向乙要求返还已给的500元D.赠与500元的合同有效,另300元的赠与可以撤销.【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
6、赠与的撤销。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任意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5、老张因身体不便将自己的一辆自行车赠与邻居的中学生小李,让小李上学使用,但要求小李今后回家途中给其捎带一些生活必需品,小李同意。第二天小李上学路上因自行车刹车不灵造成摔伤。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A.对此老张不负责任 B.老张应负全部责任 C.老张应负部分责任 D.此事造成赠与合同无效[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附义务的赠与。张某将自己的自行车赠与李某,同时要求李某给其捎带生活必需品,
7、是附义务的赠与行为;自行车刹车不灵是赠与的财产有瑕疵。根据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6、某企业向银行借贷1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该企业使用借款10个月后,欲提前归还此项贷款。依照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企业可以提前还贷,银行应同意 B.该企业应在还款日前15夭通知银行方可提前还款 C.该企业需与银行协商一致后方可提前还贷 D.该企业不能提前还贷 [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06条和第208条的规定,该企业可以提前还贷
8、,所以A选项对。7、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 B、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D、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有效 答案:B三、多项选择题1、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于刘某使用2个星期,5月10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