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4959
大小:78.50 KB
页数:46页
时间:2017-08-22
《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2、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3、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中外行政征用制度比较研究论文一、征用机制之比较既然征用是一种为宪法所承认的对财产权的合法侵害行为,那么征用与财产权保障之间就具有某种互补的关系。宪法上对财产权的保障一般是确保财产权人所拥有财产的存续,只有在征用的条件下,才转化为价值上的保障。征用所具有的公益性和法定性都表明,征用是一种由多数人决定的促进多数人利益的行为,因而在符合现代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的同时,也蕴含着多数人的暴政的可能。所以,为了防止国家征用权的滥用,以及行政机关在具体实施征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各国普遍在征用的条件与程序上予以限
4、定,以使对公民的财产权的侵害最轻。(一)征用条件方面1、征用目的征用目的是征用获得正当性的理由之一,在法律上就表现为合法要件之一。征用的目的必须体现公益性,不体现公益性的征用法律是违宪的,而为了实现非公益性的目的而进行的征用本身就是违法的。历史上,征用目的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早期被称为古典征用的目的是为了公共用途或公共使用、公共利用,亦简称为公用,9是指在征用前,必须存在一个公共事业,该公共事业存在一个私人财产的需要,从而促使政府行使征用权,将私人的财产转移到该公共事业手中。古典征用目的是对公益性的一种狭义的理解,这种理论的背后是希望国家及其行政机关尽可能
5、的不要侵犯人民财产权的自由法治国的思想。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事务的复杂和繁多,促使政府不再是充当消极地不干预公民生活的守夜人,而要积极地促进公民福利的增长。古典的公共用途,与现代国家广泛的公共职能不协调,征用的目的必须扩张,举凡一般的公共利益均包括在内。有学者称之为公用征用向公益征用的转变。10但是,公共利益毕竟为一不确定之法律概念,其内涵究竟为何,需要具体的征用法律予以明确。否则,倘若国家借口一切皆为公共利益而轻易发动征用权,则人民所受损失甚巨。一般认为,由于征用是以牺牲个体利益的方式来实现公共利益,故此种公共利益于其他的一般的公共利益相比,更具有
6、重大的、特别的价值。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为了所谓的国库利益,即以充实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财政为由实施征用。确保征用目的的公益性的措施主要是有两个:一是由立法者来决定征用公益的类型,立法者应斟酌国家、社会之紧迫需求,着眼于尽可能地保障人民的财产为出发点,决定行使征用权的时机。因此,平衡社会急需与财产权保障是法治国家立法者的职责。第二,是由法院来审查征用公益的内容,并且以其层次不同,分为宪法层次的,由宪法法院来审查决定征用公益类型的法律,有无违宪;分为行政层次的,由行政法院审查,行政机关在实行征用的个案中,有无遵守征用公益的规定。112、征用侵害古典征用的概念
7、认为,征用对财产权所造成的侵害系指对于财产所有权的剥夺,这种剥夺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剥夺仅指对所有权的转移,广义的剥夺还包括暂时性地占有人民财产,使用完毕后归还的情形。但是,经过二十世纪初征用概念的扩张,征用侵害已不局限于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举凡对于受宪法保障的财产权的限制,如课予负担,亦属于征用之侵害。这种征用的侵害性的扩张,是与无补偿即无征用的观念的兴起相联系的,亦即补偿性越来越成为征用行为区分于其他行为的标志。这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与一般的财产权限制行为的界分。财产权受限制,是二十世纪初社会国家思潮影响的产物。这种限制表现为财产权人不能随心
8、所欲地行使其财产权,为尽其社会义务财产权人必须忍受其财产的损失,并且不能要求补偿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