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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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评价我校学生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我校学生干部的奖惩,辞退及选拔培养等提供依据,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干部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实行个人与集体、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第二章考核范围和要求第三条考核范围为全校各级学生会学生干部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一)违反法律和校纪校规受到处罚的;(二)出勤情况不达标准的;(三)经组织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四)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科目达到二分之一或以上的;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只参加考核,

2、但不定等次:(一)新录用的学生干部在试用期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作为是否留用的依据;(二)被投诉未整改完毕或存在问题未解决的学生干部,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三)受校纪处分,在处分未解除期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处分解除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考核确定等次;(四)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科目超过三分之一。第六条工作情况发生变化的学生干部,其考核单位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一)调任,转任的学生干部,由其调任转任后的部门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部门提供。第七条

3、学生干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任然拒绝参加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凡未按考核规定参加本年度考核的学生干部,不得参与评奖。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八条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德,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表现。能,指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勤,指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表现。绩,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第九条考核标准以实际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第十条学生干部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优秀:爱党爱

4、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擅于创造,成绩突出。良好:爱党爱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合格:具有基本政治业务素质,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无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失误。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误.第十一条在考核中介于称职和不称职之间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给予一定考验期。期满后,有明显改进的定为合格;没有明显改进的,定为不合格。第十二条年度考核被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掌握在

5、本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二以内.本年度受到校团委,学生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等次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第四章考核方法和程序第十三条考核学生干部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第十四条学生干部的考核主要由组织部负责。第十五条对学生干部的考核分为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要定期进行,平时考核为年度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年度考核于每学年末进行,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第十六条平时考核的基本方法:(一)被考核人

6、出勤情况,完成本职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记实。(二)组织部定期检查被考核人工作记录事实,检查其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第十七条干部培训中“优秀学员”可获适当加分第十八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被考核人据实交记实本备查。(二)组织部根据被考核人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记实(总结),听取广泛意见的基础上给予评定;(三)对考核结果(意见)进行审核;(四)确定等次;(五)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考核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干部,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结

7、果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参考。第十九条学生干部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复核,考核机构在接到被考核人复核申请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通知申请人。复核结果仍被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团委(总支)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内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第二十条学生干部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者在晋升,评奖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合格等次的具有下届晋升及评奖资格;基本合格者取消参与评奖资格;在考核

8、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评奖资格,并予以降级或清退。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第六章考核机构第二十二条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考核小组,由组织部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主席团,组织部和学生干部代表组成。学生干部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日常事务由组织部负责。第二十三条考核小组的职责是:(一)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年度考核计划;(二)组织、指导、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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