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制度设计视野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

人权制度设计视野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

ID:5186211

大小:27.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7-12-05

人权制度设计视野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_第1页
人权制度设计视野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_第2页
人权制度设计视野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_第3页
人权制度设计视野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_第4页
人权制度设计视野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_第5页
资源描述:

《人权制度设计视野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人权制度设计视野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  [摘要]在古代,我国户籍制度主要为统治阶级征纳徭役、赋税服务,是国家的一项行政制度;在现代,我国户籍制度主要是政府对本国居民个人信息的追踪和登记,是与居民就业、婚姻等内容紧密连结的人口管理方式。对于户籍制度这一概念有太多深入视角,而我要从人权制度设计这一视角分析当下我国户籍制度问题,以及针对问题提出具体建议,最终为我国户籍制度完善和发展提供一定理论参考。[关键词]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人权户籍,是指登记居民户口的簿册。围绕这个初始核心内容,户籍事务不断壮大,最终形成户籍制度。它对于国家建设、居民生活无疑具有巨大作用,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1从人权视角分析当下我国户籍制度的现状户籍制度,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历史意义,奴隶制、封建制时代,它是统治阶级主宰臣民的工具,臣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时代,它的存在既需要人民履行义务来支撑,又需要国家赋予权利来维护,因此,现代户籍制度作为人权制度设计一部分,必须充分体现人权。1.1我国出生登记影射的人权问题5出生登记是户籍制度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是指“新生婴儿须在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而不是婴儿实际出生地或其他地方申报”。关于出生登记,国际有三种做法:一是以出生地为标准,新生儿出生在何处就按何地户口落户,这一标准在绝大多数国家实施;二是以常住地

3、为标准,新生儿要在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三是既可以按出生地为标准,也可以按常住地为标准。从我国出生登记可以看出户籍制度的一个问题,就是户口变相世袭。我国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分离,二者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享有不同待遇,按常住地标准为新生儿落户,这无疑是在固化我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农民的孩子自然要成为农民,自然要享受更少的户口附着利益,这严重违背了自由、平等的人权,是我国户籍制度产生问题的一个源头。1.2我国挤压人权的人口迁移调控政策5调控人口迁移是新中国成立后特殊国情的产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它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局限性。与迁移调控相对应的是迁徙自由,迁徙自由能成为一

4、项基本人权,无疑说明人对迁徙行为的需要性和可行性。需要性表现为人们对自我发展、自我适宜的需要,阻碍人的迁徙不但违背人权,更违背人追求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愿望;可行性表现为人们迁徙行为的法律范围适用性和事实范围可行性。自英国自由大宪章规定公民具有迁徙自由至20世纪中叶,这一基本人权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认可,人们的自由迁徙正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序合理地进行。而我国却实行人口迁移调控,对市场经济背景下人员的趋利合理流动强行压制,违背人民自由迁徙的权利,这是我国户籍制度的又一大问题。2人权视角下分析我国户籍制度问题的成因我国户籍制度问题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它是由经济因素、人文因素等诸多要

5、素共同决定的复杂问题,而我只从人权视角分析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2.1我国“安土重迁”的治国传统我国历史悠久,春秋时期,齐国管仲进行改革,其中一条措施为:“士、农、工、商四民分治,不迁不移,恒业不变”,这便是历史上对迁移调控的开始,也是对迁徙自由的原始抛弃。从此,中国治国者“安土重迁”的治国理念开始滋生,封建时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更是提供了适合这一理念壮大的土壤,迁移的概念历史就存在缺失。2.2我国“义务取向型”的社会传统“从传统上说,中国是一个义务取向型社会。权利,尤其是个人权利,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是一个空缺的概念”。例如:老师教导学生,不是学生的权利,而是老师的义

6、务。没有权利与义务的相辅相成,只是单一地强调义务。这种义务取向型的社会传统放在户籍制度领域,便是我们被动的管理、没有人权的源泉。3人权视角下结合国外户籍制度谈我国户籍制度改革5户籍制度,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户籍制度就是户籍管理;而广义户籍制度还包括融入到户籍之中的其他社会制度,这是当下我国户籍制度的真实写照。通过与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户籍制度的比较,发现自己户籍制度的不足,加以改革,为人权实现和社会发展创造条件。3.1开展“出生地登记”试点工作法国实行出生申报制度,是指丈夫在妻子分娩之后日内向当地政府申报,相关部门将新生儿登记到户口簿上的一项制度。而我国出生登记以常住地为标准

7、,新生婴儿的户口主要依父母的户口而定,这与“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权思想相违背,因此,要改革我国出生登记的标准。由于我国城乡差距较大,城乡社会福利待遇失衡,盲目开展“出生地登记”只能给大中城市带来更大人口压力,造成社会混乱。“出生地登记”的全面开展必然以城乡相对均衡的社会福利待遇为前提,因此,对于“出生地登记”我们应该开展试点工作,首先选在大中城市进行,大中城市人口由于现存的户籍利益不必盲目选择出生地为孩子落户,这既能拉开我国出生登记事项改革的序幕,又不会造成户籍管理的混乱。通过这种试点工作,再伴随我国城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