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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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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人权保障视野中的刑法制度改革 一、前言 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否是靠公民的人权得到充分的保障来衡量的,尊重公民的人权等同于尊重法律,保障公民的人权等同于捍卫法律。伴随着世界各地的民众对人权越来越重视,我国也给予了人权法律保障,倡导以人为本的刑法观。早在二〇〇四年,我国宪法首次提出尊重和保护人权;到了二〇一二年,我国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同样提到了尊重和保护人权,至此,人权保障的观念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刑法制度的重要部分。 二、人权保障的概念及法律依据 人权的含义是指法律公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享
2、有的人身自由以及民主的权利,所谓“人权保障”,就是指公民在行使人身自由权和民主权时应有的保障,确保公民在生命、自由和财产等方面的权利不受侵害。我国人权保障视野中的刑法制度改革 一、前言 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否是靠公民的人权得到充分的保障来衡量的,尊重公民的人权等同于尊重法律,保障公民的人权等同于捍卫法律。伴随着世界各地的民众对人权越来越重视,我国也给予了人权法律保障,倡导以人为本的刑法观。早在二〇〇四年,我国宪法首次提出尊重和保护人权;到了二〇一二年,我国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同样提到了尊重和保护人权,至此,
3、人权保障的观念已经成为当代中国刑法制度的重要部分。 二、人权保障的概念及法律依据 人权的含义是指法律公认的、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享有的人身自由以及民主的权利,所谓“人权保障”,就是指公民在行使人身自由权和民主权时应有的保障,确保公民在生命、自由和财产等方面的权利不受侵害。 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为了尊重和保护人权,在人权保障方面分别作了修订,加入了与人权保障相关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中具有提及保护人民的内容,但这些内容与人权保障相去甚远,保护人民不等于保护人权。针对这种
4、情况,我国在二〇一二年修改刑事诉讼法,并把人权保障的内容写进刑事诉讼法当中。人权保障不仅对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具有启发作用,对刑法也有启发作用,一方面,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应该对其他法律的修改有所反应,理应增加人权保障相关的内容。另一方面,研究刑法的目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在刑法中加入人权保障的内联盟容岁明确刑法的目的具有重要作用。 三、人权保障下的刑法制度改革 改革刑法分则体系 国家应该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的位置前移,突显我国刑法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早在我国一九八二年颁布的宪法
5、中就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目的就是为了贯彻以人为本以及保障人权的重要理念。由此可知,刑法制度的改革离不开人权保障的范畴,改革刑法制度需要先改革刑法分则体系,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移至刑法前章,强化和突显我国刑法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进一步将我国重视国家权益的法律价值观转变为重视个人权益的法律价值观。 保障人权的价值 当前,立法机关对我国刑事诉讼的认识还停留在惩罚犯罪、保护公民利益的层面上,深受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观念的影响,
6、并没有意识到人权保障的重要性。事实上,刑事诉讼法常常被视为刑法制度的附属法,导致人权保障与刑事诉讼之间的关系被阻断,从而使刑事诉讼变成刑法的工具,为了达到惩罚犯罪行为而可以忽视程序上的考究,造成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现象发生。针对这样的情况,国家应给予刑事诉讼程序高度的重视,以严格的司法程序实现人权保障的目的,避免存在司法人员滥用权力的情况发生,对滥用权力的有关人员进行严惩。同时,国家应增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最大程度的避免冤案发生,转变传统刑事诉讼思想观念,积极树立人权保障的思想,将人权保障纳入刑事诉讼
7、之中。 遵循程序性优化观念 近年来,在打击犯罪、维护事实的背景下,程序正义往往被忽视,出现了许多冤案、错案。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存在程序性违法,程序性违法的现象在侦查和起诉环节表现得更为突出,导致司法公正及司法权威被歪曲,人权保障的思想观念无法深入人心。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必须重视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优化程序性执行观念,一方面要严格遵循程序意识,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诉讼方式;另一方面要摒弃传统法律文化带来的负面作用,优化程序性观念。公民应清楚的意识到
8、,不管是立案侦查,还是公诉或审判,人权保障均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部分,国家公安、检察院及司法机关都务必要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办事,加强相关人员的程序意识,确保诉讼当事人的人权不受侵害。 严格规范司法独立 马克思曾说,法官并没有所谓的上司,若一定要给法官确定上司,则法官的上司可以说是法律。马克思所说的,实际上就是对法院的司法根本的深刻表达。对我国法律而言,我国法院具有独立性,但法官却没有独立的权利,官在政法委协调案件、新闻媒体炒作以及人大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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