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校企合作背景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问题与路径探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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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筒论校企合作背景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问题与路径探析(作者:王旭丽发表时间:2014年“月)职业教育立法工作是校企之间进行有效合作,从而形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的制度基础。文章阐述了在我国校企合作背景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活动的内涵及意义,从立法原则模糊、立法沟通机制缺位、立法的有效表达机制匮乏、立法的程序刚性不足等方面揭示了制约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活动的诸多问题,并从确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原则、提升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沟通机能、强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表达机制、增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程序刚性等方面,提出了支持企

2、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可行路径。校企合作职业教育立法表达机制校企合作框架下,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应当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职业教育立法具有显著的内在独立价值性和外在工具性价值导向。探索校企合作框架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有效路径,有助于促成高职院校与企业在充分认识合作过程中的合理差异的基础上,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利益诉求来消弭合作双方的利益冲突,从而整合校企合作双方的利益,促成合作双方形成高效运作的利益共同体。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立法的难点在于职业教育立法工作的原则不够明晰,职业教育领域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缺乏必要

3、的沟通与交流,职业教育立法议案审议者的有效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相对匮乏,职业教育立法程序的刚性不足等,从而导致我国职业教育立法的工作成效不足。为此,有必要对校企合作背景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可行路径进行深入探析,以拓宽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渠道,提升职业教育立法工作的效率。一、校企合作背景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困难(-)校企合作背景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原则模糊1•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理性原则模糊,责任和权利的边界不清。规范我国职业教育的主要法律是《职业教育法》,其他规范散见于《高等教育法》《就业促进法》等法规中。以

4、《职业教育法》为例,对企业应当承担的校企合作义务的规定见于第六条,即“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职业教育法》中对于地方政府应当对从事校企合作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的规定见于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即“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上述法条对于地方政府、学校、企业之间的责任和权利的规定,因过于宽泛而缺乏可操作性,进而影响相关法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现行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在调整企业的责任和权利方面较为乏力,根源在于利

5、益相关者的合理利益未能以法条的形式体现在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中。2•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效率原则模糊。这主要表现为立法部门没有从规范立法程序层面对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企业给予有力支持。职业教育的立法程序相对简单,缺乏有实质内容的法条。因此,立法部分应当正视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立法程序约束力不足的问题,从立法程序角度思考校企合作框架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工作的有效途径。(二)校企合作背景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沟通问题校企合作背景下,企业与其他立法者之间就职业教育立法议题的沟通渠道方面存在如下问题:4•校企合作背景下的企业,缺乏提请

6、职业教育立法的立法动议权。当前我国立法实践中并未赋予立法合议过程中的参与者以有效提请立法动议的权利。立法合议过程主要表现为:立法议案的合议者就职业教育立法组织者的立法议案发表意见,立法议案的合议者不能对议案内容提出修改动议,亦无权提请搁置立法议案。参与职业教育立法活动的企业缺乏动议权,使得职业教育立法议案难以形成有效沟通的话语点,实质上剥夺了企业就该立法议案的根本性利益冲突问题与立法议案提请者进行深入沟通的机会,并剥夺了企业对立法议案提请者的权力制衡能力。2•当前职业教育立法工作的参与者仅可对该立法议案的整体可行性发表意见或

7、进行表决,缺乏针对具体法条的可行性展开沟通并进行集中辩论的权利。包括企业在内的审议者在合议阶段通常就不同的法条展开热烈讨论,但讨论难以聚焦在同一法条所引出的问题上。审议者之间缺乏共同的讨论对象,使得职业教育立法工作的审议结果难如人意。(三)校企合作背景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的有效表达机制匮乏当前我国立法机关设立的立法议案审议过程主要用于征询立法工作参与者对该议案表达同意或否决意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活动的有效表达机制缺失。1•校企合作框架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立法活动的有效表达时间缺乏可靠保障。当前我国的立法议事规则缺乏对于立

8、法议事参与者的有效表达权的充分保障,其根源在于每次立法议事会议上,议事代表须在较短的议事周期内处理上百件立法议案,这使得每部立法议案预留的可供立法议事代表充分表达其个人见解的时间非常有限。2•校企合作背景下企业表达其合法利益诉求的方式有限且缺乏必要的表达机制保障。职业教育立法议案的审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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