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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6
《税务筹划教学全套课件第五版盖地 第16章 国际税务筹划通论.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四篇国际税务筹划第十六章国际税务筹划通论第十七章国际税务筹划专题第十六章国际税务筹划通论第一节国际税务筹划概述第二节国际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第三节利用国际低税地的税务筹划第一节国际税务筹划概述一、国际税务筹划概念国际税务筹划就是在不违反相关国家的有关法律(主要是税法和税收协定)和国际公认准则(惯例)的前提下,跨国纳税义务人为实现企业全球财务目标,而进行旨在使全球税务负担最小化的一种税务谋划或规划。(一)国内与国际税务筹划的联系动因相同目标一致互相依存方法、技术相同或相似【例16-1】在中、德两国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其在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的
2、股份取得的收益,如果该居民在转让行为前的12个月内,曾经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公司至少25%的股份,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转让第一款至第五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一方征税。”某中国企业集团将在德国参股一家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并考虑在1年后转让。如果中国企业集团希望在转让德国企业股权时避免缴纳德国所得税,在参股时可以考虑由集团下属的两家公司各参股20%,从而适用于中德税收协定而无需在德国纳税。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国际税务筹划中与国内税务筹划一样,都使用分割技术进行筹划。(二)国内、国际税务筹划的区别客观原因不同对纳税人的意义不同筹划的方式
3、、方法有所不同二、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一个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形成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行使原则管辖权种类定义属人原则居民管辖权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公民管辖权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属地原则地域管辖权(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指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例16-2】甲跨国公司同时在A、B两国开展业务,A、B两国都行使居民管辖权,但是A、B两国对判定公司法人的居民身份有不同的标准。A国采用
4、登记注册标准,B国采用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如果甲跨国公司在A国登记注册,同时将总机构设在B国,在A、B两国没有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情况下,甲跨国公司同时是A、B两国的居民,甲跨国公司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既要向A国又要向B国缴税,即国际双重缴税。相反,如果甲跨国公司在B国登记注册,同时将总机构设在A国,理论上,甲跨国公司不具备任何一国居民公司的身份地位,而不需要承担A、B两国中任何一国的无限纳税义务,降低了税收负担。三、国际双重纳税国际双重纳税是国际双重征税的对称,是指同一纳税人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跨国纳税对象或税源,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不同课税主体缴税的行为。所谓国际双重征税,又称国
5、际重复征税,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不同课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跨国纳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重复征税,一般包括有法律性双重征税和经济性双重征税这两种类型。【例16-3】乙跨国公司是C国的居民公司,同时在C、D两国开展业务,C国行使居民管辖权,D国行使地域管辖权。假设乙跨国公司在某年度之内的营业所得总计为40000元,其中来自D国8000元,其中来自C国32000元,在D国已纳所得税额为2400元。C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所得在10000元以下税率为20%,所得超过10000至32000,税率为30%,所得超过32000元以上,税率为40%。在C、D两国没有签订国际税收
6、协定的情况下,乙跨国公司在D国的所得一方面要向D国纳税,另一方面,作为其在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的一部分要向C国纳税,即对C、D两国双重纳税。乙跨国公司在C国应纳税:10000×20%+(32000-10000)×30%+(40000-32000)×40%=2000+6600+3200=11800(元)乙跨国公司全球范围内所得总税负=11800+2400=14200(元)四、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国际税收协定为解决国际双重征税的问题,往往规定以下内容:(
7、一)划分各项所得,明确所得概念(二)征税范围,协调税收管辖权(三)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具体方法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纳税人计税时,对有关非居住国给予纳税人减免税优惠措施进行配合,即对非居住国减免的那部分税收视同纳税人已实际缴纳的外国税收予以抵免。五、各国(地区)之间税制差异(一)税收管辖权约束范围的差异(二)税收负担和税率差异以T/GDP为衡量指标,世界各国税收负担总水平大体可划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高税国。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属于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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