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发展完善劳务派遣的建议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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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讨发展完善劳务派遣的建议问题一、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程序及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管理笔者认为,劳务派遣关系到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生存利益,所以我国的劳务派遣业的发展应当在坚持智谋竞争的原则下,通过实行行政许可的准入制度、资质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劳务派遣机构的数量。具体丿应完善以下三个方而:其一,劳务派遣公司设立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我国应借鉴劳务派遣市场发育较早国家的立法经验,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经过所在地的市场市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批准方可设立,即采取严格的劳务派遣许可审批制度。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后,在当地丁•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对

2、劳务派遣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并实行年审制度。对劳务派遣市场的从业人员也应逐步予以从业资格的限制,从而合理控制劳务派遣公司的数量,保障具在法律范围内的有序竞争。其二,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作出特别规定的。为保证派遣单位在满足《公司法》第27条第3款规定的同时能有较充足的货币资金用于各项支付,应当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在现行《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不得低于五十万元的标准上较大幅度上调,尤其应考虑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其三,设立形式依法确立。《劳动合同法》第57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的

3、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建议劳务行政部门重新审查《劳动合同法》实施Z前已经设立的非公司组织形式的劳务派遣单位,对不符合该法规定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不予年审,直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M销具营业执照。此外,针对我国劳务派遣单位普遍由劳务行政主管机关设立的现状,笔者认为我们应借鉴具有先进立法经验国家的做法,将劳务派遣作为私营就业服务,将它与供求中介、合同服务、派生服务等并列进行管理和规范,为我国劳务派遣市场的发育搭建一个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法律平台。二、增加劳动派遣的适用范用劳务派遣一方而可以促进就业,减少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劳动者职业的稳定性带来负面影响,全面开放劳务派遣行业势必

4、会对传统劳动力市场带来冲击。因此,不少欧洲国家针对劳动力派遣制定了专门法律。H本、英国、徳国、法国等国家的法律均允许采用劳动力派遣的用T形式,但对适用劳务派遣的企业、部门及工种做出限制。如法国法律规定,劳动力派遣只可适用于那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岗位,而不能不加限制地扩大到整个制造业或者其他行业[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该条规定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但却与我国现实情况相差较大,缺少实践操作意义。对此我国可参照日本的按照行业及工种进行列举限制的做法界定劳务派遣适用的范围。一方面,规定银行、饭店、医院、家政等行业可以使用劳务派遣的

5、用工方式,对丁•钟点工、秘书、话务员、柜台小姐、销售人员、司机、保安、市场分析、外文翻译、电视拍摄、报刊写作等项职业也可以适用劳务派遣;另一方而对劳务派遣的适用行业和职业进行限制性规定,从而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加以限定,如建筑业等重体力劳动的行业不宜适用劳务派遣。与此相应,也有必要借鉴《韩国派遣工作保护法》的做法,即将派遣期限一般限定为一年,同时允许在一定条件下经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可以延长一年。三、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结社权“结社权,指特定的多数(自然人或法人),因特定的共同冃的形成持续的结合,服从有组织的意思形成团体的权利”结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劳动过程中,被派遣劳动者的结

6、社权体现在有权依法参加或组织丁•会。丁•会是劳动者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制衡用人单位滥用权利,发表利益诉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平台。在劳务派遣屮,往往会岀现这样的情形:一方面用工单位以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不属于用工单位职工为由,拒绝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加入工会。另一方面派遣单位由丁本身不提供劳动岗位和生产条件,且劳动者被派遣到不同单位进行劳动,各自所代表的利益不尽相同,很难有机会彼此沟通,因此不具备组建工会的现实条件。如果任凭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协商或由被派遣劳动者选择,很可能会造成互相推诿或权利无法实现的情况,对劳动者的保护不利,所以应当确定一方为被派遣劳动结社权的请求对象,而不

7、应采取选择式的立法模式。笔者认为,应由用工单位保证被派遣劳动者结社权的实现,组织、允许被派遣劳动者建立或参加工会组织。用T单位不能以与被派遣劳动者Z间无劳动合同为由将被派遣劳动者拒Z门外。用工单位是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给付对象,是劳动力的使用者,也是劳动过程的受益者,与派遣单位分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属《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屮的广义用人单位,因此从被派遣劳动者角度来说,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同样负责保障劳动者结社权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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