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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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本区户籍家庭)申请书申请编号:()申请人李明联系电话135XXXXXXXX用人单位佛山照明灯饰城填表日期:20XX年XX月XX日第14页共14页注意事项一、申请家庭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各项说明,按说明要求填写。二、申请表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炭素笔等工整填写,铅笔填写无效。第14页共14页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法律责任《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相关规定如下:第三十二条住房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

2、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二)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三)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保障房的;(四)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房严重毁损的;(六)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住房保障对象违反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自处罚决定之

3、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第三十九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下级人民政府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加强对保障对象遵守住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询问与核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并要求对与核查事项相关的情况作出说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二)依法检查住房使用情况;(三)查阅、记录、复制保障对象与住房保障工作相关的资料,了解保障房住户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

4、;(四)对违反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与住房保障有关的资料。第14页共14页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保密,但按照规定应当予以公示的个人信息除外。违反上述第三十九条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情节严重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第四十五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申请保障房或者租赁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

5、障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自驳回申请之日起10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自驳回申请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查明有关当事人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障房或者租赁补贴的,应当解除保障房租赁合同或者租赁补贴协议,收回保障房或者补贴资金,除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并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房的市场租赁价格,补收租金或者按照银

6、行同期贷款利率补收补贴资金的利息。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骗取城镇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住房保障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对责任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2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 住房保障对象未经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改建、重建保障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元以

7、上1千元以下罚款。签名:日期: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第14页共14页祖庙镇(街道)妈祖社区填表日期: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李明性别女身份证号码440875195602258754出生日期1956.02.25户口所属社区居委会妈祖居委户口迁入本市时间1993.02.25工作现状□企业□个体工商户R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其他户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XX路XX街XX号工作单位佛山照明灯饰城居住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XX路XX街XX号婚姻状况已婚联系电话1.123456789122.1211447891

8、23.申请类型R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其他申请方式□单身人士R家庭□原直管公房承租家庭申请公租房(安置意向(仅适用于承租公房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家庭):□现承租公房□重新抽签)(注明:现承租公房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须重新抽签)申请人收入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养老保险R是(缴纳累计时间21年0月)□否医疗保险R是(缴纳累计时间28年0月)□否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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