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利状况及经营者变动等运营情况及业界评价,如发觉客户呈现或有异常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货款安全。6.财务部门应每月提供有关客户销售、欠款、存货等变动报表,并对报表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提供财务意见。7.信用管理部门应每年/半年,会同业务、财会等相关单位共同就现有客户的收款状况、信用额度及公司授信政策予以检讨、修订。 三、超信用处理1.业务出货时,应开立“出货单”,转信用管理部门审查签章后才可转仓库出货。若有超过信用额度情形者,应填制“超信用通知单”;1.为达有效监控,一般由商务软件系统管理出货流程,超出核定额度或期限,系统自动不能出货。2.超信用由权责人员授权,可依下列方式予以处理: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