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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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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收入准则重大变革与实务应对杨安富新收入准则发布与运用2017年7月5日正式发布新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构成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确认第三章计量第四章合同成本第五章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第六章列报第七章衔接规定第八章附则本课题讲授内容现行收入准则的缺陷新准则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和主要内容变化新准则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解析与应用
2、八种特殊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规定新准则下合同成本的确认企业财务管控升级与财务人职业判断的危机现行收入准则的缺陷1、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存在的问题⑴ 权责发生制的发生时间难以判断⑵ 实质重于形式的实质难以判断⑶ 难以满足新经济活动的需要——返利行为如何处理?⑷ 交易价格计量有时不明确——存在销售积分时如何计量2、提供劳务确认收入存在的问题⑴提供劳务确认收入的条件不明确⑵不能适应新劳务形式的核算需要新准则收入确认的主要变化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
3、断标准⑴原准则:风险报酬转移+五个条件⑵新准则:控制权转移+五个条件案例:A企业签订一项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数量1000件,不含税单价1020元,交货条件为起运点交货;同时约定运输途中发生产品丢失或破损,A企业均免费补货。A估计很可能发生20件补货。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多重交易安排:超市购物送积分、入网送手机、买电脑送鼠标、餐馆消费送优惠券等等——提出识别合同涉及的各项履约义务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特定交易(或事项):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
4、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新准则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解析与应用1、新准则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⑴识别合同新收入准则对适用该准则的合同进行了界定。一般而言,收入确认模型适用于单个合同,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将两份或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处理。对于合同的变更,新收入准则按照变更的内容是否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以及新增价款是否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等条件区分三种不同情形,并对不同情形下的处理作出规定。⑵识别履约义务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
5、的承诺。一项合同中可能包含多项履约义务。由于新收入准则的核心原则是在履行了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因此,在合同一开始就需要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⑶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⑷分摊交易价格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
6、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此基本原则之上,新收入准则对单独售价的确定方法、存在合同折扣和可变对价及可变对价后续变动的情况下如何分摊交易价格进行了规定。⑸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2、经济合同辨认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1)收入合同条款五个必备要件第五条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7、,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案例一(2)与同一
8、客户先后订立两份或多份合同的收入确认和会计处理第七条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一)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二)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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