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方案选择须考虑税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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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购方案选择须考虑税负2004-12-280:00:00   并购已成为现代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方式。企业并购动机各有不同,有的为扩大市场占有率,形成规模效应,比如青岛啤酒的一系列并购案;有的为获得先进技术或先进设备,这在国外的并购案例中比较多见。并购动机的不同往往成为并购方案的决定因素。但并购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而并购成本(包括税收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并购能否成功。因此,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从税收的角度尽量降低并购成本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但这常被很多企业忽略,使并购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并购前的综合分析十分重要,应把

2、税负作为优化选择并购方案的重要因素之一,从而找到最佳方案。  案例:甲企业为广东省某显像管生产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截止到2004年2月末,资产总额5500万元,负债总额6000万元,企业股东不愿继续经营。为了摸清企业现状,企业进行了整体评估,评估后资产总额6000万元,负债总额6000万元。甲企业有一条先进的显像管生产线,账面价值2200万元,评估值3000万元。乙企业为四川省某彩电生产企业,其部分彩电产品使用甲企业的显像管。为得到稳定的上游产品供应,乙企业欲收购甲企业显像管生产线,乙企业在购买甲企业生产线的资金方面没有问题。2004年

3、3月,甲乙双方经协商,提出三种并购方案,以下对三种方案分别进行分析。  方案一:乙企业以现金3000万元(不含税)直接购买甲企业显像管生产线,甲企业宣告破产。  此方案对甲企业来说,属资产买卖行为,承担的相关税负如下:1.增值税。根据财税[2002]29号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旧物(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且,转让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4、(必须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而不纳增值税的先决条件是固定资产不发生增值。显然,本例中,甲企业的生产线既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也发生增值,所以要按4%再减半征收缴纳增值税:3000×4%×50%=60(万元)。同时增值税还要征收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为:60×(7%+3%)=6(万元)。2.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销售非货币性资产,对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生产线账面价值为2200万元,评估值为3000万元,并且售价等于评估值。因此,要按照差额794(3000-2200-6)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79

5、4万元×33%=262.02万元。因此,甲企业共承担328.02(60+6+262.02)万元税金。  此方案对乙企业来说,乙企业出资购买甲企业生产线,而不必购买甲企业的其它资产,又不用承担甲企业巨额的债务,但是,乙企业要一次性支付巨额资金3060万元(含增值税),乙企业营运资金将有很大的经济压力。  方案二:乙企业以承担全部债务方式整体并购甲企业。  此方案对甲企业来说,属企业产权交易行为,承担的税负如下:1.增值税及相关税费。依据现行税法,企业产权交易行为不缴纳增值税,也就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2.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有税法规定,如果

6、被兼并企业资产与负债基本相等,并购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并购被兼并企业,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所以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方案对乙企业来说,由于乙企业需要全部购买甲企业资产,但乙企业只对甲企业的显像管生产线感兴趣,其他资产对乙企业来说没有实际价值,而且,还需要承担大量不必要的债务,从经济上考虑,乙企业会衡量得到生产线和负担大量债务之间的得失,如果乙企业认为难以承受高负债,此方案便不可行。  方案三:把6000万元债务按每项债权进行一分为二的分割,甲企业以其中3000万元债务和30

7、00万元的显像管生产线分立为一新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然后乙公司以零资产收购丙公司,乙公司负责偿还丙企业全部债务。甲公司宣告破产。  此方案对甲公司来说,属企业分立行为,承担的税负如下:1.增值税及相关税费。由于甲企业分立丙公司不属于处置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不属于投资成立一个新公司,所以不能视同销售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自有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所以,虽然显像管生产线以3000万元归入丙公司,大于其账面原值,但不需缴纳增值税,相关税费也就不用缴纳。2.企业所得税,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分立时如果未发生非股权支付额,应视为免税重组,不计

8、算分立资产的转让所得。由于甲企业分立派生丙公司仅是对原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等比例分割,不涉及股权转让,未发生非股权支付额,所以不需缴纳所得税。  此方案对于乙企业来说,通过承担债务的方式获得了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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