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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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使本公司考勤治理有所依据,依照国家和地点有关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2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本公司的全体职员。第二章作息时刻第3条:工时制度公司按国家现行《劳动法》规定实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第4条:工作时刻公司实行常白班,工作时刻从早8:00至中午12:20,下午从13:05至16:45,中午12:20至13:05为休息时刻。第5条:公休日、节假日公休日:每周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三天、元旦一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当此类节假日与星期六

2、及星期日的公休日重叠时,次日顺延或改日休息。第6条:作息时刻调整13/13依照工作需要,公司可相应调整工作班次、工作时刻。第三章休假第7条:休假种类休假种类有: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打算生育假、哺乳假、工伤假、公假。第8条:休假取消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的职员,从提出之日起,取消其休假资格。第9条:年休假1.休假资格取得公司录用的正式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方可取得休假资格;2.休假天数(1)年休天数=(一般工龄+5)天,但最多不超过14天;(2)满一年后的当年年度的休假天数,按剩下月份的比例计算确定,

3、小数点以后进位。具体天数见附表。3.申请手续(1)职员获得年休假时,须事先填写《休(请)假申请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取得连续三天以上的年休时,原则上要在10天往常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批准。(2)部长以上职员取得年休时,须经上一级领导许可,取得连续三天以上的休假时,须经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批准,同时将《休(请)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13/134.休假时效(1)为当年的1月1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不跨年度。(2)年休假只能在当年取得,不能跨越年度。5.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初依照上一

4、年度职员个人考勤情况,计算职员每人当年年休假应休天数,并将《年休假审定表》发至各处室,由各部门考勤员保管。6.年休假可连续休,也可分开休。第10条:探亲假1.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探亲假的种类和天数如下:(1)未婚职员探望居住在大连地区以外的父母时----每年一次20天,假如两年休一次可连休45天;(2)已婚职员探望居住在大连地区以外的配偶时----每年一次30天;(3)已婚职员探望居住在大连地区以外的父母时----四年一次20天;2.上述第(1)项、第(2)项探亲假在入本公司满一年后方可取得,第(3)项探亲假

5、在入本公司满二年后方可取得。3.探亲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4.职员除享有正常的探亲天数外,按实际情况职员可取得往返路程假。路程假按照乘车、乘船的实际时刻计算;中途转车、转船,必须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给一天的路程假。因天灾等不可抗力而延长路程时,用该交通部门的证明能够认可延长的休假。5.休假时效为当年的1月1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不跨年度。13/136.职员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员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员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母。因此,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7.女职员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产假

6、以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的探亲待遇。8.职员父母的任何一方与职员同住一地的,不享受探亲假。9.对无故超假的,按旷工处理。10.申请手续(1)职员取得探亲假须提早一个月提出,经所属部门负责人认可后报人力资源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2)部长以上职员取得探亲假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每年只能休假一次。11.路费的支付(1)探亲假发生的往返路费由公司承担,然而已婚职工探望居住在大连市以外的父母时的路费,公司只负担超过本人月差不多工资的30%的部分,路费的报销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7、2)路费按最合理的线路支付,利用交通工具的标准参照公司《职员差旅费治理方法》。12.家属来访享有探亲资格,但因工作需要本人不能休探亲假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能够让配偶来大连。现在本人能够取得规定的休假。配偶当年度探亲的往返路费由公司负担,按规定标准审定后,报销一次的费用额度。第11条:婚假、丧假1.婚假13/13职员结婚,持本人结婚证明书,给予婚假三天。晚婚职员另给予婚假七天。职员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按国家规定另行给予路程假。2.丧假职员的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给予丧假三天

8、,需赴外地处理丧事时,按国家规定另给路程假。3.婚、丧假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4.婚、丧假的路费全部由职员自理。第12条:产假、打算生育假、哺乳假1.已婚女工生育时,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国家规定生育产假90天,持医院证明难产的,另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并于产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60天,分娩时另给男方护理假7天。2.符合打算生育规定怀孕流产的女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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