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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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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200问》本书以问答的形式,从立法和实务的角度,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意义,详细解答了劳动合同法的内容,阐述了立法中的焦点和疑难问题。本书资料翔实,解答准确,联系实际,通俗易明白。希望本书能够为宽敞劳动者、各级工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依法维权提供关心。135/135135/1351、关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讲,《劳动合同法》更侧重爱护谁的权益呢? 《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依旧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爱护,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最终,《劳动
2、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在“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依照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进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不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
3、爱护。能够讲,相关于《劳动法》来讲,《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135/135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
4、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依旧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依旧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135/135 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照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规定
5、,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基金会一样,事实上质均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形式。 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作为民间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聘用的职员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4、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吗? 现实生活中,一些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经常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因此,这些劳动
6、者往往既不能享受国家有关人事治理政策规定的权利,也专门难依据《劳动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135/135 也确实是讲,今后,只要上述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得依照本法签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订立哪些规章制度必须要与职工协商?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酬劳、工作时刻、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
7、、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治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通过以上条款能够看出,该法特不规定了职工或者工会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提出异议的权利。较之《劳动法》的规定相比,不仅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规章制度的范围,而且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6、劳动者到新单
8、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135/135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要紧标志。然而,在实践中出现了专门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 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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