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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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8条:1~8条)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18条:9~26条)第三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8条:27~34条)第四章食品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10条:35~44条)第五章监督管理(10条:45~54条)第六章法律责任(10条:55~64条)第七章附则(4条:65~68条)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

2、品生产经营(以下简称食品生产经营)及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抽样检验、风险监测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

3、算;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协调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村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协助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违法情况。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履行下列食品安全职责:(一)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二)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三)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四)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五)研究、协调、裁决有关部门监管职责问题;(

4、六)指导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七)考核评议成员单位和下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八)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品药品安全办),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食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城市综合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本条例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乡(镇)或者区域设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派出

5、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实施警告、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第八条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客观、真实、公正报道食品安全信息,拒绝刊播违法食品广告,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6、;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条件或者要求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以下职责:(一)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二)制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三)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依法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担以下职责:(一)向职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和知识,讲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

7、理制度和要求;(二)检查职工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查找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和隐患,并及时报告;(三)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食品安全培训、健康档案;(四)定期汇总、分析反映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的信息,并及时报告。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执行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第十三条委托生产食品的,委托方对委托生产的食品承担安全责任。受托方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受托生产的食品应当与其许可范围相一致。受托方应当在开始生

8、产受托食品前10个工作日,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双方签定的委托生产合同原件;(二)受托方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三)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公民个人委托的,应当附上该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生产的食品,标签上除法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如实标明委托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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