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与经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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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法与经济法的良性互动一、现代市场经济中两者的良性互动在经济、社会趋于一体化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经济法和社会法都兼具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国家的经济政策目标和社会政策目标,很多时候都需要通过这两个法律部门的相辅相成、相互配合来实现。在经济法的功能结构中,经济功能为主,社会功能为辅。在社会法的功能结构中,社会功能为主、经济功能为辅。1、以财政法为例,运用税收、财政投资、财政转移支付等杠杆调控宏观经济,是其主要功能;同时,它还具有许多社会功能。如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农业社会保障能力的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脱贫,都需要税收优惠、财政支出等

2、措施的支持。2、以金融法为例,实现社会政策目标是政策金融法的主要任务;即使在商业金融法中,也不乏以社会政策目标为主的制度,如我国现阶段的助学贷款制度,其首要政策目标就是通过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以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3、以价格法为例,对农产品实行保护价,对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业商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控制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在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实行临时集中定价权限和冻结价格,等等,都是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重要措施。4、以反垄断法为例,它不仅能够通过保障

3、企业自由,打击行政性垄断,消灭企业差别待遇制,以建立和维护自由、统一,公正、竞争的市场秩序;还能够以结构规制等方式对相关产业进行宏观调控。与此同时,它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如通过抑制非法强者、扶持社会弱者,以提高弱者的市场地位、恢复弱者的竞争能力;又如通过规制公用企业的竞争行为,提高公用企业为社会供给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效率,以增进社会福利。5、以劳动法为例,保护劳动者、协调劳动关系,以维护由“劳、资、政”三极所构成的社会稳定三角结构,是其主要功能;同时,它还具有许多经济功能。如劳动都是劳动力资源的载体,劳动力资源是最重要的经济资源,劳动法则通过保护、开发和配

4、置劳动力资源来促进经济发展等等。二、两者的调整对象中对特殊群体的“倾斜保护”尽管社会法和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具有不同的调整对象,但由于国家增添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所不具备的保护、补偿和平衡经济上失去了处于弱势的社会群体的功能,这种功能体现了在同属于社会法域的经济法和社会法当中。1、经济法除了制定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民经济运行的总体方略的法律法规,还针对中小企业和消费者等特别需要保护的群体,制定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社会保障法中对妇女、儿童、老人基本权益的保障,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生活的保障等,《劳动法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体现了社会法在

5、保证社会全体成员公共福利基础上对这些弱势群体的特别关注。3、两者的努力都有助于通过对这些特殊群体的“倾斜保护”,开辟出一条社会合作的新路,即劳动者与资本者之间的合作、消费者与厂商之间的合作、社会弱势群体与社会强势团体之间的合作等,以达到“双赢”的局面。三、社会法与经济法的协调发展之分析经济法和社会法各自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们既有同质性,又不可相互取代,只有二者协调发展,各尽其职,才能构建和谐的法律体系。1、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经济发展得到法律保障的同时,社会现实问题也需要圆满的解决与保障。所以,在关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关注社会问题的解决,以达到全社会的和谐

6、。2、同时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也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的相互促进,经济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必将使整个社会的物质资料大大丰富,从而为社会每一个成员的权益保障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而社会法对社会问题的解决,也势必使国民经济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中健康发展。从以上可以看出,两者各自优势明显。因此,将他们紧密结合,发挥其良性互动,使其作用互补,对实现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双赢"局面意义重大。两者之间关系的进一步探究——各家的不同观点一、“社会法方法”理论经济法是社会法,但其社会法应是社会性法。代表人物:盖勒(Geiler)和威斯特霍夫(Westhoff

7、)盖勒:经济法就是运用社会学的方法研究与经济生活有关的法律,它是一种用于法学研究的社会学方法。威斯特霍夫:法学研究上的经济法就是对与经济有关的法律进行研究的社会学方法。二、日本法学界所持理论经济法是社会性法代表人物:丹宗昭信和金泽良雄丹宗昭信:经济法与劳动法同属于社会法,因为“经济法的法律主体,已明显地不是现代私法中的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社会存在的人(事业者、事业者团体、中小企业、消费者等)”。金泽良雄:经济法是广义上的社会法三、我国经济法学界的观点经济法是社会法(狭义上的社会法)之下的一个部门法代表人物:王保树、王全兴、邱本、郑少华等王保树:社会公共性说王全兴

8、:致力于社会中间层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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