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公司收入确认.ppt

华兴公司收入确认.ppt

ID:49379221

大小:99.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20-02-04

华兴公司收入确认.ppt_第1页
华兴公司收入确认.ppt_第2页
华兴公司收入确认.ppt_第3页
华兴公司收入确认.ppt_第4页
华兴公司收入确认.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华兴公司收入确认.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华兴公司收入确认组长:郑名艳发言人:陈佳贝记录员:戴金金组员:朱旭、王仲贵、钱谨瑜、王冬、盛强案例资料资料:华兴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设备的生产、设计和安装业务。该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在对该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事实:由此些资料分析此公司有关收入是否正确如何理解准则中所说的“日常活动”(1)2002年9月20日,该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产品委托代销。合同规定,采用视同买断方式进行代销,甲企业代销A电子设备1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以下同)5

2、0万元。至12月31日,该公司向甲企业发出80台A电子设备,收到甲企业寄来的代销清单上注明已销售40台A电子设备。该公司在2002年度确认销售80台A电子设备的销售收入,并结转了相应的成本。理论分析(2)2002年10月15日,该公司与丙企业签订销售安装C设备1台的合同,合同总价款为800万元。合同规定,该公司向丙企业销售C设备1台并承担安装调试任务;丙企业在合同签订的次日预付价款700万元;C设备安装调试并试运行正常,且经丙企业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100万元。至12月31日,该公司已将C设备运抵丙企业,

3、安装工作尚未开始。C设备的销售成本为每台500万元。该公司在2002年度按800万元确认销售C设备的销售收入,并按5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理论分析(3)2002年10月18日,该公司与丁企业签订一项电子设备的设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240万元。该公司自11月1日起开始该电子设备的设计工作,至12月31日已完成设计工作量的30%,发生设计费用60万元;按当时的进度估计,2003年3月30田将全部完工,预计将再发生费用40万元。丁企业按合同已于12月1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设计费用240万元。该公司在2002年将收到的2

4、40万元全部确认为收入,并将已发生的设计费用结转为成本。理论分析(4)12月20日,该公司与W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该公司向W企业销售D电子设备5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00万元。12月22日,该公司又与W企业就该D电子设备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规定,该公司应在2003年3月20日前以每台408万元的价格将D电子设备全部购回。该公司已于12月25日收到D电子设备的销售价款;在2002年度已按每台400万元的销售价格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理论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新《企业会

5、计准则》的修订对日常活动的判断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一)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均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构成收入。(二)工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

6、、出售原材料、对外投资(收取的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三)工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不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企业接受捐赠,并非"日常活动"发生的经常性项目,而是"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即《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界定的"利得",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

7、目,不适合收入的概念。销售商品收入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比如,销售商品中的售后回购,商品销售后,销售方还对商品实施控制,则不能确认收入。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即收款的可能性超过50%。如果经济利益可能或极小流入企业,则不能确认收入。5.相关的己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具体请看课本P278-280制作小组:疯狂假学

8、习谢谢观看!案例(1)错误此案例属于代销销售收入的确认。对于代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应当以收到的代销清单上注明的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确认代销商品的销售收入。本案例(1)中,该公司向甲企业发出A电子设备80台,但收到甲企业寄来的代销清单上注明的销售数量为40台。←back代销商品:亦称“托售商品”。“受托代销商品,,的对称。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协议,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