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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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筹划案例1、案例资料:某市甲、乙两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甲为生产企业,乙为商业企业,甲同乙签订一项代销协议,甲委托乙代销产品,不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甲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以1000元的价格销售,市场售价的成本率为60%。目前拟定的代销协议中有两个可选方案:方案一:采取代销手续费方式,乙企业以每件100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每代销一件收取代销价格20%的手续费,甲企业以每件1000元向乙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案二:采取视同买断方式代销,甲企业按800元的协议价收取货款,乙企业在市场上仍要以1000元的

2、价格销售甲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归乙公司所有。假定甲的进项税额为12万元,乙企业可售出产品1000件,甲按规定取得代销清单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分别从甲、乙两个企业的角度来判断上述两个方案的优劣。(除流转税及其附加外不考虑其他税费,以税前会计利润作为判断标准,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正确答案】方案一:甲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20000=50000(元)甲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0000×(7%+3%)=5000(元

3、)甲税前会计利润=1000×1000×(1-20%)-1000×1000×60%-5000=195000(元)乙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000×1000×17%=0(元)乙应纳营业税=1000×1000×20%×5%=10000(元)乙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0000×(7%+3%)=1000(元)乙税前会计利润=1000×1000×20%-10000-1000=189000(元)方案二:甲应纳增值税=1000×800×17%-120000=16000(元)甲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4、=16000×(7%+3%)=1600(元)甲税前会计利润=1000×800-1000×1000×60%-1600=198400(元)乙应纳增值税=1000×1000×17%-1000×800×17%=34000(元)乙企业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000×(7%+3%)=3400(元)乙税前会计利润=(1000-800)×1000-3400=196600(元)从甲的角度来看,方案二比方案一多3400元的税前会计利润(198400-195000),应选择方案二;从乙的角度来看,方案二比方案一多760

5、0元的税前会计利润(196600-189000),应选择方案二。2、案例资料:A公司为化妆品生产企业,2010年打算将购进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100万元的化妆品原材料加工成化妆品销售,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据测算若自行生产需花费的人工费及分摊费用为50万元,而如果委托另一长期合作企业B公司生产,对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加工费用为50万元,对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款8.5万元,价税合计为58.5万元。此两种生产方式生产出的产品,对外不含增值税销售价均为260万元。问题:假定成本、费用、产品品质

6、等要件都相同,且不考虑生产和委托加工期间费用。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不用考虑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问题:(1)分析委托加工方式下,A、B两家公司应该如何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2)分别计算两种生产方式下A公司的应纳消费税、增值税和利润,指出两种生产方式的优劣。【正确答案】最新范本,供参考!1.A公司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其消费税由B公司代收代缴。B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50)÷(1-30%)×30%=64.29(万元)A公司销售化妆品应纳增值税=260×17%-17-8.5=18.7(万元)B公

7、司提供加工劳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为8.5万元。2、(1)自行生产自行生产的消费税=260×30%=78(万元)自行生产方式下,销售化妆品应纳增值税=260×17%-17=27.2(万元)自行生产方式下的利润=260-100-50-78=32(万元)(2)委托加工委托加工的消费税=(100+50)÷(1-30%)×30%=64.29(万元)委托加工方式下,销售化妆品应纳增值税=260×17%-17-8.5=18.7(万元)委托生产方式下利润=260-100-50-64.29=45.71(万

8、元)(3)比较从利润看,委托加工方式能增加企业利润。3、某造纸厂为了节约采购成本,一直自己收购原材料废纸,不能抵扣进项税。如果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收购废纸,成本高,最后负担与自己收购结果差异不大。该厂一年直接收购废纸共计金额200万元,再造纸后出售,销售收入400万元,仅有购进的水、电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70万元,税金为11.9万元。该厂一年就绪内增值税为:  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7%=68(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1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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