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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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此文档只是本人随意整理,若有不认可者求指教,请勿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名词解释1.集体土地所有权答: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权的一种,是指集体组织及其全体成员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国家土地所有权答:国家土地所有权是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3.建设用地使用权答: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4.土地承包经营权答:指权利人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

2、由集体使用的土地,依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享有的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的权利。5.地役权答:是指通过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而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6.土地抵押权答: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方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而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土地使用权,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可就该土地使用权折价或就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7.基本农田保护区答: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8.土地用途管制答: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协调,通过编制土

3、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使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9.不动产相领关系(邻接权)答: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10.农用地转用答:是指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国家规定的有审批权的单位审批,将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转变为可供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用地的行为。11.土地法的科学发展观答:毛思、邓论、三个代表12.土地法

4、学答:土地法学者在理论上对土地法进行分析、研发,从逻辑上抽象和归纳,所形成一系列关于土地法的术语、原则、理论和内容构成的具有严密逻辑的有机统一体。13.土地抵押权的实现答:是指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抵押权,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14.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答:(1)无论是什么建设工程,只要占用了耕地,就必须以其占用耕地的数量为标准履行开垦义务。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也不例外。(2)开垦耕地的责任由占有耕地的单位承担。(3)开垦耕地的地块和资金必须得到落实。(4)确立耕地代垦制

5、度。1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答: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享有,自己不再拥有这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例如转让、互换等,除此之外,还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通过一定的方式赋予他人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行使承包经营权的某些功能,例如转包、出租、入股等。16.空间利用权答:17.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答: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18.土地储备答: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二、解答题1.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征答

6、:(1)目的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的目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设定特征:其设立既不需要登记,也不需要交付,采取的是意思主义模式(3)主体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但又不限于农户,只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4)内容特征: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不包括处分权(5)客体特征:其客体范围除了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国家所有但由农村集体使用的土地,还包括其他农业用地,主要指“四荒”土地(6)期限特征:有期限性2.简述耕地保护作用答:(1)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促进“三农”问题解决(3)促进国民经济发展(4)改善自然生态环境3

7、.农用地转用程序答:(1)应当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而农用地转用申请人只能是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的人民政府(2)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确定其符合申请条件后,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规定,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以及耕地补充方案,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通过,逐级向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报批。(3)由具有审核权限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由其决定是否批准准用。(4)在农用地转用申请得到批准后,由提出申请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转用。如果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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