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妇女地位探析_樊文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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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史志鉴研究唐代妇女地位探析樊文杰(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桂林541004)[摘要]均田制从北魏开始实施,但迄于唐代,中国古代妇女却已不再是政府均田的主体对象。据此,有些学者就断定:唐代妇女地位已进一步低落。其实,唐代妇女未予授田,是另有它因。本文就将以此为契点来探析唐代妇女地位问题。而主要通过探析唐代妇女在家庭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真实生活,可堪称是中国古代妇女中最“幸运的一群”,并获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和个性解放,地位已见上升。[关键词]唐代妇女地位女性一、唐代妇女“地位低落”说1、婚姻关系自北魏孝文帝到唐代宗末年,均田制总共实施

2、了三百多唐代的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社会开放,封建宗法制度对年。北魏太和九年,到隋政府时期,均田令中依然把妇女作为妇女的压迫不如后世那么严厉,因而妇女的生活环境比较宽授田的主要对象。[1][2][3]而唐自建国后,继续推行北魏以来的均松,家庭地位有所改善,夫妻无法相处而离异还是比较自由田制度,把政府控制的无主荒地分配给农民,但具体的分配的。社会上对离婚、再婚、寡妇再嫁都采取不干涉的态度。这方案已有较大变化。史载:“(高祖受禅)仍依周制⋯⋯自诸王类的例子可以说举不胜举,最无忌的就是皇室的公主们了。以下,至于都督,皆给永业田各有差。多者至一百顷,少者至据统计

3、,在《旧唐书》中,公主212人,出嫁者123人,再嫁者四十亩。其丁男、中男永业露田,皆遵后齐之制。”[3]又据《唐六23人,三嫁者4人。[10]段塔丽曾根据《新唐书》提供的资料,把典》记载:“凡给田之制有差,丁男中男以一顷,老男、笃疾、废唐一代公主再嫁、三嫁情况列了一个表,从中指出这类公主疾以四十亩,寡妻妾以三十亩,若为户者,则减丁之半。”[4]可有27人,并认为这是与当时世风开放,礼教松弛,以及女性知,唐朝政府对妇女授田,仅限于“寡妻妾”;若“寡妻妾”自为贞节观淡漠有很大关系。[11](P.127-129)这也揭示出当时妇女在婚姻户主,则减丁男之半授

4、田五十亩;其它妇女均不授田。总之,家庭生活中,仍具有较多的人身自由和婚姻自主权。还有,唐唐代妇女已不再是授田的主体对象。初为增殖户口,还发布过昭令提倡寡妇改嫁。改嫁的风气也于是,有些历史教科书就认为:“唐代取消对妇女的受弥漫在各个阶层的妇女当中。[12]田,反映了妇女地位的进一步低落⋯⋯”[5]单从“均田”的经济2、夫妻关系角度,断定唐代妇女地位明显低落。对此,将在下文予以详夫妻关系是否平定,标志着男女两性在家庭中地位的高论。现在问题是,为何唐代妇女不能成为政府“均田”的主体低,也反映两性在整个时代的地位的高低。从唐代文献记载对象?中可以看出,唐代基本

5、上沿袭了汉以来传统社会中家庭主妇学者钱宗范先生认为,首先,在北魏前后一段时间,各民的身份和地位,即妻的行为和能力皆受夫权的支配,一切遵族还未完全融合,一夫一妻制家庭在北方未能完全巩固,成从“出嫁从夫”、“夫尊妻卑”的原则处理夫妻关系。这说明,唐婚后的夫妻离异也很经常和普遍。因此,国家适应当时社会代仍然恪守着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学说,以确保丈夫在情况,规定给成年男女分开授田,有利于调动成年男女的劳家庭中对妻的绝对支配权。但唐代的统治者在立法时,也流动积极性,发挥两性各自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但是到了唐露出一些“开放”的信息。夫妻不仅可以离婚,而且《唐律》

6、中代,各族人民大融合,各民族的汉化现象已非常普遍,一夫一还把男子有妻再娶、以妻为妾等均视为违律行为而受到刑罚妻制家庭已普遍化。汉人“夫为妻纲”的传统观念认为,若分处置。[13]这表明,唐代妇女在充当“为人妻”的家庭角色时,法开均田,夫妻双方各有经济基础,就易造成分异,不利于家庭律身份及地位较之以前的家庭主妇地位相应有所提高。同和睦;若只分给作为户主的夫,经济基础统一,也有利于一夫时,我们从许多的“妒妇”故事中,也可以看出这些唐代女性一妻家庭的巩固和国家的稳定。特别是,均田制下的农民要泼辣大胆的个性特征,从侧面反映出这些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向国家交纳租庸调,

7、其中,调是丝帛,需要妇女在家内劳作生地位是比较高的。还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尽管妒忌不过是唐产。可以说,唐代取消对已婚妇女的授田,有利于社会经济和代女性对丈夫寻花问柳、纵情淫乐生活的一种消极反抗,不生产发展大局,有利于唐朝财政收入的稳定。[6](P.53)能从根本上改变夫权时代男子的纳妾制度。然而它毕竟是身依上论可知,唐代均田以整个国家的社会稳定、汉人宗为从属地位的正妻,敢于向夫权社会发出的一种挑战。[14]法结构和经济分工为前提。加之入唐后,人口递增,均田土地3、家庭财务管理关系数量相对减少,所以,均田不予妇女,乃是正常合理现象,它从本质上说,家庭经济关

8、系的核心是财产管理制。而家不足以真正反映唐代妇女的真实生活和地位。其实,真正考庭的经济权则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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