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管理办法》——科云网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管理办法》——科云网

ID:47350586

大小:28.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8-10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管理办法》——科云网_第1页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管理办法》——科云网_第2页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管理办法》——科云网_第3页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管理办法》——科云网_第4页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管理办法》——科云网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管理办法》——科云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管理办法  1999年6月21日国家经贸委颁布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工作,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选点招标,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承担单位。  第三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工作,委托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资格认可的招标机构进行国家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活动。  第四条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选点招标面向国内企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点招标工作,

2、不得限制国内企业参加选点招标活动。  第五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产业技术政策,在下列范围内确定选点招标的技术创新工程项目:  (一)重点技术开发、工业性试验、技术推广项目;  (二)重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一条龙项目;  (三)重点产学研工程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四)重大装备研制和国产化项目;  (五)适合进行选点招标的其他技术创新工程项目。  第六条选点招标采取公开招标形式。招标机构应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的《选点招标委托》,在《中国招标》周刊或其它国家级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选

3、点招标项目名称;  (二)选点招标项目的性质和主要实施目标;  (三)对拟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四)招标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六)投标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之日止,一般为30日。  对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确定的重点企业,招标机构可以同时发出投标邀请。  第七条招标机构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委托,参照《国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有关专家或机构审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审定后发出。对专业性强的技术创新工程项目,招标机构

4、应对有投标意向的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后发出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项目实施的内容和目标;  (四)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项目实施提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  (五)投标方对项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要求。  第八条招标机构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考虑有关因素,共同商定标底。  第九条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将此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要求撤销招

5、标委托,导致选点招标终止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开说明;因招标机构的原因取消招标,导致选点招标终止的,招标机构应以书面形式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开说明。  第十一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国内企业,均可参加选点投标。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或大专院校联合投标。  第十二条投标方应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选点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招标机构的代表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人选须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审定

6、。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或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招标机构按招标的有关规定和惯例,结合选点招标项目的特点提出评标办法,征求评标委员会意见,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审定后提交评标委员会执行。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选出中标方,形成评标报告提交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第十七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接到评标报告7日内,审查评标报告和定标结论,并向招标机构批复确认。  第十八条招标机构接到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确认的定标结论3日内,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落标的投标方

7、发出《落标通知书》。  第十九条经选点招标确定的技术创新工程项目承担单位,应以招标文件和评标委员会意见为依据,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签定项目合同。经选点招标确定的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纳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计划管理,享受相关政策。未按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签定项目合同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有权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选点招标项目的实施管理、资金使用、鉴定验收、项目调整等按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