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7025102
大小:60.09 KB
页数:27页
时间:2019-06-28
《物权法中留置财产的范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赢了网s.yingle.com遇到担保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物权法中留置财产的范围一、留置概述 留置权起源于罗马法,它最初是作为债权抗辩权而存在的,指的是在同一法律关系中,债权人对于相对人负有相关联的债务,而对方未履行,债权人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 全面继承罗马法的《法国民法典》就没有专门规定留置权,而《德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留置权,但只把它当作债权抗辩权对待。而瑞士、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则明确规定留置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作为物权的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清偿债务人时,债权人有权
2、留置该财产并就拍卖、变价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 我国担保法基本采取后一种定义,但适用范围却仅仅限定在依照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或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合同而占有他人动产的情况(参见担保法82、84条)。可见我国对留置采取的最为狭义的定义。这种限定不甚科学,在现实生活中因其他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发生的动产占有是否适用留置,没有相应的处理依据。例如,旅馆对于旅客未付房费可否对其保管的财物行使留置权?不动产出租中,出租人可否就延误之租金,对租赁人放于不动产内之设备主张留置?显然如果一概的不承认未免
3、与公平观念不符。因此,《担保法解释》109条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可以留置其所占有的动产。本条固然涉及到留置的成立要件牵连性的规定,然根据此条规定,留置权的发生不再局限于《担保法》所限定的合同范围,只要合法占有人就占有财产发生债权时(包括各种类型的债权,如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等等),就可以发生留置。 二、留置权的特性 1、留置权为担保物权 如前所述,尽管并非所有的国家都承认留置为一单独物权,但我国法上确认的留置权显然是一种担保物权,其物权性体现在对留置物的合法占有、优先受偿、不仅可以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权而
4、且还可以排除第三人的干涉等。同时,留置权又是担保物权,其支配性体现在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上。 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 2、留置为法定的担保物权 与抵押、质押等意定担保物权不同,留置不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设定的,而是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应当注意的是,所谓法定性,并非完全排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是指留置成立的条件是依法律直接规定的,不允许当事人自行改变留置成立的条件,但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事先约定排除留置的适用(担保法84条第3款)。 3、留置权为发生二次效力之权利 所谓地一次发生效力是指在债务人到期没有清偿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
5、债务人的财产,此为留置权第一次效力。但此非留置效力之终止,直至一定的债务履行宽限期过,留置权人又得依法拍卖留置物优先受偿,此为留置权的第二次效力。 4、留置权具有从属性 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 留置权的发生以与其标的物有牵连性的债权存在为前提,并随债权的全部消灭而消灭;同时,留置权进在关联债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担保法85条),如果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解释110条),不过价值大于关联债权价值的多余部分应返还债权人。 5、留置权
6、具有不可分性 不可分性是担保物权的共同特性。其不可分性的表现,参见抵押、质押部分介绍。不过基于公平观念,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如为可分物,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担保法85条)。 6、物上代位性 物体上代位性同样为担保物权之共性。所以,《担保法解释》80条关于抵押权物上代位性的规定也准用于留置(解释114条)。 三、留置权与相关概念辨析 1、留置权与质权之差异 二者同为担保物权,且均以占有为成立条件,其性质自有相同之处。然其区别亦至为明显: 法律咨询s.yingle.com赢了网s.yingle.com (1)留置的成立条件依法律直接规定,而
7、质权的产生则多由当事人约定。 (2)留置权可因债务人提供担保而消灭(担保法88条),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受到影响。 (3)留置是发生二次效力之担保物权,其实行需要履行一定程序,如催告债务人,而质权之实行,以通知为已足。 (4)在一般情况下,质权因主债权移转而自动移转,于占有转移时完成;而留置却不自动随所担保的关联债权转移而转移,除进行占有转移外,留置权人还必须明确作出让与的意思表示,留置权方能移转。 2、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差异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同时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