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诉程序》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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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提起公诉程序目录第一节审查起诉第二节提起公诉12第三节不起诉3第一节审查起诉一、审查起诉的概念和意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受理后,依法对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认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及适用的法律等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意义:1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把关2为出庭公诉做准备3过滤案件二、审查起诉的内容(一)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二)犯罪事实、情节(三)证据材料(四)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五)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六)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七)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八)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九)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十)与犯罪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三、审查起诉的方法(一)审阅案卷材料(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告知权利,核实口供(三)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四)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五)补充侦查(六)复验、复查和鉴定四、审查起诉的期限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报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15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改变管辖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张某系某市铁山区无业人

3、员,因涉嫌盗窃犯罪被铁山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A、应当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至14日。B、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张某属于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C、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D、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期间出现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且案情重大、复杂,则最长可以延长至六个半月。五、审查后的处理提起公诉Or不起诉依据

4、刑事诉讼法,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在经过审查后,可以作出下述决定()A.提起公诉B.免予起诉C.撤销案件D.不起诉第二节提起公诉一、提起公诉的概念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以国家公诉机关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指控的犯罪进行审判,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予以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二、提起公诉的条件两个条件:(一)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实足以定罪量刑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

5、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4.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二)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三、起诉书的制作和案件移送内容:(一)首部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编号等(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三)案由和案件来源(四)案件事实和证据。(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六)尾部。(七)附项。兴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兴检刑诉[2005]字第

6、15号被告人蒋某,男,xxxx年xx月xx日生于广西省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学生,住广西省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2005年10月1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界首镇派出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经兴安县检察院批准,由兴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兴安县看守所。被害人李某,男,xxxx年xx月xx日生于广西省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学生,系被告人同学,于2005年10月12日被蒋某杀害。本案经由兴安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

7、2005年11月1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5年11月10日已告知被告人监护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蒋某,听取了被告辩护人辩护意见,审查了案件的全部资料。已依法审查查明:2005年10月12日晚20时许,蒋某由于两次遭到李某殴打,心生愤怒,意图报复,在上课铃响后,走到李某座位,用卡刀朝李某的胸部连刺6刀,且3刀为致命刀,致使李某大心血管破裂,大失血休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认定上述犯罪事实证据如下:学生xxx和保安xxx证言;2、作案工具卡刀一把;3、现场勘查照片;4、报案笔录及被告人认罪陈述。上述犯罪

8、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蒋某持刀行凶,非法剥夺了李某的生命,其行为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安机关指控罪名不准确,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蒋某刑事责任。由于蒋某未满18周岁,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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