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学法,依法执教,做合格的人民教师——雷颖

知法学法,依法执教,做合格的人民教师——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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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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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法学法,依法执教,做合格的人民教师雷颖河北省三河市第四小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在邓小平教育思想和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指引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订颁布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年人犯罪法》等教育专门法律以及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规定性文件。这些法律、规定、文件的颁布实施为我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为新世纪的人才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提高自身素质,坚持依

2、法治校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学校领导对依法治教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提高,学校把依法治校、法制教育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纳入学校的总体工作规划,从组织、制度、评估、激励四个方面入手,全方位地构建了学校依法治校的管理机制,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聘请了街道、公安、司法等部门有关部门以及家长代表参加领导小组、担任校外辅导员,全校师生对照《教育法》、《教师法》、《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法律法规,从严自律、注重实践、评估反馈、奖优罚劣,使我校的依法治校、法制教育逐步

3、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序列化的道路。教师作为教育者,理当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才能教育好学生,使学生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育人是教师的职责,作为教育工作者要更新观念,自觉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尤其是学困生或所谓的“问题学生”,对待他们就应像涓涓细流浸入学生的心灵中,帮助他们找准症结,改正缺点。众所周知,改正缺点、养成好习惯绝不是一蹴而就的,有的需要经过反复多次才能改正的,特别是对孩子来说,更是如此。如果我们采取极端行动,动辄对学生发火、甚至打骂,这不仅侵

4、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学生的心灵,而且自己也会在埋怨、指责、愤怒中受到损伤。久而久之,就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教育旋涡,有的教师为此走上了违法的道路。二、依法从教,是最起码的最基本的要求。依法治国是一个社会义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法制社会更需要我们教师遵循法律要求从事教育活动。法制社会的今天,人本主义充分凸现,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教育方式已悖时代要求,已经是违法行为。诚然不可否认体罚方式的确立竿见影,可以迅速树立教师威严,但这种方式使被体罚学生遭受到的心灵伤害是个可挽回的。教师要从事教育活动,首先要遵守教育法规。作为一名教师

5、,教师的教育行为首先符合“教育法规”的要求,成为遵纪守法法的楷模。这就要求每一位教师要自觉地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楷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的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识辩力。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在教育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需要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率先垂范,做出表率,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只有这样

6、,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作为一名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通过法律学习,我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法制教育的学习应该继续坚持下去,我们要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保障学生的健康发展,保障学校的健康发展。虽然教师在不断地加强师德修养,但个别教师为“治病救人”而

7、忽略了法律的存在。常常不自觉地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班上有同学的钱被偷了,老师也给学生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最终还是没学生承认。性急的老师听取了学生的建议,把学生分成几组,搜了学生的书包,又搜学生的身。学生不懂法,教师也不懂法吗?原本是“治病救人”,结果“适得其反”。误导了学生,侵犯了学生的人参自由权。犯错是学生的权利,教育学生是教师的天职。可是有些教师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学生不是积极想办法说服教育,而是简单地让学生“面壁思过”或“蹲马步”。如此对学生不是教育,而是对罪犯进行“改造”。可是我们的孩子何罪之有?学生的人

8、格尊严权又哪去呢?小学生由于年龄特点注意力不集中,上课不遵守纪律,很正常啊!可个别教师却为了保证教学效果,而让学生离开课堂“悔过自新”.学生听课的权利就这样被剥夺了。老师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不能以压抑学生主体意识、剥夺学生合法权益为代价。否则,我们只能培养出一代代缺乏主体意识的“奴仆”。学生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主体。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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