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部遗留物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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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房部遗留物品管理规定为规范遗留物品的管理,提高查找效率。特制定客房部遗留物品管理规定。细则如下:(1)        客房部员工,在公司范围内捡到任何物品都应第一时间上交。(2)        在清扫走房时,若发现房内客人遗留物品,应立即电话通知总台,询问客人是否已结帐离店,如果客人尚未离店,应立即交还客人。若客人已离店,则将物品保管好,登记填写客房部遗留物品登记表。(3)        客房部遗留物品登记表由客房部与前台部各执一份。客房部在接到遗失物品后,需将其记录在遗留物品登记簿上,要求填写日期、拾获地点、团体/散客姓名、物品名称及特征、拾获人

2、姓名及部门等。(4)        遗留物品登记表由客房部与前台部每天各核对一次。(5)        客房部设立专门存放遗留物品的仓库,专门的登记记录,专人保管。(6)        客房部可提供24小时遗留物品咨询服务。(7)        所有遗留物品必须锁在仓库内。存放时要将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贵重物品交由前台部储存,一般物品由客房部员工分类锁进仓库内。(8)        遗留物品由前台部通过查住客档案等方式通知客人来公司认领。(9)        当宾客前来认领时,前台部负责核准,并请其在《客房部遗留物品登记表》上签名。(10)  客

3、人回来认领时,需复述一次报失物品的内容,遗失地点核准后如数交给客人,如是贵重物品还必须留下客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11)  客房部将每月的遗留物品情况汇总上交经营部。(12)  遗留物品分类1、贵重物品:珠宝、银行卡、支票、现金、相机、手表、身份证等;2、非贵重物品:衣物、眼镜、日常用品等;(13)  保存时限:贵重物品存放时间为一年半,非贵重物品保留时间为半年,开启的食物、饮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超过保留期的物品,由经营部经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处理;(14)  认领方式:A、直接认领;B、请人代为认领;2、如果是请人代为认领要问清有关问题,无误

4、后,请认领人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客房部200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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