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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7
《2012顾永才项目管理答疑精华》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1、不可考试的法律冲突《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一级《法规》第37页)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一级《法规》未收录) 按照《担保法》,“通知”抵押权人就可以了,不用征得其同意。按照《物权法》,必须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如果考试,答案一定是有争议的。2、顾老师,考建造师的我偶然的机会在网上听到您的
2、课件,很喜欢您的讲课风格。在这里想问一个问题,有一个工程我们施工单位施工混凝土灌注桩,专业监理工程师用仪器测出某一根桩为三类桩(断桩),我们施工单位不认同,于是将其用人工挖开,发现不是三类桩(断桩),这个费用(人工)理论上是谁来负责呢?我认为应该建设单位支付,但是监理说责任不在他,他说是仪器偏差造成的!期盼您的回复。博主回复:2012-08-1421:57:42由建设单位承担。纵使如监理所言,是仪器的问题,也是监理的责任,因为你使用的仪器必须是要经过检定的,不能是不合格的仪器。顺便说一下,以后有问题就问问题好了,不要在博客上谈“课件”。负面影响
3、很多。3、顾老师,请教您个问题: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部分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需要进行返工处理。但施工单位拒绝返工、态度较差,建设单位可以选择不支付未合格的工程款,扣除违约金、履约保证金或者解除合同。那么我想问的是:(1)、如果建设单位只选择扣除违约金,那么施工合同是否还可以继续实施?当然如果实施,施工单位还要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返工处理。(2)、如果建设单位选择解除合同,肯定也就扣除了工程款、违约金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尤其是扣除未合格工程款),这个不合格工程是否还是必须由施工单位处理合格呢?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呢?2、在工程使用阶段,出现了施工质
4、量问题,施工单位拒绝修理:(1)、建设单位是否可以选择了他人修理,扣除了保修金?(2)、选择他人处理在继续使用中这部分工程出现仍然出现质量问题,责任谁来负? 谢谢顾老师!博主回复:2012-08-1907:41:451。(1)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建设单位不选择解除合同,施工单位当然可以继续施工。(2)建设单位在解除合同后,可以选择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否则,岂不是没解除吗!不是什么事法律都要规定,法律没禁止的就是合法的。2。(1)若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必须由原施工单位维修。但若施工单位拒绝修理,则建设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合同(保
5、修协议本身也是合同)而选择其他施工单位。(2)需要鉴定,是谁的责任造成的。4、顾老师,你好,我是昨天听你课的学生,问个问题:施工企业伪造资质等级证书材料供应商以败坏施工企业名誉为要挟,迫使施工企业订立材料买卖合同这两个是无效合同吗?博主回复:2012-08-2123:22:03学习好帮手......这不是一个合同吗?哪有两个啊!是可撤销合同(在上一版一级《法规》和当前二级《法规》中也称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5、顾老师,以前为从事危险工作的人,买意外伤害保险是强制险,法规,管理也是这么写的,实务也是强制。但现在建筑法改为鼓励了,多选的时候选吗?
6、博主回复:2012-08-0718:12:06《建筑法》的鼓励并不否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必须。还是强制的。6、法定验收和事后控制有什么冲突?博主回复:2012-08-0718:14:39“控制”指的是自己的管理行为。验收,不属于自己的管理行为。7、请问顾老师,设计变更增加工程价款,超过14天能索赔吗?书上说要14天内提出,按民事诉讼法2年内都可以提出,到底以哪个为准?谢谢博主回复:2012-08-0921:40:33索赔确实有时限,但是要约定,此时间段需要协商后写入合同。即使范本中写多少天也没用,那只是一个建议的时间段。除非,你们约好了使用
7、那个范本。这根诉讼时效没有关系,变更不属于侵权。8、下列建设项目中,可以不招标的是( )。A.个人捐资的教育项目中合同估算价为80 万元的监理合同B.外商投资的供水项目中合同估算价为1000 万元的施工合同C.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的体育项目中合同估算价为80 万元的材料采购合同D.上市公司投资的商品房项目中合同估算价为500 万元的材料采购合同请问顾老师这个应该选什么答案呢博主回复:2012-07-2920:55:37什么都不用选。没有答案。9、顾老师您好: 向您咨询一个问题。一级建造师教材里关于风险管理属于哪种管理措施的问题。在教
8、材第二章成本控制里,说风险属于经济措施(P81);但在第三章进度控制里,又说风险属于管理措施(P143) 看着很迷惑,很不解。不知道该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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