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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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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上保险近因原则的研究内容摘要近因原则作为保险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在保险理赔屮的重耍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该原则始于海上保险,发展至今己适用于所有的保险业务领域,成为了国际保险理赔中的惯例。按照运用近因的几项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保险标的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后,需要判断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是由单个原因还是多个原因造成;各个原因是相继出现构成一条完整不曾断开的因果关系链,还是同时出现,无法判断其发生的先后顺序;这些致损原因中是否有保单中不承保的风险,是否有保单中明确除外的原因。在仔细判断、明确了上述儿点内容后,便可以根据近因原则的耍求来断定,保险人是否需要对该保险标的的损失
2、承担赔偿责任。在近因的适用方而,非常垂要的内容就是除外责任的规沱,因为近因原则的适用要收到除外条款的限制。在保单中一旦有除外责任的描述,就有可能出现近因原则不再适用的情况,而这同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而定的。当然,在整个保险过程中,保险人、被保险人双方各口需要或可能需要肩负的举证责任也不容忽视。近因原则对于我国海上保险法的应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在我国的《海商法》屮,还没有关于近因原则的明文法律规定。因此为完善我国保险立法,与国际保险实践相接轨,我国应当尽快在立法和司法上确认近因原则。关键词:近因,近因原则,近因原则应用,利益平衡目录海上保险近因原则的研究11.近
3、因与近因原则的概念11.1近因的概念11.2近因原则的概念22.近因原则的具体运用规则22」单一原因致损时的运用规则32.2多因同时发生时的运用规则32.3多因连续发生时的运用规则42.4多因间断发生时的运用规则43.近因原则在我国的现状及应用的必要性53.1近因原则在我国的现状53.2近因原则在我国海上保险法中应用的必要性64.结束语7参考文献8海上保险近因原则的研究1.近因与近因原则的概念1.1近因的概念在保险中,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责任取决于事故原因的确定。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项下赔付责任的履行,既不完全取决于是否发生了承保风险,也不完全取决于是否
4、发生了承保损失,而是取决于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前提下,承保风险与承保损失Z间的因果关系。在保险法上,通常采用近因原则来判断承保风险与承保损失Z间因果关系,而近因是正确理解和运用近冈原则的前提,“近因”(Proximatecause)是普通法上的一个概念,来源于法律名词uCauseProximaetNonRemotaSpectaturno其意为“应究审近因而非远因”。对于近因的“近”,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以时问距离结果的远近作为判断标准;另一种观点则从每个被考察的原因对结果所起的作用作为判断标准”。这两种观点在不同历史时期地位有所不同,在对承保风险认识逐渐深化以及
5、保险业H益成熟的今天,第二种观点更加被赞同,因为在通常情形下,导致结果的原因极可能非常广泛,而且每个原因所起的作用又可能各不一样,根本无法用时间来衡量。真正的近因,“是指效杲上的接近,是导致承保损失的真正有效的原因”。H前各国立法和实践也普遍认为,所谓近因,所谓近因是指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失起决定作用的,有支配力的、最有效的或是直接促成后果的原因,而不是指从表面上看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离损失最近的原因。我国学者对近因尽管有多种不同的表述,但对于近因的理解没有木质上的差异,基木上都认同近因是效果上最有决沱性的现实原因。理解近因,要准确把握近因的内涵:(1)近因是造成损害结果的
6、主导性、决定性因素。损害结果足该因素作用下自然地、合理的结果。如果缺乏这一因素,则损害结果不可能发生。(2)在近因的作用过程中,不存在新干扰原因。在近因与最终损失之间,必须有直接的未经干预的顺序,如果在最初的原凶与最终的结果之间产生了具有现实性、支配性和有效性的新干扰原因,新干扰原因将排除对前因的考虑。(3)近因是法律上的原凶,与法律责任密切相关。1.2近因原则的概念近因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损害时,被保险人能否得到保险赔偿,取决于损害事故发生的近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扌口赔偿责任,反之,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近因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在处理保险
7、责任承担和进行理赔时确定保险事故的责任归属所遵循的基本准则。英国早在《1906年海上保险法》就以成文法形式明文确立了近因原则,该法第55条第1款规定:保险人对所承保风险为近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承保风险非近因所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该近因原则确立后,被多数国家所采用,近一个世纪来,人量判例足以证明采用这一近因原则判定承保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Z间的因果关系的合理性,近因原则成为保险原则中一项非常觅要的基本原则。近因原则的含义包括三个方(1)若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则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2)若造成保险标的受损的近因属于免责范I韦I,则保险人不负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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