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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7
《法律知识析一调审分离制度之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调审分离制度之探析一黄学武袁长伟概要: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结构的特点z—,就是“调审合一、调审并存”,调解贯穿于诉讼程序的全过程。而多年的司法实践证明,诉讼调解制度在发挥它积极作用的同时,亦产生了负面效应。调解中存在的重调解、轻审判、强调调解等问题已冇悖于制定调解制度的初衷,调解中审判权力的扩张、法官角色越位现象已经导致了民事审判权的失衡。因此,法院调解成为改革争论的热点,特别是“调审分离”的提法口益高涨。但是,到底采取什么样的“调审分离”模式,法学界一直没冇定论。本文从法院调解的理念分析、“调审合一”存在的弊端、“调审分离”的理论基础和“调审分离”模式观点争论等儿
2、个方面展开论述,继而提出适合我国实际应用的诉讼程序内“调市相对分离”模式,对该模式的理论基础和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通过对沛县人民法院的实践成效分析,证实了笔者观点的可行性,丰富了我国调解制度改革的内涵。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合计11849字。关于“王致和”商标侵权案件引发的争论,想必各位法学界老师和司法实践部门的同仁仍然记忆犹新。对于该案的案情暂且不予评论,但是原告49.6元的诉讼预期值,经过长时间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最终以1元的结果调解结案,不能不让人产生多方而的思考。民事审判权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任何一个起诉者在决定求助于法官的时候总不会
3、期望减损自己的利益,而是要向法院讨个公正的说法,最人化的保护自己。但司法实践屮,往往是法院调解的结果与当事人期望值的相去其远,这不得不使人对法院的调解诉讼制度自身是否存在缺陷产牛-•定的思考。•、法院调解的理念分析法院调解又称诉讼屮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屮,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充分协商与让步,口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法院调解一直被认为是一种最有效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与审判方式,被誉为“东方经验”。我国传统司法文化在本质上是属于调解性的,是--种恢复当事人
4、间礼貌的调解性解决。通过调解实现“无法”是中国本土的文化传统,其根源是儒家思想,孔子道“听诉,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诉乎!”可见中国人厌讼,惧诉心理由來己久。《易经。讼》中就称:“诉,有孚,窒”。在古人看來,争讼是凶险Z事,即使胜诉也不值得称道,而只有与世无争的“谦”则为最吉利。在屮国的社会关系小,“谦”意味着礼止,妥协,和谐,在发牛纠纷时,主张“和为贵”,竭力避免出现"诉”的结果,因而借助民间的调解方式处理。清代官员汪辉视对调解与审判有个精彩的比较:“勤于听断善矣。然有不必过分皂口可好和睦者,莫如亲友之调处,盖听断以法,而调处以情。法则泾渭不可不分,情则是非不妨稍
5、措。”正是在这种传统的“和为贵”的理念主导Z卞,我国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有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而且这种以调解为主的审判方式一直延续至今,也正因为此观念的影响,同样植根于东方土壤的日本,也将能“把争端付之东流”,“圆满收场”视为解决纠纷的最高境界。在上述理念指导Z下,便得我国一直把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调解贯穿诉讼的全过程,诉讼调解的目标仅是就如何解决问题和争端展开,并始终坚持法官在调解中居于主导地位,而忽视了当事人的合意,以致为“各打五十大板”,“和稀泥”等调解弊端的出现埋下了隐患。二、现行“调审合一”调解模式存在的弊端我国现行的法院调解实行
6、的是调市结合模式,即法官兼有调解者和审判者双重身份主持调解,调解与审判相互结合,二者可以动态转换、交互运行,称为“调审合一”模式。这种调解模式和运行机制有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审判效率的优势,但从另i角度看,调审结合的调解模式在实践屮必然引起一些才盾与冲突。一是违反口愿原则,出现强迫调解。调解的正当性就在于双方的合意。我国的调解制度使得法官兼具调解者和审判者的双重身份,虽说法官是具有中立性的笫三者,但他与-•般调解者不同的是他的身份貝•有潜在的强制力量,是以审判权为后盾主持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者对当事人有事实上的影响力,易便当事人的心理产生压制性的判断。同样也容易
7、造成法官以职权调解代替当事人口愿调解,使当事人则会迫于压力而被迫达成合意,形成强制的合意。事实上,这样调解违背了合意的本质要求,使调解的正当性失去基础,审判权发生显化。二是出现法官角色越位,追求调解。在审判实践小,审判人员通过调解结案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好处:⑴调解可以使法官用相同的时I'可办更多的案件,以完成和超额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而在很多法院,工作量直接与法官的经济利益挂钩,还是考核法官办案能力的重要标准;⑵调解是解决疑难案件的较好方式,可以使法官回避做出怵I难的判决;⑶调解是一种风险较少的处理案件的方式,我国法院系统实行了错案追究制,判决是一种风险大的处理案
8、件的方式。相对判决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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