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Z0009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能力验证计划作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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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NASZ0009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能力验证计划作业指南文件编号:SJR-Q09-2012-PT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能力验证计划作业指南(CNASZ0009)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声明本作业指南及相关材料内容仅供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之用,未经实施方同意或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复制、传播或作为其它用途。编号:SJR-Q09-2012-PT实施日期:2012-7-1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能力验证计划材料目录参加编号:详见光盘封面本作业指南为能力验证所需材料。请按照下列《材料日录》仔细核对,在“状态确认”栏采

2、用打“V”方式进行确认。文件如有缺失或破坏,请立即与能力验证计划实施方联系,并将此表以最快的方式返冋,由实施方确定补救措施。材料目录电话:021-52351397(刘红红)传真:021-52351397实施日期:编号:SJR-Q09-2012-PT2012-7-1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能力验证计划作业要求1.按照“材料目录”(本“作业指南”)的要求对所接收的材料进行查验,如有缺失、破损等情况,立即与能力验证计划实施方联系。2.根据“吉西市公安局鉴定委托书”(本“作业指南”)、“病史资料”(本“作业指南”)、“法医

3、临床学检验记录”(本“作业指南”)以及“医学影像学资料扫描图片”(光盘附件)等4项鉴定材料进行相关鉴定。3.参加机构/实验室提交鉴定文书一份(A4打印件),其制作应参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相关规范的要求。英他具体要求如下:3.1请于反馈鉴定意见书的右上角标注机构/实验室参加本项能力验证计划的唯一性代码;3.2提交的鉴定意见书中可用“X”或“某”代替“鉴定书编号”、“鉴定地点”、“鉴定人姓名”和“复核人姓名”等具体内容,以避免出现有关贵机构/实验室、鉴定人员的信息;3.3应用所提供的案情材料、病史材料及法医临床学检验

4、记录时,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整理和取舍。鉴定意见书的案情摘要、病史摘要既要尊重原文、内容完整,又耍尽可能简洁、条理清晰。法医学检验应包含与鉴定意见有关的阳性信息与必要的阴性信息,阅片所见应包含医学影像学资料的观察描述与影像学诊断;3.4耍求本能力验证计划参加机构/实验室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于2014年1月6日发布的(2014)司鉴1号《关于适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见光盘附件),依照司发[1990]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法(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5、)》、GA/T146-1996《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以及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分析说明中应分别按照新、IH标准出具损伤程度评定结果,鉴定意见中按照上述通知规定提出最终鉴定结论)。1.“意见反馈表”(本“作业指南”)右上角应标注贵机构/实验室的(详见光盘封面),不得出现有关参加机构/实验室的任何信息,如机构/实验室名称、地址、电话以及鉴定人和复核人(授权签字人)姓名等。编号:SJR-Q09-2012-PT实施口期:2012-7-1鉴定意见书及“意见反馈表”(本“

6、作业指南”)应以挂号形式(含快递形式)寄送给本次能力验证计划的实施方,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参加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20日(以邮戳为准)。寄送地址: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邮编:200063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质量管理处李锦明收电话/传真:021-52351397注意:1.参加机构应按要求一次性反馈结果报告,不允许以各种理由进行替换、补充等。2.逾期反馈结果的,将不予评价,并通报行政管理部门和CNAS认可组织。3.发现存在结果串通的,按“不予评价”结果处理并通报行政管理部门和CNAS认可组

7、织。编号:SJR-Q09-2012-PT实施日期:2012-7-1[鉴定材料01]吉西市公安局鉴定委托书XX司法鉴定所(中心):被鉴定人彭懿屏,男性,1983年6月12□出生。2010年1月5口上午8时50分许,彭懿屏驾驶三轮摩托车时与一辆小客车碰擦,双方发生争执,被小客车司机张三用匕首刺伤全身多处,当即大量出血,被交警及周围群众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治疗,其伤情基本稳定。彭懿屏提岀损伤程度鉴定申请。2010年1月27日,吉西市公安局委托该局法医物证鉴定中心对彭懿屏的损伤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2010年1月28日吉西

8、市公安局《人体损伤检验鉴定书》[吉公伤鉴(法)字(2010)第14号]“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彭懿屏因胸部损伤引起血气胸,未达现呼吸困难程度,其损伤构成轻伤(偏重)。彭懿屏不服上述鉴定意见,通过其代理人委托重新鉴定。2010年口月10日吉西市人民医院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司鉴(2010)医鉴字227号]“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彭懿屏因胸部损伤引起血气胸,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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