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无选择权——杨某诉雅安烟草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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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无选择权——杨某诉雅安烟草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案评析●苏玉惠兴杰翟继满内容摘要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有用人单位选择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提出与劳动者终止合同,而不考虑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要求;司法实践中也有支持用人单位主张的裁决。本文从一个具体劳动争议判例出发,从文义解释、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三个层面探讨不宜赋予用人单位选择权,以此实现长期

2、稳定的劳动关系,并在反思的基础上,对用人单位提出了建议。关键词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选择权一、案例描述①与问题提出1.基本案情被告杨某于2006年2月被原告雅安烟草公司聘用,在原告下属的芦山县烟草专卖局从事烟草稽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原、被告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2009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届满之前,原告雅安烟草公司向被告杨某送达《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通知书》,明确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12月31日

3、到期终止,并要求被告按规定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被告杨某予以拒绝,且分别于2012年11月27日、12月19日、12月28日,向原告雅安烟草公司递交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书。因原告雅安烟草公司拒绝与被告杨某续订劳动合同,2013年1月1日至1月10日,在被告杨某继续到原告下属的芦山县烟草专卖局的情况下,原告也未安排被告工作。后被告杨某向芦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裁决雅安烟草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3月7日,芦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芦劳仲裁字(2013)0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原告雅安烟草公司应与被

4、劳动关系lLABORRELATlON苏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电子邮箱:su”law@126.cDm。惠兴杰,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人事处,处长,副教授。翟继满,上海和弈青年就业指导中心(NGo)理事,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胁课程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劳动关系iLABORRELAT}0N告杨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告雅安烟草公司因认为该裁决适用法律错误,向一审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法院认为,杨某与原告雅安烟草公司双方的劳动关系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终止。一审宣判后,上诉人杨某不服裁判,

5、提起上诉。2.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为: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劳动者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劳动者单方面提出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问题的提出本案涉及到的问题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当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时,用人单位是否具有选择权?②应该尊重劳动者的意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是认定到期终止合同不再签订合同?如何抉择更有利于企业的持续经营?二、判旨1.从法律条款的字面解释看首先,该规定情形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6、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3.续订劳动合同的,即双方都同意续订劳动合同;4.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该条款第㈠项、第㈢项均无“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条件,且第㈠项、第㈢项在二、三审稿还有“延续劳动合同时”的条件,正式稿被删除了,而第㈢项“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条件没有被删除,故根据该法条前后文意思,应当理解为前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再次决定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

7、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再次“续订劳动合同的”,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存在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2.从立法目的看该条规定旨在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I三l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者就拥有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无条件地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权利,必将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便不敢与其再续签第二次固定期限的

8、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订立了第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劳动者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提出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基本E没有选择的余地。无论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怎样,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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