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实施办法

山东省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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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8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勘查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年度检查。第三条截止当年9月30日,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所有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均应进行年检。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年检工作按国土

2、资源部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年检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内的年检工作,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年检结论。勘查区范围跨市的勘查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指定的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年检。第五条年检内容(一)勘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二)探矿权人、勘查单位、勘查矿种、勘查活动范围与勘查许可证登记事项是否一致。(三)是否按照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施工、是否完成了最低勘查投入。(四)是否按时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应当缴纳的)。(五)是否提交开工报告和报

3、送阶段报告。(六)受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是否已执行到位。(七)是否有其他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六条年检工作于每年的10月至12月进行。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9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年检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探矿权人应于每年10月20日前向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检资料,资料起止时间为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勘查范围跨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向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县(市、区)报送。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未开工的勘查项目,探矿权人应于当年9月30日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书面的缓检申请。第七条

4、探矿权人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列年检资料:(一)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纸质一式三份,电子报盘文件一份)。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使用“探矿权报盘系统”软件制作,“探矿权报盘系统”软件从国土资源部网站或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二)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复印件、勘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勘查单位公章并注明用途)。(三)勘查单位出具的勘查项目年度支出会计核算报表。(四)勘查工作总结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1)。已办理探矿权保留登记的项目、勘查许可证上注明的财政出资勘查项目可以不提交勘查工作总结报告。(五)国土资源部发证项目还应提交

5、本年度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应当缴纳的)缴纳收据复印件。第八条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勘查项目年检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点核查探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以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并按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原始资料检查要点一览表》(附件2)和《地质勘查工程检查记录表》(附件3)规定的内容准确记录地质勘查工程实地检查情况。施工坑探工程的勘查项目,均应组织实地检查。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勘查项目年检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勘

6、查项目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年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第九条探矿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合格:(一)拒绝接受年检的。(二)提交的年检资料弄虚作假的。(三)勘查许可证不合法的。(四)探矿权人、勘查单位、与勘查许可证登记事项不符的。(五)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六)未履行探矿权使用费和探矿权价款缴纳义务的。(七)未提交开工报告、阶段报告的。(A)受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未履行到位的。第十条对年检不合格的,应当通知探矿权人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门复查验收的,确定为年

7、检合格。探矿权人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改正期限不得超过600;对其他违法行为,改正期限不得超过15日。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应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向发证机关提出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建议。第十一条年检合格的,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探矿权人收取勘查许可证原件,在勘查许可证原件上加盖矿产资源勘查年检专用章,签写年度检查日期后,发还勘查许可证和一份年度报告。对于分页装订的年度报告,应加盖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骑缝章。第十二条年检不合格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其延续、变更、转让等申请。第十三条年检结果(包括探矿权

8、人名称、勘查项目名称和年检结论等)由省国土资源厅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年检总结报告、相关统计报表(见附件4、附件5)和所有勘查项目年检材料的电子文档。第十四条各级国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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