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县(市、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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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浙江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市、县(市、区)标准考评项目评分项分值扣分项自评分考评分(10分)1、党委政府转发“五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议。党委政府“两办”转发年度工作要点(计划)。2分党委政府未转发规划的扣1分。人大常委会未作出相关决议的扣0.5分,五年内人大未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议、视察、检查的扣0.5分。年度工作要点(计划)未能以党委政府“两办”名义转发的扣0.5分。2、党委政府召开“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启动会议。“五五”普法启动有声势、有影响。认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查。2分会议未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扣1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未出席会议的

2、扣0.5分,当地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未对“五五”普法启动进行集中报导的扣0.5分。中期督查没有专项部署的扣0.5分,未形成总结的扣0.5分,市领导未参与中期督查的扣0.5分。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地区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2分普法工作未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不得分,未纳入地区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扣1分,未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的扣1分。4、普法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有力,制度健全。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2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未能按年度召开的扣1分,党委政府领导未出席会议的

3、扣1分。5、积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2分创建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的酌情扣0.5分至2分。6、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普法办工作职责,―f——未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扣0.5分,未——工作机制(10分)分解“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制定普法办工作职责的扣0.5分,未实行“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的扣1分。7、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俅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2分没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的扣1分,普法办对单位、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检查不力的扣1分。8、建立导向正确、切合实际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价体系。1分未制定法制

4、宣传教育量化考核指标的不得分,未形成激励机制或虽有激励机制但未能落实的扣0.5分。9、建立“五五”普法联系点制度,进行分类指导。1分未建立联系点的不得分,未制定工作制度的扣0.5分,对联系点工作指导不力的扣0.5分。10、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成果。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并加以推广。2分每年调研文章少于2篇的不得分,没有调研文章在省级(含省级,下同)以上报刊(含内部刊物)发表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扣0.5分。五年内未召开“法律六进”经验交流会的扣1分。11、按时向省普法办报送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材料。按要求及时完成省普法办布置的专项工作。2分未按时向省普法办报送工

5、作计划、总结、报表等材料的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省普法办布置的专项工作的扣1分。(10分)1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4分未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不得分。未制定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的不得分。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每年少于2次的,每年扣0.5分。2008、2009两年未按省普法办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的,每年扣1分。13、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2分本地组织部门未

6、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任用干部重要参考依据的扣1分。未将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的扣1分。"ttt分2511分2、『于o“珥分x>/乩法律进学校sz(分11学实小落中四7囲11HE分2Au-o岬每人分勺曰一^•切曲令Onn分1A分2瓦法律进企来外✓(V工职•一一1X2乡分1X组考22.砌粉分23」可2羊分2业(7分)活动。次扣0.5分。24、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2分未按要求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或创建活动无制度、无计划的,酌情扣0.5分至2分。/\(7分)25、建立健全农民学法用法制度。1分未制定农民学法用法制度的不得分。

7、26、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等骨干的法制教育培训。2分“两委”干部每年集中学法少于4次、村民代表等骨干每年集中学法少于2次的,各扣1分,未组织“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集中法律培训的不得分。27、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及时发放农村法制宣传挂图。2分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学校)、法制宣传栏建有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扣1分。未开展法律下乡活动的扣1分。未及时发放、张贴浙江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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