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463876
大小:47.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11-24
《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国别差异及其产生原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国别差异及其产生原因摘要: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税收征管水平、政治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各国税制结构存在差异性。虽然如此,但是仍然呈现出一定的规律:低收入水平国家实行的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而高收入水平国家实行的是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且收入水平越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也越大。关键词:直接税;间接税;税制结构;国别差异;原因直接税与间接税是一对古老的概念,但对其划分的标准直到现在仍未统一,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国别对比必然存在较大差异。为了更好地进行国际比较,本文以国际货币
2、基金组织的数据为依据,按照税负是否可转嫁为标准对各国税收进行划分,对不同国家直接税与间接税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总结税制结构演变的一般国际经验以及形成此规律的原因。1.税制结构相关理论1.1直接税与间接税定义基于税负能否转嫁,将税种划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两类,并据此将税制结构界定为由直接税体系、间接税体系搭配而成的税系组合。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而间接税是指纳税义
3、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多以关税、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为间接税。1.2税制结构定义及特征税制结构是指在一个税收体系中的税种组成以及各税种的比例和相对地位。税制结构是否完善合理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政府能否取得足够的财政收入,关系到整个税制的健全和完善和税收职能作用能否有效发挥,更影响到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因此,各国都在不断的进行税制结构改革。目前税制结构主要呈现的特征规律是:发达国家基本形成了以现代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的税制结构,其中现代
4、直接税主要为所得税类,间接税主要为流转税类,代表国家为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瑞典、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等;而发展中国家则主要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的税制结构,间接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在60%左右,但呈缓慢下降的趋势,代表国家有中国,。1.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国别差异及其原因分析国家之间的税制结构存在差异性,其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不同,但是仍呈现出发达国家以直接税为主,发展中国家以间接税为主的规律。但是为什么会呈现如此结论呢,学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研究。刘国艳、李清彬和黄卫挺[1]认为直接税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重与人均
5、国民收入、城镇化率以及工业、服务业和外贸进出口占GDP比重关系存在相关性。而韩仁月[2]认为直接税在税收总额中所占比重是与该国的经济因素(收入水平)、制度因素(税收征管水平)以及政治文化因素(税收遵从度)决定的。通过梳理得出国家之间的税制结构即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存在差异性的原因,主要包括经济水平、政治文化水平及税法遵从度,税收征管水平等因素,下面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2.1经济发展水平因素经济发展水平是决定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演变的根本原因,且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收入水平越高的国家直接税占比普遍较高。各个税种的特点以
6、及开征的条件不同,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就会有不同的税制结构。同一国家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以及同一时期不同国家税制结构的差异都取决于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结构。早期形成以对人对物课征的田赋、人丁税等原始的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模式,就是因为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商品化水平较低,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只能以土地、农产品和人丁为课税对象才能保证政府取得必要的收入;逐渐地对商品流转、劳务收入的课税取代了早期的直接税而居于主体税种的地位,以及后来的所得税又取而代之成为主体税种,这些都是税制结构适应经济的不断发展自然而然地进行的自身的调
7、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同样,西方发达国家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税,就是因为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生产的商品化、货币化、社会化程度较高,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较高,整个社会的经济环境已为所得税的普遍课征提供了经济条件;而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商品化、货币化和社会化程度较低,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较低,难以通过它取得较高的税收收入,因此,发展中国家不具备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税的经济环境,只能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2.2政治文化因素不同国家间的文化差异也是影响直接税与间接税占税收比重不同的重要因素,是税制结构变动的最终推动力量。历史连续性的文化观念
8、和思维习惯往往左右着人们对法律的遵从程度及纳税意识的强弱。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及部分转型国家法制观念淡薄,对税法的遵从度较低,公民纳税意识较弱,税制结构只能以较隐蔽、易征收的间接税为主体;而发达国家公民较高的税法遵从度和较强纳税意识为所得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