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46393697
大小:247.66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11-23
《市场经济秩序下的契约失灵调整模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市場經濟秩序下的契約失靈調整模式楊宏暉自主決定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公平契約意思決定能力(行為能力)市場、競爭(選擇機會)個別的智識能力個別的經濟能力實質的決定能力自主決定與私法自治自主決定為私法自治內在基礎契約自由實現自主決定自主決定影響契約效力自主決定與市場調控自主決定發揮市場機制的裁判功能私法自治與契約自由受憲法保障憲法第22條、釋字400,576,580,602,643經濟憲法:創造得實現契約自由的前提條件私法自治的調和契約當事人間因經濟上和智識上的「結構上不對等」協商地位致契約一方須承受「特別負擔」時,民事法院有義務
2、要積極介入契約關係的調整及進行契約的內容控制。(德國BVerfGNJW1994,36)介入私法自治應符合「比例原則」。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國家保護義務避免保護不足/保護過度實質化(Materialisierung)與契約不對等的平衡,為當代民事法的主要任務。私法自治運作理想條件民法預設社會模式(Sozialmodell)理性人形象(homoeconomicus)市場典範(Marktparadigma)環境層面市場市場交換促進有限資源最適分配,市場和契約是個人交換需求與利益,實現自治之條件。有效競爭有效競爭提供契約自由的選擇可
3、能性。競爭可以抑制經濟力量的形成與濫用。個人自主決定促進競爭。超市商品參與者層面行為能力─形式自主決定能力自主決定須具備一定之事理判斷能力,方能貫徹自我負責。能力一般化─行為能力,以顧及交易之便利性與安全性。主體平等理性成年人為民法預設的主體形象,具主體平等性,貧富非考慮因素。當事人意思對契約效力具重要意義。地位不對等所生之問題,僅在例外情況中考慮,如民法74條的暴利行為。私法自治失靈競爭失靈與市場失靈獨占及聯合欠缺選擇可能性市場失靈價格的實質低估/偏離資訊不完全外部性公共財契約自由失靈契約自由功能的疑慮主要反映在談判地
4、位的不對等上經濟地位不對等經濟發展促使個人屈居經濟弱勢,在交易上屆於從屬地位,為避免契約自由濫用,法律應適當介入。限制契約自由濫用強化當事人的對抗力量,加強武器平等。智識地位不對等資訊落差影響交涉能力,操縱意思決定。現代銷售手法個人的低估契約失靈矯正─環境結構面─競爭失靈與契約自由失靈互為條件,其救濟可從環境結構面與個別交易面著手。環境結構面措施競爭存在的確保管制:聯合、結合、獨占保障自主決定的基礎條件民法實質化的輔助工具競爭正當秩序的確保保護競爭者競爭者可作為消費者利益的保護者保護公益避免競爭扭曲市場破壞、違法行為契
5、約失靈矯正─個別交易面:競爭法個別交易面措施競爭法上市場績效管制績效管制重視市場結果的公平性,限制獨占事業之市場行為與契約自由。效果類似契約內容控制,可間接影響個別交易關係內容,如無效或調整契約。榨取濫用管制與虛擬競爭假設競爭價格與損害賠償以一般客觀的競爭性市場結果為導向契約失靈矯正─個別交易面:競爭法交易相對人決定自由保護交易相對人(消費者)保護為競爭法保護目的市場參與者的決定自由具裁判者功能歐體不當交易行為指令(Richtlinie2005/29/EGüberunlautereGeschäftspraktiken
6、):強化保護消費者免於「誤導行為」及「侵害行為」德國不正競爭防止法:「交易行為」概念擴大適用範圍,涵蓋契約「締結前」、「締結時」及「締結後」的交易階段。競爭法的價值判斷投射到契約法。二者界線更為模糊。交易相對人決定自由的保護不實廣告隱匿重要資訊施壓及過度利誘利用射倖心理利用無經驗騷擾契約失靈矯正─個別交易面:民事法個別交易面措施民事法上契約締結層面─保護當事人締約時最適決定基礎,避免意思干擾或不完整撤銷權:ex.詐欺、脅迫、錯誤資訊義務:強化資訊以促進意思決定的健全。例如:特定交易型態的資訊揭露(參德國民法第312條以
7、下)猶豫期間/悔約權:避免突襲交易、再獲取資訊及重新締約締約強制:直接:民法保護個體生存照顧式(如公用事業、醫療)間接:市場競爭補強式(如樞紐設施原則、禁止差別待遇)契約失靈矯正─個別交易面:民事法契約履行層面內容控制事前:如最低基本工資、最高利率事後:誠信原則、公序良俗、定型化約款控制情事變更調整權利救濟面訴訟外紛爭解決:ex.申訴、調解、仲裁團體訴訟行政機關(如消保官、公平會)矯正措施的運用考量比例原則例如若資訊義務即可使當事人自主決定得以作成並達保護目的,即不必作內容控制。考量因素秩序政策手段最優先競爭確保措施禁
8、止榨取濫用與不實廣告,具個案補救性質。確保自主決定手段優先資訊義務或其他透明化手段資訊義務干預私法自治程度較小,當事人仍保有締約與否與內容形成之自由,合乎自主決定的機會。猶豫期間優先內容控制延遲契約有效性,當事人仍有締約自由與內容自由可以補強資訊模式內容控制為最後手段資訊模式仍有其功能極限內容控制仍可發揮互補作用,避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